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獨生子女如何繼承父母財產
看父母的意思,如果父母願意讓獨生子女全部繼承的話,主張子女就能夠全部
B. 獨生子女能繼承父母的全部財產嗎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的房產時,大致可以分為兩種情況,假設其爺爺奶奶和外公外婆先專於父母去世,那麼屬房產的歸屬則毫無爭議屬於子女。但是若父親或母親比爺爺奶奶或外公外婆更早去世,則情況就復雜得多。因為按照法定繼承關系,排在第一順序繼承的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這也意味著,在祖孫三代關系中,一旦中間的父輩早逝,如父輩無立遺囑,祖輩也沒放棄繼承,那麼原屬於父輩的財產(房產)需均分給祖輩和孫輩。
為了預防這樣的情況發生,最保險的方式就是立下公證遺囑,確認房產由子女繼承。在《繼承法》中有法定繼承和遺囑繼承兩種形式,而法定繼承是在被繼承人無遺囑時,按繼承順序,由繼承人繼承遺產。因此,先立下遺囑,能避免這些麻煩的產生。
C. 獨生子女繼承父母財產正常嗎
這個問題本身就存在問題,只要是子女,繼承父母的財產,合法、合理、合內情,與是否獨生無關。容針對財產繼承權,在法理上多子女與獨生子女沒有區別。從何說起是否正常呢?
話又說回來,假如雖然是獨生子女,但是,還存在其他第一順序的繼承人,譬如:父親去世,但母親還在,或者爺爺奶奶還在,或者說,母親去世,爸爸還在,外公外婆還在,那麼,在這種情況下,獨生子女將遺產獨吞,那麼就不正常了。
這種情況下,父親的遺產將由所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同時繼承。
法律依據:參閱《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相關條款。
D. 獨生子女一定能繼承父母的全部遺產嗎
不一定的,父母去世後,遺產由其配偶、子女、父母繼承。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
第九條繼承權男女平等。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十一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份額。
第十二條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第十三條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四條對繼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繼承人扶養的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人,或者繼承人以外的對被繼承人扶養較多的人,可以分給他們適當的遺產。
第十五條繼承人應當本著互諒互讓、和睦團結的精神,協商處理繼承問題。遺產分割的時間、辦法和份額,由繼承人協商確定。協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 獨生子女就一定能夠全部繼承父母財產嗎
獨生子女不一定能夠全部繼承父母的財產,在有遺囑的情況下,是按照遺囑進行劃分繼承的。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權國繼承法》第十六條 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公民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贈給國家、集體或者法定繼承人以外的人。
(5)獨生子女能繼承父母的財產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遺產中的有關部分按照法定繼承辦理:
1、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或者受遺贈人放棄受遺贈的;
2、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
3、遺囑繼承人、受遺贈人先於遺囑人死亡的;
4、遺囑無效部分所涉及的遺產;
5、遺囑未處分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