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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怎麼交低保

發布時間:2025-01-02 20:23:08

1. 老年人辦低保什麼條件可以辦

法律分析:一、城市低保申領條件: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村)民。2、領取失業救濟金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收入仍低於保障標準的居民。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優待的,其撫恤金、定補款不計入家庭收入。二、農村低保申領條件:1、持有本縣農業居民戶口。2、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具體詢問當地民政部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三條 社會保險制度堅持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的方針,社會保險水平應當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

2. 低保養老保險怎麼交

養老保險如何自己繳納
1、去你戶口所在區的社保局辦理,最好去之前打電話當地的社保局。
2、需要帶的資料:本人身份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備兩張,保費,申請書等即可
3、一般每月交多少錢,在辦理的時候工作人員會給你算好,是根據當地去年社平工資進行計算的,個體工商戶或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在參加養老保險時,將按照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20%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4、養老保險最少要累計交滿15年。必須等到你退休的時候,才可以申請按月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是多繳多得。
三、養老保險可以分為幾個層次
我國的養老保險由四個層次(或部分)組成。第一層次是基本養老保險,第二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第三層次是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第四層次是商業養老保險。在這種多層次養老保險體系中,基本養老保險可稱為第一層次,也是最高層次。
1、基本養老保險
基本養老保險(亦稱國家基本養老保險),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基本養老保險以保障離退休人員的基本生活為原則。
2、企業補充養老保險
由國家宏觀調控、企業內部決策執行的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又稱企業年金,它是指由企業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基礎上,企業為提高職工的養老保險待遇水平而自願為本企業職工所建立的一種輔助性的養老保險。
3、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
4、商業養老保險
拓展資料:
社會養老保險是中國政府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解決勞動者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後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保險五大險種中最重要的險種之一。
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從2022年年1月開始,實施養老保險全國統籌。
「十二五」時期是中國全面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攻堅時期,也是保險業實現結構調整的關鍵時期。
《中國保險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要大力拓展企業年金業務,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建立商業養老保障計劃,提高員工保障水平,探索個人養老年金保險業務,拓寬商業養老保險服務領域。
中國養老保障體系有三個層次:社會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政府主導的社保覆蓋面不斷擴大,中國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基本實現全面覆蓋,不過由於社保保障原則是「低水平廣覆蓋」,
當前的養老保險體制還存在著較大問題,養老保險市場的巨大需求,無法僅僅依靠社會保障來一枝獨秀,養老替代率自上個世紀末開始逐年下滑,如今已經不足47%,迫切需要商業保險參與到社會保障中,通過商保社保的結合機制,分流社保養老壓力,建立起全社會的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
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後才自動發生作用的。所謂"完全",是以勞動者與生產資料的脫離為特徵;所謂"基本",指的是參加生產活動已不成為主要社會生活內容。其中法定的年齡界限才是切實可行的衡量標准。

3. 老人辦理低保需要什麼條件和子女有關系嗎

老人辦理低保的條件如下:
1. 老年人必須沒有法定贍養、扶養義務人;
2. 老年人沒有子女或者子女無力提供贍養;
3. 老年人生活困難,無其他經濟來源;
4. 老年人的家庭收入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低保標准。
低保制度的歷史沿革:
1、起源:最早起源於西方國家的社會救助制度,目的是為了保障民眾的基本生活;
2、發展: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保障體系的完善,低保制度逐漸成為國家對困難群體的一種基本保障;
3、引入中國:20世紀90年代初,中國開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後逐步擴展到農村地區;
4、政策完善:中國政府不斷完善低保政策,提高保障水平,調整低保標准,使其更加符合社會發展和民眾需求;
5、信息化管理:近年來,低保管理逐步實現信息化,提高了審核效率和透明度,減少了弄虛作假的現象。
綜上所述,老人申請低保需滿足無法定贍養人、子女無力贍養、生活困難且家庭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准等條件,以確保真正有需要的老年人能夠得到政府的經濟援助。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在全國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
第二條
要合理確定保障對象的范圍和保障標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對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持有非農業戶口的城市居民,主要是以下三類人員:1.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無法定贍養人或撫養人的居民;2.領取失業救濟金期間或失業救濟期滿仍未能重新就業,家庭人均收入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3.在職人員和下崗人員在領取工資或最低工資、基本生活費後以及退休人員領取退休金後,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居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確定。各地要本著既保障基本生活、又有利於克服依賴思想的原則,按照當地基本生活必需品費用和財政承受能力,實事求是地確定保障標准。保障標准由各地民政部門會同當地財政、統計、物價等部門制定,經當地人民政府批准後向社會公布,並且隨著生活必需品的價格變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適時調整。所定標准要與其他各項社會保障標准相銜接。各地在發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時,對第一類保障對象要按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全額發放,如其原來享受的生活救濟標准高於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則按原救濟標准發放;對其他保障對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與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待遇的優撫對象等人員,其撫恤金等不計入家庭收入。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
第八條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家庭,應當區分下列不同情況批准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一)對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又無法定贍養人、扶養人或者撫養人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全額享受
(二)對尚有一定收入的城市居民,批准其按照家庭人均收入低於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享受。
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管理審批機關應當自接到申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的30日內辦結審批手續。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由管理審批機關以貨幣形式按月發放;必要時,也可以給付實物。
《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
第六條
老年、殘疾或者未滿16周歲的村民,無勞動能力、無生活來源又無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或者其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無贍養、撫養、扶養能力的,享受農村五保供養待遇。

4. 老人申請低保的條件是什麼

1、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可以申請享受低保,以下幾種情況都可以申請低保:
2、擁有本地農業居民戶口的,並且是在當地常住的。
3、家庭成員中,具有勞動能力卻因為某些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沒有經濟來源的。
4、居住在農村村組,家庭承包土地的農村居民。
5、光榮復原的軍人會回農村,因為自身傷病或者其他原因沒有經濟來源的,或者生活水平低於正常標準的。
6、家庭成員人均年純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於當地農村低保標准。
7、老人、兒童的贍養人和撫養人本身生活困難的可以申請低保補貼。
法律依據:《社會救助體系暫行辦法》
第九條 國家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准,且符合當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財產狀況規定的家庭,給予最低生活保障。
第十條 最低生活保障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當地運衫居民生活必需的費用確定、公布,並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適時調整。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的認定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製定。
第十一條 申請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辦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向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家庭成員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委託村民神悄和委員會、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二)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信函索證、群眾評議、信息核查等方式,對申請人的家庭收入狀況、財產狀況進行調查核實,提出初審意見,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示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三)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經審查,對符合條件的申請予以批准,並在申請人所在村、社區公布;對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不予批准,並書面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第十二條 對批准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按月發給最低生活保障金。對獲得最低生活保障後生活仍有困難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給予生活保障。
第十三條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告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以及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對獲得最低生活保游盯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定期核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人口狀況、收入狀況、財產狀況發生變化的,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及時決定增發、減發或者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決定停發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

5. 老人低保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
1. 申請低保:根據國務院《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例》第七條,申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需由戶主向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或鎮人民政府提出書面申請,並附上相關證明材料,填寫《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審批表》。申請人的家庭經濟狀況和實際生活水平將經過初審和調查核實後,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
2. 調查核實:為了確定申請人是否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條件,審批部門需要通過入戶調查、鄰里訪問和信函索證等方式進行核實。根據條例,申請人及有關單位、組織或個人應配合調查,如實提供情況。
3. 批准及發放:根據條例第八條,縣級民政部門應在接到申請後30日內完成審批。對於符合條件的家庭,將根據家庭人均收入與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差額發放保障待遇,或全額發放給無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且無贍養、撫養人的城市居民。不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將收到書面通知並說明理由。
4. 對不批準的救濟:若縣級民政部門不批准申請,申請人可向該部門或縣級人民政府提出復議申請,要求重新考慮。若復議後仍被拒絕,可向縣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對象為批准部門。
法律依據:
-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條至第四條,規定了國家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原則和目標,確保公民在特定情況下獲得國家和社會的物質幫助。
咨詢建議:
老年人在申請低保過程中如有疑問,可咨詢居民委員會以獲取幫助和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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