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農村80歲老人,子女都在城裡工作,老人可以將農村的房子和地賣了養老嗎
不管是多少歲的老人,他當然有權利來處置自己的財產,房產。
㈡ 老人去世三年以內(未到兩周年),可以賣掉他的房子嗎
當老年人過世以後,繼承人繼承房屋,並且辦理過戶登記後,隨時可以買賣房屋。
【法律分析】
法律沒有對老人遺產房屋的買賣時限作出規定,只規定了遺產房屋的買賣程序。其程序主要是為了規范市場的交易秩序,合理保護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房屋能不能直接買賣,要看以下幾點。
1、房主(老人)的所有法定繼承人集體協商好,選定其中一人為房產繼承人,其他人放棄繼承。
2、然後一起帶著身份證明、戶口本、房權證、死亡證明等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取得公證書。
3、繼承人帶著繼承房產公證書、房權證、身份證等到房管部門申請變更,繳納工本費後、取得新的房權證,之後才能買賣過戶。
【遺產分配原則】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5、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的定義】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㈢ 70歲老人有沒有賣房權力
賣房和年紀沒關系,只要賣的是自己的房子,成年人都有這個權利。
你這個情況又沒簽什麼賣房協議,收的也只是押金,不想賣房子把押金退還人家就好!
㈣ 70歲以上老人賣房子有規定嗎
法律分析:賣房和年齡之間,無任何因果聯系。 70歲以上老人,具備民法上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除非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他的行為具有法律效力。如處分的是自己的房產,則有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三十三條 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第一百三十四條 民事法律行為可以基於雙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於單方的意思表示成立。 法人、非法人組織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規定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作出決議的,該決議行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