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年人沒有退休金,可通過務農、參與合作社、養老服務體系和爭取政府支持度過晚年。具體如下:
1、農村老年人可以通過務農來維持生計。可以利用自己的土地,種植一些農作物或者養殖家禽家畜,以獲取一定的收入。同時,還可以參與到當地的農業合作社或者農民專業合作社中,通過集體經營來增加收入。
2、農村老年人可以積極參與到當地的農村合作社或者農民專業合作社中,通過參與合作社的經營活動,分享合作社的紅利。此外,還可以嘗試利用自己的技能或者經驗,提供一些有償的農村服務,如農田管理、農產品加工等,以獲取額外的收入。
3、農村老年人可以積極參與到當地的農村養老服務體系中。政府和社會組織可以提供一些養老服務,如日間照料、醫療保障等,幫助解決生活中的困難。同時,還可以利用自己的時間和精力,參與到社區的志願者工作中,為社區居民提供一些幫助和支持。
4、農村老年人可以積極爭取政府的關注和支持。可以通過向政府部門反映自己的困難和需求,爭取政府提供一些補貼或者福利,幫助度過晚年。
基本養老金是指在勞動者年老或喪失勞動能力後,根據對社會所作的貢獻和所具備的享受養老保險資格或退休條件,由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養老保險待遇,主要用於保障職工退休後的基本生活。
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必須具備三個條件:
1、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並已辦理退休手續;
2、所在單位和個人依法參加養老保險並履行了養老保險繳費義務;
3、個人繳費至少滿15年過渡期內繳費年限包括視同繳費年限。目前,我國的企業職工法定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歲;從事管理和科研工作的女職工55歲;從事生產和工勤輔助工作的女職工50歲,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女年滿55周歲。
綜上所述:要保持積極樂觀的心態,善於發現和利用身邊的資源,與家人和社區保持良好的互動,共同創造一個溫馨、和諧的晚年生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三條
國有企業、事業單位職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前,視同繳費年限期間應當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由政府承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出現支付不足時,政府給予補貼。
第十五條
基本養老金由統籌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基本養老金根據個人累計繳費年限、繳費工資、當地職工平均工資、個人賬戶金額、城鎮人口平均預期壽命等因素確定。
② 現在農村留守的都是年紀大的人和孩子,他們是如何進行農收的
我們現在農村的情況。可以預見,鄉村留下的年輕人越來越少,往往呢,全都是一些老人和孩子在家中,很多人呢,也放心不了自己家種的地。那麼,這些老人和孩子如何進行農作,甚至說如何進行農收?今天小編就帶大家去了解我們農村現如今的農作情況。
綜上所述,農村還是有很多的留守老人和留守兒童。我們要保證老人們的權益和農村農田不荒廢,更要政府帶頭,相關的技術產業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