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人死外地遺體轉運回老家需要什麼證明
異地死亡者,其屍體原則上就地、就近盡快處理。如有特殊情況確需運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屬要向縣以上殯葬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並出具證明後,由殯儀館專用車輛運送。在火葬區或土葬改革區的死亡人員,其家屬要及時與當地殯葬管理部門聯系,由殯葬管理部門按照衛生部、公安部、民政部《關於使用、和加強死因統計工作的通知》[衛統發(1992)第1號文件]精神,憑衛生、公安部門開具的《居民死亡殯葬證》辦理運屍手續,並依據當地殯葬管理有關規定進行火化或土葬。各地衛生、公安、鐵路、交通、民航等有關部門,要協助民政部門管好屍體運輸工作。醫療機構要積極協助殯葬管理部門加強對醫院太平間的屍體管理。嚴禁私自接運屍體。對患有烈性傳染病者的屍體要進行檢疫,並督促死者家屬在24小時內報告殯葬管理部門處理。凡無醫院死亡證明,無公安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無殯葬管理部門運屍證明,而將屍體運往異地的,鐵路、交通和民航部門不予承運,公安部門有權禁止通行。對外國人、海外華僑、港澳台同胞,要求將屍體或骨灰運出境外或運進中國境內安葬者,應由其親屬、所屬駐華使領館或接待單位申報,經死亡當地或原籍或屍體安葬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僑務和外事部門同意後,按衛生部《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口岸衛生監督辦法的若干規定》[(1983)衛防字第5號]和海關總署《關於對屍體、棺柩和骨灰進出境管理問題的通知》[(84)署行字第540號]辦理屍體、骨灰進出境手續,由中國殯葬協會國際運屍網路服務中心或分設在國內的地方機構承運屍體。
『貳』 人在外地死亡了,可以運回老家安葬嗎
我國現在都提倡殯葬火化,不主張土葬,如果你有親人亡故在異鄉,你可以選擇先去把亡者在當地殯儀館火化後再把骨灰盒帶回來安葬,人死如燈滅,人生在世活著對他好一點,死了就這樣簡單一點好。假如你把亡者遺體運回,肯定會勞命傷財,也會給你帶許多的麻煩,你說呢?
『叄』 在外地去世的人可以拉回老家安葬嗎
法律分析:可以的,凡屬異地死亡者,其屍體原則上就地、就近盡快處理。如有特殊情況確需運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屬要向縣以上殯葬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同意並出具證明後,由殯儀館專用車輛運送。
法律依據:《關於屍體運輸管理的若干規定》
第三條 凡屬異地死亡者,其屍體原則上就地、就近盡快處理。如有特殊情況確需運往其他地方的,死者家屬要向縣以上殯葬管理部門提出由清,經同意並出具證明後,由殯儀館專用車輛運送。
第四條 各地衛生、公安、鐵路、交通、民航等有關部門。要協助民政部門管好屍體運輸工作。醫療機構要積極協助殯葬管理部門加強對醫院太平間的屍體管理。嚴較私自接運屍體。對患有烈性傳染病者的屍體要進行檢疫。並督促死者家屬在二十四小時向報告殯葬管理部門處理。凡無醫院死亡證明、無公安派出所注銷戶口證明、無殯葬管理部門運屍證明、而將屍體運往異地的、鐵路、交通和民航部門不予承運,公安部門有權禁止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