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父母能繼承兒子的遺產嗎
1997年鍾愛民和李琳結婚,感情甚好。鍾愛民經營一家小公司,效益不錯,再加上鍾愛民的父母愛子疼孫,經常補貼,因此,鍾愛民一家三口的生活甚為殷實。然而天有不測風雲,鍾愛民出差時所乘坐的飛機不幸失事,鍾愛民遇難,且未留下任何遺囑。鍾愛民的父母與妻兒悲痛欲絕,忍痛含淚辦完喪事。然而辦完喪事要繼承鍾愛民的遺產時,李琳與鍾的父母卻發生了嚴重分歧。李琳認為自己和兒子是鍾愛民的合法繼承人,鍾愛民的100萬元存款應歸他們二人所有。而鍾的父母則認為兒子的遺產自己也有份,鍾愛民的遺產應當一分為三,自己、兒媳、孫子各得一份。最終雙方協商未果,便向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
問題:父母可作為子女的繼承人嗎?
答:我國《繼承法》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人繼承人繼承,沒有第一繼承人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同一順序繼承人不分先後。我國《繼承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撫養關系的繼父母;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撫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在本案中,鍾愛民的父母、李琳和鍾愛民的兒子為鍾愛民遺產的第一繼承人,應當平分鍾愛民的遺產,到需要指出的是,鍾愛民的100萬元存款並非都是鍾愛民的遺產,因為鍾愛民的100萬元存款為婚後所得,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在繼承鍾愛民的遺產之前,應當對鍾愛民和李琳的共同財產進行分割,因此鍾愛民被繼承的遺產數額實際應為50萬元,鍾愛民的兒子、鍾愛民的父母各得1/3。另外,還應當適當照顧未成年的兒子。
這里順帶提一下,上述繼承人的順序是法定繼承人的順序,如果被繼承人有遺囑,則應按合法的遺囑進行繼承。
B. 父母繼承子女遺產手續如何辦理
現目前我們國家繼承的話基本都需要去公證,建議你們所有的繼承人一起去公證處處理。
C. 父母繼承子女遺產期限
您有權繼承兒子的遺產 協商不成 立即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八條 繼承權糾紛提起訴訟的期限為二年,自繼承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犯之日起計算。但是,自繼承開始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訴訟。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九條 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D. 父母繼承子女財產
男女雙方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財產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當然除約定或法定回為個人財產的除外答,因此,父母的財產與子女是沒有直接關系,無論是父母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都沒有子女的份額。當然,父母自願贈與給子女的除外。
E. 父母有繼承子女遺產的權利嗎,份額是多少
子女過世沒有遺囑,父母有權繼承。一般是均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