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人去世的講究(山東人)
1、報喪:完成送終前後的種種程序後,便向親友報告死訊,此為報喪。
2、入殮:將死者裹棉穿戴整齊入棺,謂之「入殮」。各地均有專事為死者入殮的人,有求必應。
3、請七:喪亡之日起,每7天為一七,七七共49天,逢七,兒孫們備香燭貢品,在靈前或墳上祭奠,俗稱「請七」。
4、出殯:由於選擇墳地或其他原因,停柩做喪,最短3天,最長經年,一般是49天,把靈柩送往墓地,謂之「出殯」。
5、安葬:出殯前,先請風水先生選定墳地穴位,破土挖坑,坑內傾石灰。靈柩到達,坑內再燒一些豆萁麻拮,並留火種,然後才能陳棺擺正。還要宰雄雞淋血於棺蓋,放爆竹,燒紙錢,最後一次焚香跪拜。
B. 家族小一輩老年人逝世追掉會講話
山東喪葬禮儀習俗
喪葬,在古六禮中屬於凶禮,也是人生禮儀最後一件大事。人們總希望亡故的親屬到陰間能得到安寧,所以特別重視治喪,在力圖悼慰亡靈的同時,也竭力標榜自己的孝道,由此引發治喪的規模越來越大,花費越來越高,禮俗也越加復雜,實際上違背了「厚養薄葬」的古訓。
備 喪
過去,老人年滿六十,可以以稱為享壽。所以,老人年過五十以後,做子女的開始為老人備喪。所謂備喪,就是給老人准備送老的衣物、棺木等。舊社會,民間農家生活困難,送老的衣物棺木等不可能一次性備全,因為沒有這種經濟實力,而是陸續辦置。衣物只是備料,不必預先。棺木可以提前打就,架在空閑屋裡,通常稱做壽材。壽材由底、幫、天三部分組成,其用材和規格,視喪主的經濟條件而定。上等材選用柏木或楸木,—般用松,次者用柳。用材不同,規格也就有了差異。就其厚度而言,有「四五六」的,即天六寸、幫五寸、底四寸;有「三二二五」的,即天二寸、幫二寸五、底—二寸;有「凈二五」的,即天二寸五、幫二寸、底和回頭各一寸;有「荒二五」的,即天、幫各按二寸五、二寸下鋸破板,荒板推凈不足二寸五或二寸者,故稱「荒二五」。達不到上述標准者,則將材就料打成,規格小一,統稱薄皮棺材。而壽衣只有年過七十者才可預做,因年過七十而亡者,俗稱「喜喪」。七十歲以下者,壽衣都是臨時趕做,做時,不能啼哭流淚,否則淚水滴在壽衣上,死者穿上想念兒女,心情會不安的。縫線一端也不能疙瘩,免得死者到陰間疙疙瘩瘩,不順利。壽衣的件數忌雙喜單,多為五件上衣,三條褲子,因到陰間,以棉衣為主,男用黑,女用黑、藍,男性尚有棉帽和棉鞋。男女皆用褥子、枕頭,枕頭是三角形,內裝穀皮,紅布縫制,俗謂「元寶枕」或「雞鳴枕」。
初 喪
舊社會衛生機構很不發達,有葯而無,病人通常在自己家中亡故。凡正常死亡的老人,盡量避免在炕上咽氣。初喪就是處理亡前事宜的,人體包括四個部分:
沐浴更衣 當病人生命垂危之際,首先要為病人沐浴更衣,俗稱「穿衣裳」。臨終前的沐浴吏衣,實際上是為病人作最後一次整齊。死者為男性,通常由兒子女兒料理。沐浴更衣一般足給垂危之人洗臉、理發、洗手、洗腳、擦拭身體、修剪指甲、梳頭等,然後給其穿上「送老的衣裳」。如果病人突然咽氣,沒來得及沐浴更衣就死在炕上,俗稱「光著身子走了」,死者親屬會抱憾終生的。
移床 榮成習俗忌諱病人死在生前的炕上。因此,沐浴更衣後,將其移至正屋明間,或客屋、倒臨時搭就的靈床上。搭靈床有規矩,不能隨心所欲。死者年齡大、子孫滿堂,靈床可高些,用兩條長凳平行排列,架門板其上;年輕無子,靈床必須矮停,以土坯將門板墊起即可。靈床上鋪送老褥子,擺送老枕頭,然後長子抱頭,次子抱腳,其他人兩側幫扶,將病人抬上靈床。頭的位置,如按正可頭東腳西;按地脈走向,可頭高腳低。移到靈床後,親屬日夜守候,時刻不得離開,使其度過彌留時刻,謂之「送終」,對病人則謂「挺喪」。病人臨咽氣時,守在身邊的子女和親屬要含悲大聲呼喊:「爹(媽)別走哇,別扔下我們不管!」直到咽氣,謂之「叫魂」。
病人斷氣後,使其仰卧,頦下塞以棉絮,並將用紅紙包好的銅錢塞進死者嘴裡,俗稱「擎口」,以示含銀而去,後人旺發。再將兒子或重孫的頭發剪下,和在面里團成球,上插一棒,塞在死者手裡,此謂「打狗餅」、「打狗棒」。據說人有三魂六魄,人死後六魄即散而三魂未散,一魂駐守屍身,二魂轉世投胎,三魂西天朝佛。西天路途遙遠,又多惡犬攔阻,必須用棒子驅趕,或用餅塞狗嘴。因餅子有頭發,會塞住狗的嗓子,使它無法施威。靈床底下,要放一盞點亮的豆油燈,俗稱「照屍燈」,防狗貓進入靈堂。一盆半生不熟的米飯,上撒掰碎的碎餑餑,俗稱「倒頭飯」,並用秤砣壓住死者胸口,以免詐屍。
告喪 屍體暫時安排停當後,首先要在大門上貼張白紙,通知村鄰,家有喪事。然後喪幡,或稱「招魂幡」,榮成俗稱「掛挑信」。喪幡,過去用「毛太」紙,一裁兩截,每截為一張,按死者的年齡,每歲一張,外加「天」一張,「地」一張,一並用半圓形紙鑿鑿為三節。第一、二節分兩列,一列寬二寸許,一列寬寸,長等於紙寬,皆鑿制錢印痕;第三節,成長方形,下方中間鑿一方孔,用青麻搓成繩聯結起來,用長竿挑起,按男左女右懸於門旁。其作用既用於招魂,亦用於告喪,以示周知。
對道 又稱報喪。人死後,喪主必須立即差人會知親友。報喪人多為子侄等晚輩,腋下夾著喪服去外村親屬報喪。如死者為女性,必須立即向其娘家報喪。見面後跪倒磕頭,聲言「某某於某時病亡」。娘家人得凶信後,立即趕去查看,看看是否屬於正常死亡,如同意入殮方能入殮,否則是不能入殮的。過去,大戶人家或書香門第多用訃文或訃告,平常人家則以口傳。報喪人每到一家,必須吃點飯或點心,不得空口而歸,否則對雙方,尤其對被通知人不利,日子會因此而敗落。訃文的格式如下:
顯考某府君(女則寫顯妣某大君)享年某某歲,於本月某日某時壽終正寢(女寫內寢),泣於某月某日成服,即於是日治喪候唁,過時掩柩,忝在至戚,謹此訃聞
款落到緦服以內:,
靈 奠
從初喪事宜完畢到出殯為止,屬於靈奠階段,俗稱停靈。大戶人家於這一階段開靈,停靈三日、五閂、七日甚至百日,平常百姓只停靈三日、這個階段包括入殮、成服、破孝、弔唁、報廟、寫主等部分。
入殮 死者遺體入棺稱之為入殮。入殮的時間各地不一,榮成都在死後當天進行。靈堂即設於靈床處。入殮前,先在棺材底部撒層石灰或草木灰,鋪一層谷秸,再鋪上一層黃豆渣,忌用黑豆。這—切鋪好後,將死者的遺體連褥子托起,放入棺內,並將被褥衣帽整理周全,周圍塞以穀草,大戶人家用燈草。塞實之後,將棺材蓋虛掩,架在靈床處,撤下門板。靈柩前面懸掛幔帳,白布或白紙均可。帳前設香案、紙盆,祀奉死者靈牌(靈牌格式見後文)。死方如系少亡,又無子嗣,靈牌中間上端得注「亡男」、「亡女」、「亡媳」字樣。靈牌供在香案正中,前設祭器如香爐、蠟台及祭饌等。供桌兩旁分列手捧盆、巾、櫛和酒、茶具等的紙扎童男童女。點燃的信香,橫卧香爐之卜,等外甥弔唁時將其豎插於香爐之中,謂之「扶香」。如逢重喪口,需扎一小棺材置於死者棺下,以免災禍。
成服 其實就是俗話說的「戴孝」,即穿著孝衣。戴孝的類別與期限,以家族的親屬遠近有所差異。中國古代的孝服分為五等,稱為「五服」,至親者所服稱之為斬縗,是兒子、未嫁女為父,承重孫為祖父,妻為夫所服。所以稱斬,是取其悲痛至甚之意。這種孝服是用極粗的生麻布做的,毛邊,服三年。第二種是齊縗,次於斬縗,服期一年、五個月和三個月,即夫為妻、孫為祖服一年,重孫為曾祖服五月,玄孫為高祖服三月。大功又次之,期九個月。凡堂兄弟、已嫁的姑及已嫁的女為伯叔父等服之,又稱為功服。小功,凡本宗為曾祖、伯叔祖、外祖及舅姨等服之,期五個月,鰓麻,為五服中最輕的。一種,服期三個月,本宗為高祖、伯叔曾祖、族伯叔以及岳父母。盡管占禮規定了各服制的用布,但境內孝服均用白布。斬縗下邊撕開,不剪、不繚、不繰,俗稱毛邊孝服,不釘紐扣,用毛帶白布條系結,圓口無領。兒、兒媳、女兒、承重孫全著這種孝服,頭上扎孝帶,披發以青麻束之。兒子所戴的孝帽用白布縫一圓筒狀,高約一尺,上口均勻地折攏許多小褶,縫死後再翻過來,下口向上綰邊二寸,毛邊,俗稱抽頂孝帽。女用蓋頭布,即用長方形白布,從長邊中對折,四角兩組相對重合,折縫成軸,從對軸任意一端開始,沿長邊縫一尺,即成尖頂蓋頭布,戴時尖角恰對「百合」。侄輩、孫輩、女婿、外甥等著孝服、束孝帶,戴道冠式孝帽。不過,戴道冠式孝帽,根據親疏關系,有光頭戴與不光頭戴之分。光頭戴較近,孝帽直接戴到頭上;不光頭戴較疏,即將孝帽套在別的帽子上,再戴到頭上;曾孫則戴兩角孝帽,兩角各綴一條紅布條;玄孫所戴的兩角孝帽不用白布,改用黃布縫制。男女著孝者均需用白布將鞋幫遮蓋,俗稱:「瞞鞋臉」。子女如祖父母、父母皆去世可整瞞外,否則不得整瞞。瞞的長度隨老人去世而增加。女人的鞋後跟嵌一塊紅布,然後瞞至紅布處。其他戴孝者瞞鞋的長度隨孝服的遠近而遞減。
成服,得請禮賓司儀,孝子穿戴孝服孝帽,隨禮客贊禮,行俯匐叩禮(俯,折腰跪;匐,以首及地),加梁冠(用紙糊帶梁的帽子,樑上畫白杠,孝子五道;侄、孫輩一道),束首(以青麻或稻草搓繩,繩卜拴羅底一塊,長約四寸寬約寸許,遮蓋眼睛,使其「目不斜視」,兩邊各綴棉球兩個,以塞耳朵,使其「耳不旁聽」),披麻衣(通常用長約三尺、寬約尺半的麻袋布將前半中間剪開,分別搭在左右前胸,後半披於後背,裹額(將扎頭孝帶由中間從前額圍於腦後系結,剩餘雙股拖於背後),束腰(即用麻繩或草繩扎腰),執杖(俗稱孝棒或哭喪棒,用高梁秸糊剪穗的白紙為之),撒履(將鞋後跟踏倒趿著),至此禮成。
破孝 是對主要參加喪禮的人,即五服以里的人,均需按親疏遠近分送相應的孝服,當地俗稱「撕孝帽子」。如果經濟條件允許或大戶人家,按全額分給,如服齊縗的,必須按齊縗用布分給所有服齊縗的人,但農村平民百姓沒有這種能力,只給至親如閨女、女婿、孫子、孫女、外甥等分孝服,其他人只給一頂「孝帽」,這就是「撕孝帽」的由來。其他服喪者全由自己操辦籌借,好在齊縗以下均穿沿邊衣服,借身白褂子即可,所以,農村破孝比較簡單。
奔喪 俗稱「哭道」。凡死者臨終時,未能守護送終的女兒、兒媳、孫女或者比較親近的女晚輩得到凶信後,即來奔喪。奔喪臨近村子時需且哭且行,以避不孝之嫌,俗稱哭道。也有說是為死者招魂引路的。據說人死後,魂飛無依,在附近飄盪,甚至會迷失方向。此時有人啼哭,能喚醒飛魂,隨從哭聲直撲靈堂,歸守屍身。因此,家中女眷平輩或晚輩聽到哭聲後,哭叫著急奔村外迎接。雙方相逢時,相互單腿跪拜兩次。然後,來者在前,迎者在後一同哭入靈堂。
報廟 人死之後,由長子或承重孫手捧香紙盤子,率領眾子眾孫一行到土地廟「報廟」。去時默不作聲,同時—路舉哀。實際上,去時是同死者的靈魂一起去的;回時,土地爺將死者的靈魂給留下了,因此舉哀。據說閻王爺管人生死,土地爺是他手下的地方官死者鬼魂見閻王前,先在土地廟羈押三天,報廟就是把死者的鬼魂送到土地廟里。因此,報廟之後,緊接著要給死者的鬼魂送湯水,以免鬼魂餓著。送湯水與報廟不同,報廟女眷不參加;送湯水男女眷屬均需參加。首先要請一位同輩的長者為前導,一手提盛漿水的瓦罐,一手執木勺舀漿水沿途潑灑,饗野鬼遊魂,所有眷屬男前女後,一行尾隨。行到半路,女眷停下,分跪於路旁哭祭,男眷隨長者到土地廟前燒紙焚香,拜神致祭,謂之送湯水,也叫送紙,每天早中晚三次,連續三天。祭完後,男眷返回時,女眷站起與其同歸。至家門,兒與兒媳按男左女右跪於門兩側,讓其他孝眷進靈堂後,再起立進屋。「送紙」結束後,要燒倒頭馬或轎。過去,分三次進行,後來人們把報廟、送漿水、燒倒頭馬並在一起進行,即送完漿水接著就要燒倒頭馬。燒倒頭馬要頭向城隍廟。過去,榮成屬文登縣地,城隍廟位於西北方向。西北屬乾、屬陽,但因城隍所在,也只得向西北.燒前,要在地卜畫『圓圈,西北處斷開留門。孝子哭喊:「爸爸呀,上馬吧,一條西北是人道哇!」女性死者則坐轎.倒頭馬是用秫稈和紙扎的。
此前,要寫好路引和馬引。路引揣在死者懷內,馬引貼於馬胸。路引格式為:
靈寶司 為發給路引事
照得某省某縣某都某里某村新亡人某某於某年某月某日壽終正寢,今為陰府,身秉白馬一匹,上搭錢褡一個,內裝金銀錢物,路過關津隘,不得攔阻,如有違者,仰陰曹官按律治罪,重責不貸。實藏懷內。
某年某月某日
也有另一種寫法:
榮成縣正堂某某(知縣的姓)
為發給路引事
照得某省某縣某都某里某村某某之父(或母),於某年某月某日壽終正寢(女用內寢,不是六十者壽終改疾喪),身騎白馬一匹,財寶一楮,過關渡津,放行無阻。
右諭周知,實揣懷內。
靈寶司
某年某月某日
馬引:
靈寶司 為發給馬引事
照得某省某縣某都某里某村新亡人某某,今為陰府,身秉白馬一匹,上有錢褡一個,內裝金銀財寶,馬夫一名,不準遠離,過關渡口,不得攔阻,如有違者,嚴懲不貸,
特示勿違。實貼馬胸。
某年某月某日
若死者為女性則坐轎,路引與男性大致相同,惟將「身秉白馬一匹」改為「身乘彩轎一秉」,「馬夫一名」改為「轎夫四名」,外加「廠環兩名」。
迎旌 旌,亦稱銘旌,用寬尺半至二尺,長丈許的紅綢或紅布做成。上書死者的官銜或功名、姓名字、年齡等,皆豎行書寫,先寫死者所處的時代,其格式如下:
皇清(或中華)邑生(或官銜)某公諱某,字某、某、享壽某十有某,行幾之銘旌。
預先將旌陳於村外旌架上,設供桌,置香爐、蠟台和千枚制錢。迎旌前要請賓客,以備拜旌。迎旌時,進香燃燭,孝子行一拜叩禮,於前引導,安於旌棚,若無旌棚,可安放在顯著部位或懸於堂棚正中。然後請賓客拜旌,行三拜九叩禮,孝子跪陪於旁。拜畢,孝子行俯匐大禮為賓客送行,謂之,一般行一拜二叩。而賓客在其二叩時辭謝,不受全禮,以示謙遜。賓客受禮時於左旁揖還。多數賓客約請拜旌時,可不應不酬,或只酬不迎。
題主 就是寫神主碑。神主包括套、龕、碑三部分。套也稱櫝,罩在龕外,前面左右上方各刻一圓圈,左圈刻三(乾)代表男;右圈內刻三三(坤)代表女,稱乾坤門。龕以細質木料,以能容下神主碑為度。龕內用木條隔成格兒,以亡者合葬人數而定,每格一碑。碑用栗子木,取其立子之意。高約七寸,厚不足一寸,分粉面、陷中、底座三部。
粉面與陷中原為一整體,頂端呈半圓,在半圓向下寸許鋸斜茬,然後豎著剖開,後扇與頂端相聯,稱為陷中,厚度約佔三分之二。鋸下的那扇頂部恰能鑲陷中上部的斜槽,稱之為粉面。底座高十許,寬二寸,長三寸,上部推成坡狀,上鑿深約二分恰與粉面、陷中之合的隼,將粉面、陷中。題主時,孝子將神主套、碑用木盤托著送到禮賓棚,行一拜四叩迎賓禮,將神主舉過頭頂,膝行至少三步,知客接過,遞在禮賓案上。禮賓將陷中、粉面分開,先題粉面。
此時,孝子退跪於階下,謂之跪題。粉面正中寫「顯考府君某公諱某行某之神王」,女性則寫「顯妣太君諱某氏之神王」,左側下端落奉祀人的名字。如果長子先去世,其他兒子不能具名,要由承重孫奉祀,而寫祖考(妣)。如孝子數人,只具長子名,名後可加等字,但承重孫名後不得加等字。陷中一行寫死者姓名、年齡、行次等,並冠以時代,如「皇清」、「中華」等,右側寫死者生辰,左側寫死亡時間,左右兩行均比中間低二至三字。字數要雙不要單,要求同寫靈牌一樣。至於為什麼要寫神王,是因為死者為大,一般沒有功名的人不敢加上面一點。這「點」一點就貶王為主了,怕死者的鬼魂不饒,所以,只能寫成神王。請禮賓先生是要具帖的,帖的稱呼同婚帖相仿,惟內容和落款有差。如「孤子(喪父)泣叩或泣血叩」;母喪則寫「哀子」,父母俱喪要寫「孤哀子」了。如請題主的禮賓,其帖為:
謹占某月某日,潔治豆觴,奉迓文旌
籍重
鴻題
榮光宗佑,曷勝銘感。
右啟
上
大德望某某公某先生大人閣下
孤哀子某某泣血稽顙
豆是古代的高腳盤,觴是酒具,意思是准備好乾凈的酒菜,專等先生到來。寫完後,孝子膝行捧主退歸靈次,並一拜四叩,賓客一般只受半禮。凡請賓儀、點主、執事、僧道等均具帖,帖式與請賓題主之帖大同小異。
弔祭 亦稱弔唁,俗稱弔孝,是悼念死者的重要形式。榮成平常人家的喪期,從入殮到出殯,在家停棺的時間為三天。在這段時間里男不剃頭,女不梳發,寢苫枕塊,日夜守侍靈前,以盡孝道。一天三時,焚香燒紙,酹酒哭祭,即所謂「晨燒雞鳴紙,晚焚夜辰香」。這三天,也就成為弔祭日,親朋故舊,親族鄰里,攜帶香紙前來弔祭。榮成講究死者為大,平輩弔祭也要磕頭,大都一拜一叩,晚輩則一拜三叩。一般的弔祭者只送香紙,至親或大戶人家辦喪,弔祭者不僅備香紙,而且要送輓聯、挽幛的。挽幛多用黑、白、藍色布,寬等於幅寬,長七至八尺,上貼與底色相反的紙條,上寫:
某某翁某老先生大人千古。
帖心可視男女、職業、威望等選擇。如「望重鄉黨」、「神歸紫府」、「天閣修文」等。
落款寫某某敬輓。
弔祭時,死者親屬要一旁陪叩。弔祭完畢,死者親屬趨前屈右膝跪拜親友,謂之謝孝。至於大戶人家無論發紙或弔祭,均由禮賓贊禮。其禮大體為:「孝子跪」、「一叩首,再叩首,三叩首」、「起」、「跪」等反復,孝子根據贊禮者的指揮,或跪,或叩,或起。民初以前,起字用興字代替,說興就是起立。
合棺 亦稱大殮。過去,考慮到病者可能假死復甦,入殮後均不合棺,將棺材天的隼和棺材幫的槽錯開;虛掩著,棺材天與幫之間能有二寸的孔隙。第三天,死者復甦無望,即行合棺。合棺前,移開棺蓋,先由孝子焚香燒紙、酹酒叩拜之後,死者親屬依輩分、長幼為序,繞棺瞻仰遺容,向遺體告別。如果不是本宗的年長者來瞻仰遺容,即使輩分很低,也要讓在最前面,並由孝子攙扶瞻仰遺容,並揖送至門外。然後,將棺蓋合隼,並用七根長釘(俗稱子孫釘)將蓋與幫鉚緊。鉚時,親屬高叫「某某,躲釘」,再將棺縫鉚嚴,合棺禮畢。
送盤川 合棺以後,死者的鬼魂即將由土地廟起程,西行上路了。這時死者的親屬就得給死者送盤川,以供在路上花費。送盤川一般在第二天中午或傍晚進行因為要燒很多扎材,通常在曠地上或村頭進行。過去送盤川,一般的人家至少也得給死者扎三間和幾個僕人、丫環。屋門前金寶銀錁、黃表紙錢,都必須用包袱包好,寫好封批,以免其它鬼魂冒領。至於大戶人家,送盤川的氣魄很大,樓台亭閣,應有盡有,即使間也要扎三進、五進的。門前堆滿金山銀窖、聚寶盆、搖錢樹,擺滿牛豬、車轎、仆從、丫環,背後注有各自的名字。送盤先要祀廟,意思是給土地爺行賄,即在土地廟前給土地爺燒香上供,酹酒跪拜,祈求土地爺不要為難羈留鬼魂,好讓他及早順利地起程。做好土地爺的工作後,再燒盤川,祭送鬼魂起程西行。孝子及死者親眷要三步一叩,向西送出二十幾步後才能返回,意思是把鬼魂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