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孩子騎車撞老人,家長發現另有隱情,老人被撞誰之過
現在這社會都提倡綠色出行,在重慶有一名年輕人騎自行車出行,而在這個過程中他撞倒了一名老人,這名年輕人也將老人帶去醫院去治療,同時這名年輕人也積極的把老人送去醫院,同時也支付了老人的看病費用。本以為這件事情就這樣了結,但是過後有人告知這個年輕人,找到了監控,看到的是由於一名孩子踹了一腳自行車,所以導致這個年輕人騎車的重心不穩,而撞向老人,在看到監控之後,年輕人找到了孩子的父母向他深討,而孩子的父母也表示願意承擔一半老人的醫葯費。
在這件事情當中,小男孩有一定的責任,作為孩子的監護人,父母應該承擔起責任而不是逃避責任,在教育孩子當中也要讓孩子勇於承擔錯誤,孩子在走入社會時也會有一定的幫助。
㈡ 不滿16歲學生騎電瓶車撞到一位80多歲的老人該承擔法律責任嗎
我國刑法明確規定已滿14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犯了八大罪,要追求版其刑事責任,跟您說的情況權最沾邊的就只有「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學生騎電瓶車是要故意撞老人嗎?老人重傷或死亡了嗎?如果都沒有,那學生不負刑事責任。只是老人與學生家長存在與一些民事賠償糾紛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