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上海獨生子女補助費已故的人的子女還可以享受嗎
根據《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獨生子女補助費分為晚婚晚育獎勵、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獨生子女父母年老時的計劃生育獎勵、婚後無子女獎勵、獨生子女意外傷殘補助、獨生子女死亡補助、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獎勵幾項補助內容,從規定中的獎勵內容就可以看出,此項規定的獎勵是針對獨生子女的父母而給予的獎勵,而不是針對獨生子女,所以,獨生子女父母死亡,該項補助費用就缺失主體,因此,已故的人的獨生子女不能再享受獨生子女補助費。
Ⅱ 202O年上海市兩會就我們重殘獨生子女家庭以後的生活養老問題如何解決。有什麼
我覺得社會和政府要負起更大的責任,畢竟一個子女很難照顧到這些老人。
Ⅲ 上海市衛健委主任你好我家夫妻3人都是殘疾聽說子女殘疾大人是否49歲就可以享受獨生子女補貼
不是這樣的。
按規定獨生子女家庭獨生子女18周歲前和父母60周歲可以帶有關證件手續申報享受獨生子女獎勵金,不是獨生子女和父母都是殘疾可以父母49歲享受獨生子女獎勵金。
上海市沒有這樣的政策規定所以不是。
Ⅳ 上海殘疾人獨生子女父母領取的590元補助,期間父母購買二套房之後補助還有嗎
市政府應當向上海市人民政府第四十六區縣人民政府通報修訂計劃生育獎勵補貼條例的情況。市政府委員會、辦公室、局:《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和補助條例》修訂本現公布。請認真執行。上海市人民政府於2016年7月8日公布了上海市戶籍公民持有「榮譽證書」的第七條(對獨生子女父母的計劃生育獎勵)的若干規定,(一)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在辦理退休手續時,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的規定,向城鎮職工提供養老保險金,一次性計酬(即原計酬的一次性追加養恤金)5000元。(二)婦女年滿五十五歲,男子年滿六十周歲,不符合前款規定的,其戶籍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應當繳納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5000元。
Ⅳ 上海楊浦區獨生子女四級殘疾人,父母有補貼是多少
【1】獨生子女是殘疾人,
可以去當地殘疾人協會申請做傷殘分類(是肢體,還是語言等)的等級鑒定。
【2】帶著獨生子女的殘疾證,去當地民政局申請每月殘疾人補貼。
【3】有殘疾的獨生子女的父母,會按照本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
在孩子14周歲之前,領取孩子獨生子女費的。
Ⅵ 上海獨生子女2019年有新規嗎
上海獨生子女補貼發放政策是:
(一)在子女年滿十六周歲前,領取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二)農民在調整自留地和安排宅基地時,其獨生子女按兩個人計算分配面積;
(三)在年老退休時,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持有《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公民,其獨生子女在未滿十六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不願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由區、縣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給予一次性補助。
上海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多少?
上海獨生子女費發放標準是每月30元,至孩子16周歲止。
持有光榮證的上海市戶籍公民辦理退休手續時,對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在按規定計發養老待遇後,再給予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5000元。不符合前項規定的人員,女年滿55周歲或者男年滿60周歲的,由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給予5000元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2004年4月15日前辦理結婚登記且婚後未生育又未收養子女的上海市戶籍公民,可按規定在退休或到指定年齡時領取1萬元的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Ⅶ 上海獨生子女意外死亡傷殘補助的政策
《若干規定》明確規定:持有《光榮證》的上海市戶籍市民,若其獨生子女在未滿16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夫妻雙方將各得不少於3000元的一次性補助;若獨生子女在未滿16周歲之前死亡,夫妻雙方將各得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2008年8月11日,上海市政府辦公廳轉發了市人口計生委、市財政局、市殘聯三部門聯合制訂的《上海市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辦法》,扶助標准在國家規定的基礎上分別提高50%,即獨生子女傷殘的扶助每人每月120元,獨生子女死亡的扶助每人每月150元。同時,上海將計生獎勵補助政策融入社會普惠政策,本市市民在申請社會救助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費不計入個人和家庭收入范圍。依法生育子女的婦女,按照國家和上海市的規定,享受生育保險待遇,2007年生育津貼人均1.5萬元;晚育的婦女,另外增加一個月生育生活津貼2000多元。
http://www.sh.xinhua.org/2008-09/03/content_14302825.htm
Ⅷ 上海獨生子女政策,補貼,怎麼拿錢的
政策規定獨生子女每月補貼30元。
如你有單位(工作),單位應每月發放,如你沒單位,到你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去申請,也會發放給你。
該政策是從2011年1月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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Ⅸ 老人殘疾,有上海戶口,獨生子女可以遷戶口去照顧老人么
按規定子女可以投靠父母遷戶口,所以獨生子女可以投靠父母遷戶口。但是投靠遷戶口是有條件規定的,因此你應該去老人戶籍地派出所咨詢一下讓戶籍警告訴你。
Ⅹ 上海獨生子女死亡補貼問題
你理解錯了
有關參考資料:
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印發《上海市獨生子女意外傷殘和死亡一次性補助申領辦法》的通知
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於印發《上海市獨生子女意外傷殘和死亡一次性補助申領辦法》的通知
滬人口委〔2006〕42號
各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現將《上海市獨生子女意外傷殘和死亡一次性補助申領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上海市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二○○六年七月一日
上海市獨生子女意外傷殘和死亡一次性補助申領辦法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保障公民實行計劃生育的合法權益,根據《上海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和《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獨生子女意外傷殘一次性補助申領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戶籍公民,可以領取獨生子女意外傷殘一次性補助:
(一)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其獨生子女在16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
(三)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
(四)其獨生子女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第三條(獨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補助申領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的本市戶籍公民,可以領取獨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補助:
(一)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其獨生子女在16周歲之前死亡;
(三)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
第四條(補助標准)
符合獨生子女意外傷殘一次性補助申領條件的公民,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給予不少於3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符合獨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補助申領條件的公民,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區、縣人民政府給予不少於5000元的一次性補助。
第五條(獨生子女意外傷殘一次性補助申請材料)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要求領取獨生子女意外傷殘一次性補助的公民,應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的原件: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婚姻狀況證明;
(三)身份證明;
(四)戶籍證明;
(五)其獨生子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六)其獨生子女在16周歲之前發生意外傷殘的證明;
(七)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聲明。
第六條(獨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補助申請材料)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要求領取獨生子女死亡一次性補助的公民,應當提供下列基本材料的原件:
(一)《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二)婚姻狀況證明;
(三)身份證明;
(四)戶籍證明;
(五)其獨生子女在16周歲之前死亡的證明;
(六)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聲明。
第七條(申領程序)
符合本辦法規定的條件,要求領取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一次性補助的公民,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提交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一次性補助申領表和本辦法規定的申請材料。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在收到申請人的申請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查,並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處理:
(一)對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書面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二)按規定不由本機關受理的,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向申請人發出不予受理通知書並告知申請人向有關行政機關申請。
(三)對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且屬於本機關受理范圍的申請,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應當受理,並向申請人發出受理通知書。
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受理後,應當自受理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並將審查意見及申請材料報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區、縣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應當自收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街道辦事處報送的受理意見和全部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條件的,發放獨生子女意外傷殘或者死亡一次性補助;對不符合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第八條(委託辦理)
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申領。委託辦理時,除提供本辦法規定的委託人的全部材料外,還須提供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人出具的委託書。申請程序按照本辦法第七條規定執行。
第九條(材料留存)
辦理機關應當留存申請人提供的自願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聲明的原件,以及其獨生子女傷殘或者死亡證明的復印件;其他申請材料若非本市機構出具的,辦理機關應當留存該材料的復印件。
當事人委託他人申領的,辦理機關還應當留存受委託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和委託書原件。
第十條(實施日期)
本辦法自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