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財產
看父母的意思,如果父母願意讓獨生子女全部繼承的話,主張子女就能夠全部
Ⅱ 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房產
我國繼承遺產的方式有兩種: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法定繼承按照繼承順序進行版繼承,第一權順序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順序的繼承人享有平等的繼承權,因此在法定繼承的方式中,可能存在獨生子女無法全額繼承父母房產的情況。為了使獨生子女全額繼承父母房產,律師建議被繼承人在生前訂立合法有效的遺囑,通過遺囑處分自己的房產,將其全額贈與給獨生子女。
Ⅲ 獨生子女怎樣才能繼承父母的遺產
在我國,遺產繼承有兩種方式:一是通過公證的方式繼承,另一種是通過訴訟的方式繼承遺產。然而,公證處在辦理繼承公證時嚴格要求繼承人出示各種證明文件,有些證明文件繼承難以提供,從而無法通過公證的方式辦理繼承,只有通過訴訟的方式辦理繼承,然而,訴訟的方式辦理繼承,必須由明確的其他繼承人作為被告,而獨生子女在父母雙亡的情況下,無人可告,導致無法辦理遺產繼承。這不能不說是法律的悲哀,因此法律顧問工作室提醒作為獨生子女的父母務必在生前做好遺產繼承公證。且看下面案例獨生子女繼承遇到的困難: 小案例:獨生子父母雙亡,股票房產繼承難 已到不惑之年的劉先生是家裡的獨生子,父親早在十幾年前就去世了,其名下的3萬余股銀行股票歸老伴,也就是劉先生的母親郝老太太全權處理。今年6月,郝老太太也病故了,臨終前留下遺囑,將股票和自己名下的一處房產留給兒子劉先生繼承。 不過,在繼承遺產時,劉先生卻遇到了難以想像的困難。劉先生要求繼承股票,但股票交易所和銀行無法確認劉先生的繼承權,不予辦理。他只好到法院起訴,自己是獨生子,沒有其他同為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父母又都去世了,他能起訴誰呢?萬般無奈之下,劉先生只好把妻子起訴,要求法院確認母親的遺囑合法有效,讓其按遺囑繼承股票和房產。西城法院立案部門審查後認為,劉先生的妻子並不是繼承案件的適合被告。劉先生也撤回了起訴,另尋辦法。 獨生子女繼承 現存三個難題 西城法院的辦案法官發現,獨生子女繼承父母財產的案件由於當事人身份的特殊性以及與法律規定的不協調,已經出現了繼承障礙。根據該院受理的幾起父母離異或父母雙亡的獨生子女繼承遺產案件,法官發現了獨生子女繼承遺產主要存在幾方面困難: 法官說,首先,在父母雙亡的情況下,未成年獨生子女由於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法獨立行使權利和提起訴訟,在確定監護人之前,繼承其父母的遺產就更存在著現實的障礙。 其次,因繼承人要求繼承的遺產絕大多數是父母生前以自己的名義在銀行開戶的存款。父母去世前又沒有就財產進行說明的,繼承人很可能拿不到存摺或者不知道存摺、信用卡的密碼。而遺產在繼承開始後實際分割前屬於繼承人共同共有狀態,銀行因無法確定繼承人是否為唯一權利人而不願為其辦理支取存款及辦理掛失支取手續,從而導致繼承人無法實現繼承權。 另外,即便有證據可以證明獨生子女為唯一合法繼承人,銀行鑒於自身規章制度的原因,經常存在不積極配合權利人行使繼承權的情形。 無兄弟姊妹作被告 繼承受阻難以起訴 在繼承受阻的情況下,繼承人往往可以提起訴訟來請法院確認其權利,以一紙判決來實現繼承權。如果繼承人不清楚父母遺產的范圍,也通常是以其他繼承人作為被告提起訴訟要求分割遺產,並申請法院調查被繼承人生前所留遺產的情況。比如侯瓚起訴妹妹要求分割遺產,目的就是為了查清其父侯躍文生前的財產狀況,最終繼承遺產。 法官說,如果繼承人是個獨生子女,又沒有其他法定繼承人的,還不清楚父母財產信息的,想通過訴訟途徑查明遺產繼而繼承幾乎是不可能的。 法官解釋說,打官司肯定要有原告、被告才符合民事訴訟法的要求,如果獨生子女是唯一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其提起遺產繼承或確認權利的訴訟,根本沒有適合的被告。也就是說,繼承人總不能自己和自己打官司吧,因此這種起訴就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案件受理條件,法院都無法受理,更不可能為其查詢被繼承人財產情況了。 而民訴法規定的特別程序雖然可以沒有被告,但也僅限於選民資格案件、宣告失蹤或者宣告死亡案件、認定公民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和認定財產無主案件幾類,對確認繼承人繼承身份的程序尚存法律空白,因此,導致獨生子女無法通過直接訴訟的途徑實現權利。
Ⅳ 獨生子女可不可以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
獨生子女不一定能夠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因為獨生子女的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如果在世,就不能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
如果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都不在世,獨生子女就可以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
獨生子女的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與獨生子女一樣,具有繼承權,可以繼承獨生子女父母的遺產。
Ⅳ 獨生子女怎麼繼承父母房產房產繼承需注意
父母漸漸老去,孩子奔向不惑之年,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問題就顯現出來了。在子女多的家庭里,房產繼承總會引起這樣那樣的糾紛,而在獨生子女的家庭里,有的獨生子女卻無法繼承父母遺產,究竟是為什麼?繼承房產過戶要注意什麼?下面,本文為您一一解答。
一、獨生子女房產繼承受阻的4個解決技巧
據了解,一些法院確實碰到不少這類難題。隨著「80後」已經奔向不惑,獨生子女繼承父母遺產的問題漸漸顯現出來。一些銀行和房管部門在落實遺產繼承時需要獨生子女為唯一繼承人的公證證明或法院判決書,而獨生子女在父母雙亡的情況下,沒有兄弟姐妹當「被告」,無法立案,導致繼承遺產的權利受阻。那麼,碰到這種情況,應該怎麼辦呢?
法官、律師為你支招
1、在《民事訴訟法》中增設特別程序解決
如果在《民事訴訟法》中增設特別程序解決,會解決實際審判過程中當事人和法院審判人員的困擾。對於此類案件,可參照認定財產無主類案件,增設認定財產所有權類案件的特別程序。
首先,應明確該類案件的范圍,即申請人僅限於被繼承人死亡後,其法定繼承人或受遺贈人只有一人的確認繼承類、遺贈類財產的權屬案件。其次,申請人在申請認定財產所有權時,應當提交關於其是唯一繼承人或受遺贈人的證據。最後,申請人認定財產的所有權,應當以書面形式向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提出,申請書應當寫明財產的種類、數量以及要求確認財產所有權的根據。
法院受理案件後,應認真核實,如果查明繼承人為兩人以上,則裁定駁回申請,讓申請人以普通程序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查明繼承人、受遺贈人確實是唯一的,則做出確認財產所有權的確權判決。
2、遺囑公證
獨生子女父母若在生前就准備好遺囑,而且對遺囑進行公證,則可以從根本上解決獨生子女繼承遺產難這一問題。
3、吿銀行、房管局
法律上來講,其實房管部門和銀行應該依照他們的職權,為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或辦理銀行存款義務,他們有審查合法繼承人的義務,如果他們不作為,這時可以將其告上法庭,如果是房管部門,可以訴其行政不作為,如果是銀行可以訴其民事侵權。
法院最後可以在「本院查明」里也就是最後的判決主文里,寫進「某某是唯一繼承人」,身份確認了,這樣房管部門本身責任也小了,房管部門最後也會很願意為獨生子或獨生女的原告辦理房本。
4、到派出所開具相關親屬證明
如果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可以到派出所出具個證明:繼承人本人沒有兄弟姐妹,被繼承人的父母也死亡的證明。只要公安機關出具的有親屬關系的戶口證明情況,就能證明這個孩子是唯一合法繼承人,然後到法院打個確認之訴,確認房子根據繼承法的相關規定歸繼承人所用就可以了,法院確認出判決書,到房管局就可以順利過戶了。
有了以上4個錦囊妙計,身為獨身子女便不再害怕無法繼承遺產了。
(以上回答發布於2015-06-11,當前相關購房政策請以實際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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