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父母對子女的義務指那些范圍
這個問題問得好。
相信很多人從來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那咱們不妨探討一下。
首先,父母有義務讓孩子得到教育的權利,國家義務教育多少年,父母必須讓他得到義務教育以上的年份。
其次,父母有義務撫養至十八歲,不準虐待,不許歧視。
還有,父母有義務將孩子教育成合格的回報社會的人,而不是危害社會的渣渣。
其四,父母有孩子的監護權,所以保護孩子的生命和健康安全義不容辭。但往往這個最難做到,孩子天折,得重病的比比皆是,所以很多父母說起來也不稱職,但又不能怪他,這些是老天所為,非人力可改變也。
以上是淺思所得,肯定還有其他的,望繼續貢獻。
Ⅱ 子女對父母有什麼義務和權利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回父母有保護和教答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繼承遺產的權利。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繼父或繼母和受其撫養教育的繼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婚姻法對父母子女關系的有關規定。
Ⅲ 婚姻法子女對父母有什麼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
Ⅳ 子女對父母有什麼義務
贍養義務。子女的生命是父母給的,是父母養大的,法律上和道義上都要求子女善待和贍養父母。
Ⅳ 規定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的法律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了父母子女的權利義務。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六條規定,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5)子女對父母的義務擴展閱讀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七條規定,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三十八條規定,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Ⅵ 根據婚姻法規定,父母對子女最重要的義務是什麼
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
撫養教育
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