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父母有義務為成年子女還債嗎
首先,人情事故不算。道德標准不算。依據現有法律,正常情況下沒有。據《民法通則》第11條規定:「年滿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
不過如果當成年子女先於父母身故,父母繼承了子女的合法財產,應先自繼承財產中劃出用於履行的債務的財產,歸還給債權人。如父母只有該子/女一個孩子,且父母沒有收入來源,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債權人盡管可以依法提起訴訟,但預計效果不大。如果是成年、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所借款項(所做構成民事關系的決定)經監護人同意的可以成立,否則無效。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須有監護人同意或追認。不過這種涉及法律方面的事情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這樣才方便做出更合適的決斷。
2. 父母離婚後子女有義務替父親還債嗎
1、父母與子女的關系,不因父母婚姻關系的改變而消除,離婚後無論子女隨父生活還是隨母生活,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2、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可以要求給付撫養費。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喪失勞動能力或缺乏經濟來源的父母,可以要求給付贍養費。
3、問題所描述的「父親」,如果系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應當由其個人承擔民事責任與民事義務,其子女沒有法定的義務代替其去清償其個人債務。
但是,話雖如此,但是當問題所描述的「父親」生活困難時,子女作為其贍養義務人,應當依法履行對其的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的法定義務,注意滿足老年人的特殊需求。
4、子女作為老年人的贍養義務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者其它理由,不履行對於老年人的贍養義務。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21條、36條
司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14條、19條
3. 兒子有義務要替父親還債嗎
子女應當在繼承財產的范圍內承擔償還責任.
子女沒有替父親償還債務的義務。
只有在發生繼承時,子女才有義務
從你介紹的情況看,不能判斷父親已經過世,談不上繼承的問題。兒子沒有替父親還債的義務,但是兒子可以自願為父親還債。
[[i]本帖最後由於2007-6-2704:18PM編輯[/i]]
法律上沒有兒子必須替父親還債的規定。
4. 父母有沒有義務幫子女還債
沒有義務,幫子女還那是看不得自己的孩子債務纏身,不幫子女還也不要去苛責,去要求,因為父母也有自己的生活,辛苦了那麼久,該好好享享福了,不要把自己身上的債務強加給父母
5. 出嫁的女兒有義務替父母還債嗎
你可以參考下面:
法律明確說,沒有。父債子還古就有之,但現今我國法律規定的子還父債的情形只有兩種,一是子自願代父還債,一種是父生前負有債務未還,子繼承了父親的遺產,子
在繼承的遺產范圍內承擔還款義務,超出繼承的份額部分,可不予償還。你問的這種情形屬於父母生前的贈與,與繼承不是同一概念,同時贈與行為發生於負債之
前,所有權在負債之前已經發生轉移,負債之時已不是他們的財產,因此,也不存在為躲避債務惡意處置財產的情況,使他人債務無可實現的情況,故不需因此為父
還債。
6. 子女有義務為父母還債嗎
有,子女有義務為父母還債。
7. 已經成年兒子在外欠債,父母有義務替他償還債務嗎
孩子已經成年,那麼其具有獨立行為能力。父母沒有償還債務的義務,但是,如果孩子未成年,那麼父母就有償還義務。
根據《婚姻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父母有保護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權利和義務。在未成年子女對國家、集體或他人造成損害時,父母有承擔民事責任的義務。
(7)父母有義務替子女還債擴展閱讀:
欠款人無力償還有兩種不同的情況:
一種是暫時無力償還。如屬於這種情況,可按照上述《民法通則》的有關規定,由欠款人分期償還。
另一種是永久無力償還。如果是永久無力清償的話,則只能就欠款人的個人現有財產來清償了,這就要經過法院審理、作出判決,再付諸執行,也就是說欠款人有多少個人財產可供執行,出借人就拿多少。
欠款人死亡債務處理:
1、欠款人的配偶承擔償還責任的情形。
欠款人的債務屬於夫妻共有債務的,死亡欠款人的配偶負有償還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三款規定:「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根據反向解釋規則,夫妻實行共同財產制或雖實行個人財產制但第三人不知道其約定的,均為夫妻共同債務。
2、欠款人的遺產繼承人承擔債務的情形。
死亡的欠款人有繼承人並且繼承人繼承了其財產的,應當對欠款人生前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但是繼承人清償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的以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的,除非繼承人自願償還,否則不承擔清償責任。
如果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生前的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也就是說,繼承人是否承擔償還責任的事實基礎是其是否繼承了遺產。
8. 子女有義務為父母還債嗎
有父債子還的法律規定,但是父債子還是附條件的。
《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 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清償債務以他的遺產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可以不負償還責任。」 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 繼承開始後,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
根據上述規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在繼承遺產范圍內償還債務;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償還債務,但是應當在遺產分割前放棄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