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把房子賣給其他人,需要子女認可簽字嗎
老人賣房子女不需要簽字。老人出售自己的房產不需要經過子女的同意,除非父母賣的房子,房產證寫的是子女的名字,或者房產是老人和子女共有的,那麼需要取得子女的同意。
法律分析
老人賣房子需要子女同意或簽字嗎要看房子是屬於老人個人,還是屬於共同財產。只要產權是老人個人的,老人就有完全的處置權力,不需要子女同意或簽字。如果房產證也有子女的名字,則需要子女簽字。房屋出售證明:1、首先是房屋的產權證明,出售房屋的時候需要出具房屋的房產證與土地證,缺一不可。沒有兩樣證件的,需要有法律效力的購房合同。出具房產證的時候如果不是自己的姓名,需要有產權所屬人的委託銷售書,或是產權共有人的書面同意或是一同去交易。2、其次是出售人的身份證明,是房屋產權人的出售身份,需要出具身份證件以及復印件。不是房屋產權人而是代理人,需要出具雙方的原件、復印件,還要有公證過的委託代理書。3、再有就是婚姻關系的證明,已經結婚的出售人,需要有結婚證,夫妻另一方沒有到達辦理交易現場的,需要有公證過的委託書。沒有結婚的出售人,需要辦理單身證明,證明房屋的產權只有他一人,沒有產權共有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一十條 不動產登記,由不動產所在地的登記機構辦理。國家對不動產實行統一登記制度。統一登記的范圍、登記機構和登記辦法,由法律、行政法規規定。
2. 老人賣房子需要子女同意或簽字嗎
法律分析:老人賣房是否需要子女簽字 :如果是老人自己的房屋,是不需要子女簽字的
法律依據:《新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全文》第二十二條 老年人對個人的財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以竊取、騙取、強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財產權益。 老年人有依法繼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親屬遺產的權利,有接受贈與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侵佔、搶奪、轉移、隱匿或者損毀應當由老年人繼承或者接受贈與的財產。 老年人以遺囑處分財產,應當依法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額。
3. 老人去世三年以內(未到兩周年),可以賣掉他的房子嗎
當老年人過世以後,繼承人繼承房屋,並且辦理過戶登記後,隨時可以買賣房屋。
【法律分析】
法律沒有對老人遺產房屋的買賣時限作出規定,只規定了遺產房屋的買賣程序。其程序主要是為了規范市場的交易秩序,合理保護第三人的利益。因此房屋能不能直接買賣,要看以下幾點。
1、房主(老人)的所有法定繼承人集體協商好,選定其中一人為房產繼承人,其他人放棄繼承。
2、然後一起帶著身份證明、戶口本、房權證、死亡證明等到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取得公證書。
3、繼承人帶著繼承房產公證書、房權證、身份證等到房管部門申請變更,繳納工本費後、取得新的房權證,之後才能買賣過戶。
【遺產分配原則】
1、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2、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又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3、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4、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5、繼承人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條 【不動產物權登記的效力】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可以不登記。
第二百四十條 【所有權的定義】所有權人對自己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4. 老年人在行動不便的情況下,可以辦理賣房委託公證嗎
老年人在行動不便的情況下,可以辦理賣房委託公證。
辦理委託公證,必須本人到公證處公證,如果本人因行動不便或因病,坐牢等,公證處可以上配含門公證。
賣房委託公證辦理流程如下:
1、雙方公證前簽訂委託合檔蔽同;
2、雙方攜帶個人身份證明、委託合同等材料到公證機構辦理公證;
3、公證機構工作人員受理材料後審查;
4、審查通過後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公證。
委託出售房產的,還應提交下述材料:
1、自然人申辦出售房屋的委託書公證的,應當提交購房時的婚姻狀況證明(結婚證或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2、房屋委託書所涉及的房屋權屬(權利)憑證原件;
3、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辦出售房屋的委託書公證的,按照法律、法規或者章程規定需要審批的,應當提交股東會(董事會)決議或者有關部門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
4、處分已設定抵押權的房屋,提交抵押權人同意處分的書面材料;
5、委託人所持身份證件號碼與房屋權屬證明上登記的證件號碼不一致時,應提交證件號碼變更的證明(如同屬一人的公證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培蠢笑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5. 老年人在行動不便的情況下,可以辦理賣房委託公證嗎
您好,公證也需要親自辦理,但是可以與辦事人員協商,預約人員上門服務。這種情況一般需要等待三至五個工作日才可以預約到上門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