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生忌的習俗風俗
生忌
釋義:指已故之人在生前的生辰。
"生 忌"其實就是"生 紀"之版 誤,"死 忌"亦 就 本 來 系"死 紀"。其 意 思權 分 別 系"出 生 紀 念"同"逝 世 紀 念"。
習俗風俗
1.該稱謂在兩廣(廣東,廣西),海南,香港,澳門等地較為通俗。
2.在那天通常人們會購買祭品拜祭於已故之人,以表達思念之情。
3.我們那裡前三年是兒女在生忌的時候是要去的上墳的,盡孝道,滿三年之後可以不去,僅供參考,你也可以問一問你周圍的老人,不同的地方也是不同的習俗。
4.「獻飯」,就是弄上一桌飯菜,至少要有三個菜,有葷有素。然後倒點酒水,桌子上留出一邊點上祭祀用的蠟燭、燒上香,祭拜一下,燒點紙錢。
5.生忌和死忌一般只做第一年的(頭年)。
6.清明祭拜重要些就可以,生忌沒必要太隆重,要不反而弄巧成拙。
7.還有每年的陰歷(農歷)七月初一至十五也是有必要祭拜的
8.其實,這些都是形式的東西。主要生前要對老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