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農村老人去逝後喪葬費和撫恤金怎麼領取
農村老人去世後,其遺屬如需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並按照規定流程提交相關材料申請。
一、領取條件:
老人必須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或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並且所在地已建立相應的喪葬補助金制度。
二、申請流程:
一般流程為:准備材料→村委會開具證明→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鄉鎮政府社保部門申請。部分地區也支持線上申請。
三、發放標准及時間:
喪葬費和撫恤金的發放標准和時間由各地政策決定,沒有全國統一標准。建議咨詢當地社保部門了解具體情況。
准備好所需材料並按流程辦理,才能順利領取喪葬費和撫恤金。
一、所需材料:
1、死亡證明:一般由醫院或鄉政府開具;
2、火化證明:由殯儀館開具,非火化地區需由鄉政府民政辦公室開具非火化證明;
3、死者及領款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死者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
5、親屬關系證明:配偶提供結婚證,子女提供戶口本或其他證明親屬關系的材料。
二、申請流程:
1、村委會證明:首先到村委會開具相關證明;
2、戶口注銷:攜帶逝者戶口本和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戶口注銷手續;
3、社保部門申請:最後攜帶所有材料到鄉鎮政府社保部門提出申請。
各地標准不同,案例可以幫助理解實際操作。
一、發放標准:
各地標准不一,有些地區按固定金額發放,例如北京、上海等;有些地區則與基礎養老金掛鉤,按一定月數發放,例如河南、內蒙古等。
二、案例解讀:
例如,在浙江省,某老人去世後,其子女按照規定流程准備材料並提交申請,最終成功領取了喪葬費和撫恤金。這體現了政策的落實和保障作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十七條: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撫恤金;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緻殘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條:承包期內,承包方可以自願將承包地交回發包方。承包方自願交回承包地的,可以獲得合理補償,但是應當提前半年以書面形式通知發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內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內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四條:喪葬費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准,以六個月總額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