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獨生子女高考加分
1、在絕大部分省份獨生子女參加高考是沒有加分政策的。
2、在少數省份,農村的獨生子女可能會有加分政策規定,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檔時考試院可以按照加分後的分數投檔,專業錄取時招生院校會不會認可加分由報考院校自行確定。
2. 高考獨生子女能加分嗎
高考獨生子女不能加分
加分政策(以天津市為例)
(1)按中辦發[2000]28 號、教基[2001]1 號文件評選獲得天 津市優秀學生稱號者,增加 20 分投檔。
(2)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天津市優秀學生幹部稱號者,增加20 分投檔。
(3)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集體或個人項 目取得前 6 名;全國性體育比賽個人項目取得前 6 名;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並參加全市統一組織的體育特長生測試 達到相應標準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增加 20 分投檔體育特長生統一測試項目為田徑、籃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術、游泳、羽毛球、網球 、跆拳道;2014
年及以後的高考中,非體育特長生測試項目范圍內獲國家二級運動員(含)以上稱號者,不再享受照顧政策。
(4)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曾兩次或兩次以上獲天津市三好學 生稱號者(其中一次須是 2012--2013 學年度),增加 10 分投檔。
(5)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 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者,增加 10 分投檔。2014年及以後的高考中,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 省賽區一等獎者,不再享受照顧政策。
(6)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 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或「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或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增加 10 分投檔。
3. 關於高考獨生子女加分的政策
2015河南高考獨生子女加分政策:
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等6類考生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不加分。
省招辦要求,各級招辦要嚴格執行照顧政策,明確專人負責照顧對象的審核工作,考生要及時提供相應的證書、文件的原件,認真履行審核人員簽字、考生確認手續,並進行公示。
4. 獨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
有的,少數民族還可以加分
5. 國家有獨生子女高考加分政策嗎
2015河南高考獨生子女加分政策:
農村戶口的獨生子女、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等6類考生同等條件下可優先錄取,不加分。
省招辦要求,各級招辦要嚴格執行照顧政策,明確專人負責照顧對象的審核工作,考生要及時提供相應的證書、文件的原件,認真履行審核人員簽字、考生確認手續,並進行公示。
6. 獨生子女高考加分嗎
不加分。
高考加分政策是高考中的特長生加分政策,主要為了彌補高校招生制度的某些缺陷而制定的。教育部出台的2009年高考加分政策,有「增加20分投檔」、「增加10分投檔」和「優先錄取」3種加分形式。參加高考的學生擁有體育、文藝等方面的專長,又經過了專業部門的測試,在考試成績之外給予一定的加分,是在目前應試教育體制下,鼓勵學生注重全面素質提高的一項措施。 由於存在一定的不公平性,引起社會的議論。
增加20分
應屆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考生有下面幾類: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跡受到省級及以上黨委、政府表彰者;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一等獎或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考生;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及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一、二等獎者;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在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或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中獲獎者;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獲得國家一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和參加重大國際體育比賽、全國運動會、全國中學生運動會、世界中學生體育比賽選拔賽獲前六名以及參加上述比賽獲得國家二級運動員稱號的考生均須經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全省統一認定。
高考加分政策增加10分
考生包括少數民族考生、歸僑及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台灣籍考生以及烈士子女。
優先錄取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軍人、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駐邊疆國境的縣(市)、沙漠區、國家確定的邊遠地區中的三類地區和軍隊確定的特、一、二類島嶼部隊現役軍人的子女以及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報考高校、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享受優先錄取。
加分政策還對退役軍人的加分投檔作了明確規定:自謀職業的退役軍人,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10分投檔;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可以在其統考成績總分的基礎上加20分投檔。
7. 獨生子女高考享受加分政策嗎獨生子女上大學後有沒有什麼優惠政策
當然沒有,如果連這都有的話,那加分的人太多了,而且現在高考加分幾乎全都取消了,除了少數民族等幾個項目加5分
8. 城鎮戶口獨生子女高考是否有加分政策
城鎮戶口獨生子女高考是沒有加分政策的。
2014年12月10日,教育部、國家民委、公安部、國家體育總局、中國科學技術協會以教學〔2014〕17號印發《關於進一步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減少和規范高考加分項目、嚴格管理和監督、組織實施4部分。
《意見》提出,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體育特長生加分項目,取消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加分項目,取消科技類競賽加分項目,取消省級優秀學生加分項目,取消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跡加分項目。
此後獲得相關獎項、名次、稱號的考生均不再具備高考加分資格。考生的相關特長、突出事跡、優秀表現等情況記入學生綜合素質檔案或考生檔案,供高校錄取時參考。
1、保留和完善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根據相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保留「烈士子女」「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台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軍區(含)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分項目。
各省(區、市)要不斷改進和完善相關政策,不得擅自擴大全國性加分項目適用范圍。
2、大幅減少地方性加分項目。2015年1月1日起,取消地方性體育、藝術、科技、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等加分項目,相關政策按照上述取消部分全國性加分項目的規定執行。各省(區、市)要進一步大幅減少其他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
3、規范和完善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根據國發〔2014〕35號文件要求,確有必要保留的地方性加分項目,應合理設置加分分值,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於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
有關地方要探索完善邊疆民族特困地區加分政策,具體辦法由省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