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養老院土地使用權歸誰
養老院老人過世後,土地使用權可能會歸國家、集體組織或者其繼承者所有。如果老人過世後的遺產無人繼承,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如果老人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如果老人有繼承人,則歸繼承人所有。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八條自然人可以與繼承人以外的組織或者個人簽訂遺贈扶養協議。按照協議,該組織或者個人承擔該自然人生養死葬的義務,享有受遺贈的權利。第一千一百六十條無人繼承又無人受遺贈的遺產,歸國家所有,用於公益事業;死者生前是集體所有制組織成員的,歸所在集體所有制組織所有。
2. 已經進養老院的的人死後可以拿回老家安葬嗎
一般是不允許的,養老院會打電話給當地殯儀館,他們會來運送到殯儀館。只能採取火化,骨灰可以取回家。
3. 老人在敬老院去世9年家屬毫不知情,骨灰去向成了謎,如何評價
這完全是對老人和家屬一種不負責任的表現,像這種沒有責任心的敬老院早該關門整頓
4. 人在養老院死後怎麼辦
法律分析:正常死亡沒有法律責任。正常死亡處理流程: 按照供養協議書執行程序,首先通知其親屬,然後在親屬的同意下給老人買傷葬服穿上,在給所在村居委員會通知並開具火化證明,再約好火化車,最後等待親屬和村居委員會到養老院商議後去火化,最後按照三方確定方案把老人入土為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