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子女債務父母要承擔嗎
要看子女是否成年,如果子女未成年,那父母需要承擔監護和相應的責任。如果已經成年,那麼就需要子女自己承擔相應的債務。如果是子女離世,父母繼承了相應財產,則需要承擔相應債務。如果不繼承財產,則不需要承擔。
如果子女所欠債務用於父母的生活,父母也需要承擔一部分。
㈡ 成年子女欠債父母無力償還應該怎麼辦
成年子女的債務,父母沒有義務代為償還的;這和有沒有還債能力並不掛鉤。
因為成年子女屬於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債務,由自己承擔償還責任。父母與成年子女之間的財產和責任是獨立的,父母沒有法定義務代替子女償還債務。
但還有一種情況就是父母自願代為償還的,法律予以准許,由父母償還成年子女的債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十一條 十八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2)子女欠債父母擴展閱讀
欠債還錢本來就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有的債務人就是死活不肯還錢,債權人往往覺得一籌莫展,這時候就需要積極運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了。
實踐中,欠款人無力償還有兩種不同的情況:
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欠款人分期償還。
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欠款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欠款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出借人就拿多少。
㈢ 成人子女的債務是否要父母還
成人子女的債務,如果和父母分開另過,父母沒有償還的義務;如果和父母沒有分開,屬於一起過,屬於一家子,那麼就有償還的義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