『壹』 長春市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辦理條件是什麼
一、在長春市辦理「補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需攜帶如下材料進行申請:
1.一般情況需提供: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領表(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手工填寫,真實有效,簽字、逐級蓋章。)
2.一般情況需提供:喪偶提供配偶死亡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原件或者復印件掃描。)
3.一般情況需提供:申請人的離婚證和離婚協議或者法院判決書(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原件掃描。)
4.一般情況需提供:申請人戶口本(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5.一般情況需提供:申請人結婚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1 份;真實有效。)
6.一般情況需提供:身份證(紙質: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真實有效。)
7.一般情況需提供:雙方的婚育情況證明(紙質和電子版:原件1 份;復印件0 份;收原件。)
二、本事項收費情況:
不收費
三、辦理時限
當場辦結個工作日
『貳』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獨生子女證 有什麼不同有什麼相同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與獨生子女證是一樣的。
《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在2002年9月1日前稱《獨生子女證》(有地區稱《獨生子女光榮證》),是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作為一種榮譽。 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中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二十七條規定,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2)獨生子女父母光榮擴展閱讀:
從2019年3月15日起,河北省停止新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下稱《光榮證》)。夫妻雙方或一方戶籍在河北省行政區域內,2016年1月1日(不含)前依法領取了《光榮證》,但因保管不善造成《光榮證》損毀、丟失的,可以申請補辦。
補辦《光榮證》時需提供的證件材料有: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原件;原辦理《光榮證》時填寫的《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申請登記表》,或者辦理獨生子女保險的相關材料,或者單位出具的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金憑證,或者單位出具的獨生子女父母退休時3000元一次性獎勵憑證原件或復印件(復印件加蓋出具單位公章),或者其他能夠證明申請人確實領取過《光榮證》的佐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