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子女不贍養老人怎麼起訴
子女不贍養老人起訴如下:
1、寫一個追索贍養費的起訴狀;
2、收集兒女沒有盡贍養義務的相關證據(書證、物證、證人證言等,主要符合民事訴訟法證據要求的都行);
3、把證據匯總成證據清單,和起訴狀一起向兒女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如果幾個兒女不在一個地方,可以向老人所在地法院起訴。
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戶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復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復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3、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 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4、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5、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6、立案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起訴分類包括:
1、民事訴訟法中的起訴,是指民事法律關系主體因自己的或依法受其管理、支配的民事權益受到侵犯,或者與他人發生爭議,以自己的名義請求法院予以審判保護的訴訟行為。
2、刑事訴訟中的起訴,指享有控訴權的國家機關和公民,依法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對指控的內容進行審判,以確定被告人刑事責任並依法予以刑事制裁的訴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四條 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❷ 子女不贍養老人怎麼起訴
子女不贍養老人的起訴程序是這樣的:1、准備起訴狀,起訴狀的格式應當符合法律的規定;2、拿著起訴狀,直接去人民法院提起訴訟;3、人民法院應當對起訴狀進行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不予立案;4、人民法院立案的,等著人民法院的開庭通知,人民法院不立案的,起訴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兒女不贍養老人也是可以繼承遺產的,但是如果老人可以因為子女未盡贍養義務想要剝奪其繼承遺產的權利,可以在訂立遺囑的時候不指定子女為繼承人。老人可以依照法律規定立遺囑處分個人財產,並可以指定遺囑執行人,同時老人也可以立遺囑將個人財產指定由法定繼承人的一人或者數人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