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如果和父母寫的贍養寫協議書令一個子女可以分老人的家產嗎
這是在搶老人的家產!老人還健在,臨終前不太可能不需要生活費、醫療費,家產夠不夠支付這些必要支出還難以確定!
正常的成年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
即使老人身無分文,子女也必須依法支付上述費用。
『貳』 子女共同贍養老人協議應包含些什麼內容
子女復贍養父母是義務,不是合同關系制,這是必須履行。贍養人之間的協議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前提是,經老人同意。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2)子女贍養父母的協議書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
第一條本法是婚姻家庭關系的基本准則。
第二條實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護婦女、兒童和老人的合法權益。實行計劃生育。
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第四條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第五條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條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周歲,女不得早於二十周歲。晚婚晚育應予鼓勵。
『叄』 多子女一人贍養父母的協議書應該怎麼寫
可以去公證處做份公證較好
『肆』 求父母贍養協議書,
這件事不能混在一起
一、財產,父母的財產他們可以自行做出處理。
二、贍養,任何子女都有贍養責任,和他們從父母親處獲得的財產無關。即使是協議了,也是違法的,最終是不能受到法律支持的。也就是說,父母一旦有需要照顧時,這個協議就是最無力的。
三、法律之外,當一個子女獲得的比其它子女更多的財產時,應當清楚自己要承擔更多的責任,要考慮親人間的關系。
『伍』 贍養父母繼承房屋的協議書的格式怎麼寫
贍養協議書
贍養人:XXX,男,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編號:XXXXXXXXXXXXXXX,現住XX省XX市XX鎮XXX街XX號。
XXX,女,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編號:XXXXXXXXXXXXXXX,現住XX省XX市XX鎮XXX街XX號。
被贍養人:XXX,男,一九XX年X月XX日出生,身份編號:XXXXXXXXXXXXXXX,現住XX省XX市XX鎮XXX街XX號。系贍養人之生母。
被贍養人:XXX,因年老多病,無經濟收入,獨自生活困難很大。為了使被贍養人安度晚年,經其兒子XXX、女兒XXX協商意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自XXX年1月1日起,贍養人輪流接被贍養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的生活,並負擔其同生活期間被贍養人的全部費用開支。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於任何一位家庭成員。贍養輪換期為每半年一輪換,贍養次序依次為兒子XXX、女兒XXX-兒子XXX、女兒XXX。
二、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至少每月親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員探望被贍養人1次。贍養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時,由共同生活的贍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或商討處理辦法。共同生活期間,如被贍養人因特殊原因,費用開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贍養人予以補助。
三、被贍養人現居的住房以及擁有的現金、財物任由本人處置,贍養人不得干預。
四、本協議不盡之處,可隨時補充修改,但須經各贍養人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贍養人:XXX、XXX(章) 被贍養人:XXX(章)
二0一五年九月二日
『陸』 子女寫的贍養老人協議書有法律效力嗎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所以只要是對贍養老人進行了合理的安排,不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協議都是有效的。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有明確的規定:
第十三條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第十六條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強迫老年人居住或者遷居條件低劣的房屋。
老年人自有的或者承租的住房,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不得擅自改變產權關系或者租賃關系。
老年人自有的住房,贍養人有維修的義務。
第十七條贍養人有義務耕種或者委託他人耕種老年人承包的田地,照管或者委託他人照管老年人的林木和牲畜等,收益歸老年人所有。
第十八條家庭成員應當關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
與老年人分開居住的家庭成員,應當經常看望或者問候老年人。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贍養人探親休假的權利。
第十九條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他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老年人有要求贍養人付給贍養費等權利。
贍養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擔力不能及的勞動。
第二十條經老年人同意,贍養人之間可以就履行贍養義務簽訂協議。贍養協議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的規定和老年人的意願。
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所在單位監督協議的履行。
第二十一條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護。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老年人離婚、再婚及婚後的生活。
贍養人的贍養義務不因老年人的婚姻關系變化而消除。
第二十四條贍養人、扶養人不履行贍養、扶養義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老年人組織或者贍養人、扶養人所在單位應當督促其履行。
第二十五條禁止對老年人實施家庭暴力。
第二十六條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自己關系密切、願意承擔監護責任的個人、組織中協商確定自己的監護人。監護人在老年人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法承擔監護責任。
老年人未事先確定監護人的,其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確定監護人。
《婚姻法》對子女對父母的贍養進行了如下規定:
第二十一條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第三十條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