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獨生子女的特點
1979年我國政府實行計劃生育以來。獨生子女的數量與日俱增。目前許多城市幼兒園的幼兒中,獨生子女年所佔比例在90%以上。獨生子女的大批出現,是我國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結果。計劃生育政策有效地控制了我國人口的自然增長速率,為提高我國人口素質,創造了有利條件,但在教育方面,也出現了"獨生子女問題多"、"獨子難教"的思想傾向,有些人甚至把一些獨生子女誇大其詞的稱為"中國的一群小皇帝"。現代的孩子患有"四、二、一綜合症",這是片面的。據部分專家、老師在部分盛市抽樣調查分析中得出的結論是,獨生子與非獨生子,同樣遵循兒童身心發展規律成長。由於獨生子女在家庭中位置特殊,家長對這種特殊性缺乏認識和心理上的准備,因而帶來一些值得探討的新問題。一、獨生子女的獨特性(一)獨生子女智力和才能發展方面的優勢第一、獨生子女生理條件比較優越,"集父母氣血之精華",從遺傳因素方面保證獨生子女在腦力、體力、智力方面的優越地位。第二、獨生子女家庭經濟條件相對優越。盡量滿足他們身體、心理發展的需要,保證了獨生子女的充足的營養和智力開發用品,有利於他們的身心健康發展。第三、家長對"獨苗"教育比較重視,精力與條件都充足。家長總是擠出時間帶孩子參觀、野遊、做游戲、教孩子學習、供給智力開發的各種玩具,故獨生子智力早熟、興趣廣泛、知識面寬。第四、獨生子女享有父母充分的愛,在充分愛的陽光中成長的幼兒個性發展是健全的。正如一位兒童心理、衛生專家提出的那樣"愛比維生素還重要"。因此,多數幼兒容易形成活潑、開朗、大方、敢說、敢想的性格特點,有利於幼兒智力和才能的發展。(二)獨生子女在社會性行為方面的問題根據上海市、遼寧省教育科學研究所調查,發現獨生子女在社會性行為方面,存在問題的比例高於非獨生子女23-40%。這些問題並非獨生子女所有,非獨生子女也存在,獨生子女佔60%,非獨生子女佔30%。以上比例說明,獨生子女產生社會性發展方面的問題並不是普通問題,只是少數幼兒存在的問題;不僅獨生子女存在此問題,而且非獨生子女也存在;獨生子女社會性行為問題,並不是"獨生"本身所產生的,而是家庭教育不當的結果。1.錯誤的教養態度造成幼兒不良的性格和行為。過多的食品、過多的營養,造成幼兒消化不良,而且還形成幼兒挑食、偏食、不愛惜食物等不良習慣。過分的照顧,認為孩子小,事事都包辦代替。讓孩子過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的生活,結果養成孩子四肢不勤、不愛勞動、懶惰、無能、吃不得苦、意志薄弱、處處依賴家長,缺乏獨立性的不良習慣。過分的疼愛,使孩子成為家庭中的"支配者"。大人處處圍著孩子轉,什麼事情都依順孩子,甚至孩子提出無理要求,也採取遷就縱容的態度。有的孩子稍不稱心,就大吵大鬧,逐漸養成孩子"一切以我為中心"的任性、專橫、執拗的壞脾氣和不良習慣。過分的保護;孩子是好群愛玩的,家長怕孩子不安全,受委屈,將其封閉在家中加以控制和保護。由於家庭環境的寂寞、活動單調,容易形成孩子的孤僻、膽小不合群性格特點、缺乏待人處事的勇氣和智慧,社會適應能力差。過分的"灌";許多家長"望子成龍"心切,又錯誤的認為孩子掌握知識越多越聰明,又不懂得早期教育的方法,給孩子灌進許多"食而不化"的知識,當孩子會認幾個字、會背幾首詩歌時,又在人前人後,盲目誇孩子。長此以往,養成孩子高傲、盛氣凌人、自以為是的個性來。2.家長對獨生子女生活環境的影響應有足夠的認識。如前所述"獨生"的環境對幼兒成長有許多積極因素,但我們還應辨證地看到他不足的方面。困獨生子女沒有同胞兄弟姐妹共同生活的經驗,容易形成感情的"自我中心"。容易養成不善於團結,不善於同情,不善於競爭,不善解人意,缺少協作,不尊重人,缺少助人為樂的品質和行為。另外,缺乏在同齡人相處過程中的逆境鍛煉。如有矛盾時,如何辯解、爭吵、鬧意見、最後互相遷就、妥協、和解,從中認識到自己和別人的區別,懂得別人也有自己獨立的思想,從而逐漸從"以我為中心"的硬殼中解脫出來。同時由於他們在家庭中缺乏所模仿的相互交往的兒童、只能和大人交往、向大人學、容易形成他們說大人話、做大人事的早熟傾向,過早失去孩提的天真。事實上成人的世界對於他們來說,是難以理解的,他們成人化的行為,不論在和兒童或成人交往中,都會產生困難,而不得不承受巨大的心理壓力。若家長能了解這些,就能主動地利用"獨生"環境的積極因素,克服獨生環境造成的問題,促使獨生子女健康發展。3.傳統思想作怪妨礙孩子個性全面發展。封建的傳統思想使人們留下了"多子多福"以宗親關系觀念,為的是將來老有所養。一個兒了不聽話,還有二兒,二兒不行,還不小兒。"獨苗"就無退路,必須教育好,對孩子寄於過高的期望,採取了操之過急方法,大有撥苗助長之勢。孩子的時間,被"前途教育"占滿了,家長都想把孩子當成實現自己理想的胚胎。今天媽媽這樣要求,明天爸爸又那樣要求,造成孩子無所適從。孩子誰也得罪不起,從小承受過重的精神壓力。結果有三:一是順從型。你們說什麼我做什麼,唯唯喏喏,變成一個毫無主見之人。二是小滑頭。爸爸在照爸爸說的做。媽媽在按媽媽說的做。四面討好,八面逢迎。三是逆反型。誰的話也不聽,你說你的,我做我的,你罵我不做聲,你打我躲,你犟我比你更犟,長大了就出家門流浪於社會。以上是孩子在社會性行為、道德、品質上反映出來的問題,都是教育不當造成的,並非必然出現的。只要家長認識到獨生子女成長中有利和不利的條件,充分利用有利條件,克服不利條件,根據孩子不同年齡段的特點,施以良好的教育,孩子就可以少出現、甚至不出現以上所指的那些問題。二、科學教育獨生子女由上述,所謂獨生子女問題,本質上是教育問題,尤其是家庭教育方式。要防止獨生子女受到社會影響,可以出現的問題,就必須採用科學教育的方式,有計劃、有目的地培養他們。這是家長最重要的,最神聖的責任。目前,不少家長在這方面積累了豐富的、有效的經驗,他們的做法歸納以下幾點:(一)改變傳統觀念,加強社會責任感,家長要樹立"為國教子思想",改變不正確的教養態度。要做到此點,家長首先要克服自身的"異常心理",不要把孩子當成自己的"私有財產",認識到孩子是未來事業的接班人,關繫到國家的興旺,民族發展,按國家對人才培養規格去做,才能站得高、看的遠、放得開,收得攏。家長對獨生子女的正確態度,應該是愛而不寵,養而不嬌。誠然父母對孩子的家是應該的,愛子女不但是人之常情,而愛的本身也是一種教育。但是愛子女不但是體現在對孩子生活上,物質上的照顧,更重要的是體現在對孩子的教育和培養上,使孩子在德、智、體、美、勞各方面健康成長。長大成為對國家、對"四化"建設有用的人才。為此,對孩子嚴格管教,精心培養才是真正的愛。相反,對孩子嬌、慣、縱容是有害的。俗話說:"嚴為愛、寵為害",有位教育家說過,"毀於盲目父母的人,比毀於危險的小兒疾病的多。"這是值得我們引以為戒的。在家庭中,孩子應當是民主、和睦的團結互助的關系,家長應尊重孩子的意見,興趣和自尊心,要改變以長者自居的傳統觀念。克服專橫的家長作風,不能因孩子年幼而隨意輕視、嘲諷、侮辱、體罰他們。同時家長應放手讓他們逐漸具有對自己負責的能力,不再包辦代替。有困難要幫助、有了進步要鼓勵,才能增長孩子的自信、自控、自尊的性格。(二)擺正獨生子女與成人的關系獨生子女的許多不良習慣是由於以家庭中的特殊地位引起的。許多獨生子女感到自己是家中唯一的孩子,處於獨一無二的優越地位,理應是家中的"特權者"。所以,從孩子一出生,家長就要注意,千萬不要將孩子置於家庭的特殊地位。不要讓孩子在思想上形成"以我為中心"的意識,做父母的要在思想上深深的銘記這一點。平時孩子的一言一行、一舉一動、盡量不要使孩子產生特殊感。要使孩子感到他雖然是家中的獨子,但是沒有獨特的地位和特殊的權利,和家庭的其他成員一樣處於平等地位。做到這一點,關鍵在於從日常小事抓起。例如:家裡吃飯,要使孩子懂得讓大人先坐,吃東西時,要讓孩子養成分份的習慣;看電視時,不要讓孩子一人獨佔座位;家裡來了小朋友,應教育孩子把玩具給大家一起玩......長期堅持,就會使孩子養成與別人相處的習慣,使孩子不會感到自己在家中的特殊地位了。(三)用群的功能彌補"獨"的缺陷鼓勵孩子到兒童社會中去。兒童社會性的發展,不是靠成人說教,而是通過他們相互交往發展的。兒童良好行為是從"模仿開始的,而模仿的最好對象是兒童夥伴",這種作用是成人替代不了的。因為成人的許多言行是孩子難以理解的,因此成人創造條件和機會讓孩子與同齡人交往,克服因缺乏兒童夥伴的孤獨感。大多數的孩子是好群體生活的。特別是游戲。通過集體教育他們尊重他人,不執拗任性,與小朋友友好相處,互相商量,謙讓、分享玩具,關心小弟弟、小妹妹、家長切不要因愛子太深,怕孩子吃虧,將孩子封閉起來;或者偏袒孩子去責怪別人,這樣做只能害了自己的孩子。(四)要捨得孩子吃一點苦獨生子女大多身上存在著嬌氣。嬌氣十足的孩子將來是難有所作為的,要克服這種嬌氣,家長光在口頭上教育孩子"要艱苦樸素","要吃苦耐勞",往往成效不大。最有效的辦法,是在實際生活中,讓孩子吃一點苦,因為吃苦才能從根本上消除孩子身上的"嬌氣"。因此,在孩子的生活,物質方面,家長不要提供太好的條件。例如,在吃的方面,除了保證孩子必要的營養外,不要讓孩子吃的太好,太精。對孩子的零食更要節制,盡量不讓孩子養成吃零食的習慣。在穿的方面,主要是讓孩子穿的整潔、大方、舒服。讓孩子從小培養正確的審美觀。千萬不要讓孩子穿得花枝招展。有的父母不惜代價給孩子穿著打扮,把孩子打扮得洋不洋,土不土,怪模怪樣。這樣做不但浪費時間,浪費金錢,而且會玷污孩子純潔的心靈,使孩子從小受到不健康思想的侵蝕。在孩子的學慣用品玩具方面,不要總是給孩子買新的。要鼓勵孩子用舊東西製做各種學慣用品和玩具,使孩子養成勤儉樸素的好習慣。另外,家長還要督促孩子多做一些家務勞動,特別是孩子自己的事情,盡量孩子自己去做,這樣既能培養孩子的吃苦精神,又能鍛煉的生活自理能力。有的時候,家長還可以有意識地設置一些障礙和困難的環境,比如去鍛煉。如大冷天早晨,帶孩子一起去菜場排隊買菜,使孩子體會到大人的辛苦。這種有意識地讓孩子吃一些苦的做法,對教育好獨生子女是非常必要的。從小讓孩子吃一點苦,正是為了使孩子將來經得起各種艱苦環境的磨煉。(五)對孩子教育堅持一致性和連貫性原則如果成人對孩子的教育堅持一致性,孩子感到教育的合理性、堅決性,就能得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有的家庭由於成人之間彼此不一致,為了孩子的教育問題,常常引起大人之間不愉快,甚至爭吵不休。我國有句諺語"吵鬧多的家庭孩子也會變壞"。所以家長應互相尊重,有分歧也不可當著孩子面前表露出來,事後再商討統一認識,這樣有助於增進父母感情,在孩子面前沒有感情的家長,是無法教育孩子的。家庭成員對孩子的要求。態度前後也要一致。此一時、彼一時,不能高興時就無原則,一味寬容;不高興時就一概禁止,斥責。不能說話不算數,前後矛盾,家長說錯了。應當認錯,甚至道歉,為孩子樹立知錯改的好榜樣。家長的威信會更高,教育效果也就強了。思考題:1、獨生子女有哪些特點,形成獨生子女的特點原因有哪些?2、在教育獨生子女方面,你有何經驗教訓?
B. 獨生子女的好處!!
一、萬千寵愛集於一身,獨享資源,人稱小皇帝;
二、沒有兄弟姐妹,可以經常品嘗一下孤獨寂寞。
三、背負所有希望,可以獨享高壓下的健康成長。
四、父母年邁時,可以有心無力,心裡默默流淚。
五、國家和民族,人口越來越少,最後不戰而敗。
C. 獨生子女政策的優點,好處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以內的,由夫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
D. 獨生子女家庭優缺點
自開放二胎政策以來,很多父母都選擇要二胎,一方面會希望要有個人給孩子作伴,再一方面,會覺得以後孩子的壓力就不會那麼大了,至少有人能一起分擔照顧老人責任。所以現在很多人,生了二胎之後會自帶優越感,有時候甚至還會可憐獨生子女家庭,但其實獨生子女家庭,真的有想像的那麼慘嗎?
網友的討論,仍然比較激烈雖然獨生子女家庭和二胎家庭各有各的優勢,但是網友們的討論卻從未停止過。
網友一:覺得獨生子女孤單的,都是非獨生子女,有趣。
網友二:算了吧,本人獨生女一枚,壓力壓得氣都喘不上,家中本就窮,這些年也就只是湊合能過,根本沒存款,老人也沒買保險,是沒多餘的錢買,媽媽還是糖尿病,你說壓力如何?現在堅持生了兩個小孩,不想小孩以後像我一樣,從小沒人幫忙,老是受欺負,長大了,兩姐弟也有個幫扶,萬一老人生病過世,幫忙跑的人都沒有。我相信,自己是獨生子女的,大部分不願意讓孩子也是獨生子女了。
網友三:我就說我自己的家庭,我是女孩,比弟弟大四歲,我爸爸工作很辛苦,砌了新房子,自己還沒住一天,就去世了。家裡的房子肯定是給弟弟的,他們幾十萬的存款也是給弟弟的,媽媽身體不好,一年住幾次院,辦手續、照顧、送飯都是我兩口子全包。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眼不見為凈,所以我堅決不生二胎,對孩子不公平,沒有人能真正一碗水端平。
其實不論是生二胎也好,只生一個也罷,全憑自己以及家庭成員的選擇,還有自己的個人意願。寶寶的多少和家庭的責任有關也無關,世界上沒有一片相同的樹葉,也沒有一個完全相同的人,每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個體,都有著自己獨特的見解。那麼,您是怎麼看待二胎問題的呢?
我是幸運的錦鯉媽咪,在生娃帶娃的路上過關斬將。關注我,學習最實用的孕產、育兒知識,有關於這方面的困惑,也可以給我發私信哦。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幫助到您,為您解決一點困惑。
E. 獨生子女的好處
獨生子女的好處優點:1.不會被他人奪取父愛和母愛...2.在父母和親戚朋友裡面有種以你為重的關愛...3.在家你也可以說是有權有勢...4.更多的是父母現在做的和收獲的全部果實...將來都是你一個人的..
F. 獨生子女的好處優點,獨生子女的壞處
一對夫妻生育(包括依法收養)一個子女後不再生育,其子女在十八周歲回以內的,由夫答妻雙方申請,經所在單位核實(沒有單位的和農村居民,經戶籍所在地居民委員會或者村民委員會核實),由女方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憑證享受以下獎勵和優待:
(一)每月發給10元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獎勵費自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月起發至其獨生子女滿十八周歲止;
(二)女職工除享受本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休假外,經所在單位批准,可以再增加產假三個月,但減免三年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三)獨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費和十八周歲之前的醫葯費,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依照有關規定報銷;
(四)獨生子女父母,女方年滿五十五周歲,男方年滿六十周歲的,每人享受不少於1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五)農村在推行養老保險制度時,應當為獨生子女父母優先辦理養老保險。農村安排宅基地,對獨生子女父母應當給予優先和照顧;
(六)鄉鎮人民政府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扶持獨生子女家庭發展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