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被判有期徒刑對子女有影響是哪一年發布的
其實父母判有期形來說就是有一種很大的影響。
Ⅱ 父母被判過緩刑對子女有影響嗎
除存在特殊行業、崗位的入職政審限制外,沒有其它的不利影響。
Ⅲ 父母都判過刑對子女有那些影響
除了政治前途有影響,其他沒有影響。另外上大學不是考軍校或者警校就沒影響,當兵和考公務員是有影響的。只要受到刑事處罰的,將來對本人、子、孫等都會有一定的影響,特別是將來後代要到國家保密性單位、高級軍事部門、外交部門等單位工作,就有可能因為政審不合格而不被錄取。在目前狀況下,只有在有政審的機構,部門或學校,父母的違法犯罪記錄可能會對子女產生不利影響,其他部門是沒有的一般主要是軍隊部門和保密部門。根據我國《公務員法》和有關錄取、政審的規定:直系親屬中有犯「危害國家安全罪」和嚴重刑事犯罪的(如嚴重暴力犯罪、職務犯罪等)才可能影響其子女報考國家公務員。
Ⅳ 請問父親被判過緩刑,對孩子有影響嗎
判緩刑對子女可能會有影響。被判緩刑也是一種刑罰,會留有案底。我國沒有前科消除制度,不管是違法記錄、還是犯罪記錄都會伴隨當事人終生。「案底」一般是指有犯罪記錄,即有案底,有前科。刑事處罰的記錄可以在公安機關、檢察院、法院查詢到。判處緩刑的,在司法局也可以查詢到。行政處罰的處罰記錄,當地公安機關都會將相關檔案、信息進行保存的。上述兩樣記錄不是對任何人都開放的,只有司法機關或者律師在辦理刑事案件時,報請有權機關審批後,記錄才對外提供。不對普通單位或個人提供查詢業務。違法記錄對當事人今後生活影響不大,犯罪記錄對當事人及子女就會有所影響。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關於建立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意見》第二條犯罪人員犯罪記錄制度的主要內容(一)建立犯罪人員信息庫為加強對犯罪人員信息的有效管理,依託政法機關現有網路和資源,由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人民檢察院、司法行政機關分別建立有關記錄信息庫,並實現互聯互通,待條件成熟後建立全國統一的犯罪信息庫。犯罪人員信息登記機關錄入的信息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犯罪人員的基本情況、檢察機關(自訴人)和審判機關的名稱、判決書編號、判決確定日期、罪名、所判處刑罰以及刑罰執行情況等。
Ⅳ 被判緩刑後對子女有影響嗎
被判緩刑會影響到子女嗎?對子女有哪些影響?各位,這個問題非常好。首先,它涉及到的是法律類的話題,是老百姓喜聞樂見的話題,很接地氣。其次,這個話題比較正規,所以是個難得的好題目。最後,作為文字工作者,小編認為,我們在闡述這些法律常識類的話題時,應該盡量客觀、公正,不偏不倚。而且,應該注意我們的價值導向。因為,普及生活小常識,做好科普教育工作,也是我們文字工作者的應盡之責。
其次,子女在未來進入公務員隊伍、參軍入伍上會被父母牽連。在經過筆試面試之後,都會有一個政審的過程,所謂政審就是對自己直系親屬進行調查,調查有無犯罪記錄。如果子女對父母犯罪包庇的、子女對父母犯罪的行為不能劃清界限的、父母是從事邪教活動的,是無法通過政審(《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公務員法》)總而言之,還是勸各位小夥伴健康生活,遠離犯罪,一旦犯錯被追究刑事處罰,那麼對子女的影響還是非常大的。
Ⅵ 如果父母坐牢判刑有案底對子女考公務員服兵役等是否有影響
一般情節不嚴重的是可以考取公務員。
公務員報考條件之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曾被開除公職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職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考職位。
國考報考條件: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關於親屬條件:
有配偶、直系親屬被判處死刑或正在服刑,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危害國家安全罪等情形,報考政法機關的;有配偶、直系親屬或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正被立案審查,有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親屬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且正在服刑等情形,報考相關政法機關的;
一般來說只要情節不是危害到國家安全的都是可以報考的
關於服兵役,情況見第九條
政治條件:
總參謀部、總政治部2004年10月9日公布的《徵兵政治審查工作規定》: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必須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熱愛人民軍隊,遵紀守法,品德優良,決心為抵抗侵略、保衛祖國、保衛人民的和平勞動而英勇奮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一)散布帶有政治性錯誤的言論,撰寫、編著、發表、出版帶有政治性錯誤的文章、著作的;
(二)曾被刑事處罰、勞動教養、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
年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犯罪,依法不予刑事處罰的,或者在18周歲前有嚴重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
(三)因涉嫌違紀、違法正在被調查處理,或者正在被偵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四)因犯嚴重錯誤被開除公職、勒令辭職、開除學籍或者被開除黨籍、留黨察看、開除團籍的;
(五)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標志、有損國家形象、有損社會公德文身的;
(六)與國外、境外政治背景復雜的人員關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
(七)參加過邪教組織或者進行過活動的,參加過有害功法組織或者積極進行過活動的;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邪教或者有害功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參加民族分裂、暴力恐怖、宗教極端等非法組織、帶有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或者進行過活動的;
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是上述非法組織骨幹分子的;
(九)家庭主要成員、直接撫養人、主要社會關系成員或者對本人影響較大的其他親屬,有被刑事處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或者有嚴重違法問題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報復言行的;
(十)家庭主要成員有危害國家安全犯罪行為或者嚴重政治性問題,本人不能劃清界限的;
(十一)其他不符合徵集服現役政治條件情形的。
Ⅶ 父母刑事犯罪對孩子有影響嗎
如果父母刑事犯罪,對於子女報考公務員(尤其是政法機關)都會有一定影響。
例如:
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第六條規定:
(五)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六)直系血親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在境內外從事顛覆我國政權活動的。
不得報考人民警察。
第這兩條都很好理解,直系親屬從法律上來講,包括父母、祖父母以及子女,加上配偶,這四類群體如果有判處死刑的情況,亦或者正在服刑(不管是什麼刑罰)、曾有危害國家安全罪、正在被立案審查的,都會影響到考生的「仕途」。還有旁系親屬,例如叔叔、舅舅、兄弟姐妹等,例如有一位考生就很冤枉,因叔叔故意殺人致人死亡被判處無期徒刑正在服刑,政審不合格。
有個考生父親因交通肇事罪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在他畢業時正在服刑,而他報考公務員則因此政審不合格;還有一位浙江的女同學,在報考人民警察過程中,因為母親因經濟犯罪被立案偵查,雖說還沒有最終確定是否有犯罪事實,但也因此政審不合格!
參考鏈接:網路__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