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70歲老人子女不贍養,老人想去法院起訴,要交多少訴訟費
原告可以向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申請開具經濟困難證明,再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申請蓋章註明「情況屬實」,在起訴時提交法院,申請免交訴訟費,法院對這種司法救助應當批准,同意免交訴訟費。
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四十四條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依照本辦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的司法救助。
訴訟費用的免交只適用於自然人。
第四十五條當事人申請司法救助,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准予免交訴訟費用:
(一)殘疾人無固定生活來源的;
(二)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的;
(三)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農村特困定期救濟對象、農村五保供養對象或者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無其他收入的;
(四)因見義勇為或者為保護社會公共利益致使自身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本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賠償或者補償的;(五)確實需要免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