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人死以後過一七,二七,三七是什麼意思
人死後一七、二七、三七是一種喪殯習俗。
就是從死者去世之日算起,每七天為一個祭日,稱為「頭七」、「二七」、「三七」、「四七」、「五七」、「六七」、「末七」,共計49天。民間傳說人有三魂七魄,死後一年去一魂,七天去一魄,三年魂盡,七滿魄盡,所以要過「七期」和三周年。
習慣上認為「頭七」指的是人去世後的第七日。一般都認為,死者魂魄會於「頭七」返家,家人應該於魂魄回來前,給死者魂魄預備一頓飯,之後必須迴避,最好的方法就是睡覺,睡不著也應該要躲入被窩;如果讓死者魂魄看見家人,會令他記掛,便影響他投胎再世為人。
(1)老人過世多少天把靈位請到香火上擴展閱讀
民間還有另外一種說法,據說死者從去世之日起,在49天內,每隔七天閻王要審問亡魂一次,故「七期」又稱「過七災」。在燒七時,喪家要在大門口掛白紙燈籠,表示家有重孝。頭七在家設靈牌,焚香明燭,供獻酒餚祭奠,下餘六七都到墳地化紙錢。
一般以一、三、五等單七祭禮較隆重,親友皆至,孝子要哭靈;二、四、六等雙七,親友不來。孝子只燒紙、不哭靈,稱為「空七」。尤以「三七」和「末七」最重要,每逢這兩個「七」日,親友都要到墳上燒紙祭奠,孝子也要大哭一場。「末七」又稱「盡七」,喪家大都要誦經禮懺,親友也要送冥幣、香、紙、大蠟、金銀斗等祭奠。
「燒七」若與夏歷的初七、十七、二十七相逢,謂之「沖七」或「犯七」,認為亡魂「逢七有災,沖七有難」。
在關中的耀縣和陝南的丹鳳縣,除認為「沖七」是忌期外,還以「燒七」與月中的初八、十八、二十八相逢也是忌期,俗雲:「逢七逢八,銅錘鐵釵;燒七燒九,閻王請吃酒」。認為燒七遇到七和八的日子,閻王要拷打亡魂,遇到這種情況,要提前或推遲一天祭奠。
關中一些農村。遇到「沖七」時,孝子要給死者墳頂插紙傘,意在協助亡魂躲避災難。
陝北的延長縣,在「沖七」的先一天下午就要剪若干白紙旗,由子女、兒媳從家門口沿途插到墳前,將亡靈請回家中祭奠,以避過災劫。插白旗意在引路,據說亡魂如果來不及回家,可藏於白旗下躲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