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江西80歲老人狀告兒子要贍養費,法院最終是如何判決的
對於老人狀告兒子要撫養費一事,法院最終沒有支持老人提高贍養費的要求,但是判兒子每年必須拿600元給老人交電費。在老一輩人的心裡,養兒防老的思想根深蒂固,覺得一定要生到兒子自己的後半生才有指望,只有生了兒子老了才有人管。然而並不是所有的兒子都會給老人養老,人最終還是得靠自己。王奶奶已經八十多歲了,這一次又將自己的二兒子告上了法庭,稱兒媳打罵自己,二兒子也從來不去看望自己,之前二兒子每個月給老人一百元的贍養費,如今老人覺得物價上漲了,這點贍養費遠遠不夠,要求增加贍養費。老人告兒子的事並不多見,只是這位老人與二兒子一家積怨已久。
由於王奶奶自己有養老金,加上當地一些政策補貼,每年也有幾千元的收入,對於一位在鄉村的老人來說,這些收入已經夠生活了。法院綜合考慮二兒子一家的情況,不支持老人增加贍養費的要求。
Ⅱ 老人有養老金,起訴孩子要贍養費,法院怎麼判
自己有足夠的生活費,還跟子女要錢,這就是典型的愛財如命,還有一種就是總是怕別人比自己過得好,法院當然是根據法律規定判決啦,另外一種就是故意的,因為他們需要子女照顧,已經不能自理啦
老人的退休金如果滿足老人日常生活需要的,子女可不支付贍養費,但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三條老年人養老以居家為基礎,家庭成員應當尊重、關心和照料老年人。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
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