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父母去世多年後遺留宅基地怎樣確權需要提供什麼手續
父母去世多年後遺留宅基地怎樣確權?需要提供什麼手續?村民可以申請使用宅基地建設,但宅基地的使用必須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規定,一個村民只能擁有一個宅基地。老人去世後,宅基地不屬於死者的繼承,因此宅基地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老人死後如何繼承宅基地:1、宅基地不屬於被繼承人的繼承,因此不能繼承,但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繼承。2、法律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條繼承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法不能繼承或者其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不予繼承。
5、注冊登記
根據《農村宅基地登記審批表》的結果,以宗地(宅基地)為單位,逐項填寫《土地(宅基地)登記卡》、《土地(宅基地)權屬卡》和《土地證》,登記人和土地管理部門主管領導分別在兩張卡上簽字。
6、核發土地證。
通過分析可知,宅基地是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是依法或按其性質不能繼承的遺產。因此,老年人去世後,他們只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而不能繼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㈡ 老人過世後宅基地如何辦理
老人過世後子女戶口在本村的宅基地可以由子女繼續佔有,子女戶口已遷出本村的宅基地由村集體收回召開會議統一進行討論審批分配,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作為遺產由繼承人繼承、折價給土地所有者或將房屋在本村內出售。
【法律依據】
《憲法》第十條
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由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一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必須合理地利用土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