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逼迫子女從事不喜歡也不願意的事情,怎麼破解
練字,學習這種事,太正常了。沒有哪個孩子天生喜歡這些的,入門了,自然就會成為愛好和自豪了
2. 面對父母強迫子女結婚時該怎麼辦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一章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第二章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婚姻是每個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之一,「婚姻自由」是我們的權利,我們應該自主地決定自己的婚姻。雖然父母養育我們長大,但是也不能幹涉我們的婚姻自由。當我們面對父母強迫我們結婚時,我們應該據理力爭,用正確的手段(如向城市居民委員會、農村村民委員會、民政部門請求保護等)來捍衛我們的合法權益。早婚是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行為,它不僅損害法律的嚴肅性,而且嚴重影響青年和兒童的身心健康,對計劃生育這一基本國策的實施也是十分不利的。
3. 父母有權力強迫成年的子女去工作嗎
這件事別用法律來討論
成年子女如果不工作就只能吃父母的,大多數子女都不忍心讓父母負擔加大
所以,你的選擇是:1馬上找到自己想要的工作;2暫時聽父母的,做到經濟獨立(至少不吃父母的),然後再去找、再去做自己想做的工作。
4. 父母強制干涉子女婚姻怎麼辦
《婚姻法》第三條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第五條規定,結婚必須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不許任何一方對他方加以強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如果非法干涉子女的婚姻,屬於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會構成犯罪。《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條規定,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結婚是一個人一生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情,在這樣的大事上,當事人理應由自己進行選擇。但是,現實中,尤其是在廣大農村地區,還存在著很多父母包辦戶兒女婚姻的情況。對兒女的自由戀愛和自主選擇的結婚對象進行干涉,認為兒女父母養,自然可以管到他們的結婚選擇。這樣的行為其實是違法的。《婚姻法》里明確規定禁止任何人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即使是父母也不例外。所以,只要男女雙方完全自願,就可以結為合法夫妻,不受父母的干涉。倘若父母對子女的婚姻強加干涉,可以跟他們說明婚姻自由的原則,告知他們其行為是違法的,倘若他們還是強加干涉,甚至使用暴力,則有可能觸犯刑法,要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對於父母強迫成立的婚姻,可以在婚姻成立一年之內,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該婚姻,撤銷後,可以視為從未結婚。所以,在婚姻問題上,每個人都有很大的自主權,法律保護其不受任何人包括父母的干涉。
5. 父母可以強迫子女離婚嗎
首先,我給出答復是:不可以。
為什麼父母不可以強迫子女離婚呢?
原因有二:
第一:婚姻是兒女的事,從法律角度來講,
其他任何人都不能幹涉。
第二:如果父母強迫兒女離婚了,
以後兒女後悔離婚的話,
那麼彼此的傷害更加大。
(答案供參考,如果對你有幫助,
請採納我,你的採納,是我前進的動力,十分謝謝!!)
6. 新婚姻法里有沒有關於父母強迫子女結婚的條規啊
《婚姻法》沒有關於父母強迫子女結婚的條款。
沒有新《婚姻法》出台。
強迫子女結婚違反了現行《婚姻法》第三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的規定,是被嚴格禁止的。
7. 父母對子女都有哪些強制性的義務
撫養權啊
就是說在孩子還沒有成年之前
那麼父母一定要養育孩子
還有就是要給孩子教育
8. 父母逼迫成年子女相親結婚是否違法該如何處理(已經無法溝通)我該怎麼辦啊求求大家了!
父母強迫子女結婚是違法的,是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違法行為。相關法律規定和處理維權如下:
我國《婚姻法》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
包辦、買賣的婚姻都屬於可撤銷婚姻,受害人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或人民法院請求撤銷婚姻。如果是受脅迫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請求,應自婚姻登記之日起1年內提出。
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一方提出撤銷婚姻的請求,應當自恢復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內提出。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如果超出了上述期限,對於包辦、買賣引起的離婚糾紛,如果當事人共同生活的時間不長,或雖共同生活的時間較長,但確實未建立夫妻感情的,應當准予離婚。而對於包辦、買賣婚姻的第三者,應分情況而論,對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情況嚴重的,構成犯罪,應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予以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