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人在家死亡如何辦理死亡證明
法律分析:在各級醫療機構內因疾病死亡的由該醫療機構負責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在家中因疾病死亡人員,由死亡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或鄉鎮衛生院負責出具《死亡醫學證明書》。
法律依據:《國家衛生計生委公安部民政部關於進一步規范人口死亡醫學證明和信息登記管理工作的通知》 一、(二)《死亡證》簽發對象為在中國大陸死亡的中國公民、台港澳居民和外國人(含死亡新生兒)。(三)《死亡證》簽發單位為負責救治或正常死亡調查的醫療衛生機構。
② 老人死亡多年死亡證明應該從哪裡開
法律分析:對於死亡證明的辦理,需要根據公民死亡情況才可以判斷在哪裡開具的,對於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才可以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到派出所開具死亡證明,需要親人或者監護人帶上當事人有效的證件(身份證、戶口簿等資料)直接到派出所進行報備,對於特殊情況(交通事故等)還需要出具公安部門的有關證明再提出出具死亡證明的。而對於在家死亡、在醫院死亡等情況就不可以到派出所辦理死亡證明,需要由村委會或者醫療機構出具對應的死亡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③ 老人病故家中如何得到死亡證明
法律分析:在家中故去,由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出具死亡證明。家屬持該證明到附近醫院保健科換取正式死亡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