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退休人員死亡後多久能領到撫恤金和喪葬費
由於每個企業退休人員的情況各有不同,還有我們不同地區領取標准也各有差異,一般喪葬費是生前領取3到6個月左右的養老金,而一次性撫恤金是10到20個月的社會平均工資。
退休公務員病逝後有喪葬補助金及撫恤金,一般為20個月的本人的工資。
退休公務員去世後,其喪事處理、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的標准為:喪葬費7000元,一次性撫恤金為逝者生前最後一月工資標准,計算20個月。如果逝者家屬無固定生活來源,可以按月領取生活補助。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的,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因公去世的為生前的40個月工資,追認為烈士的,為生前80個月工資。
死亡撫恤金和喪葬費7個工作日後可以領取。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恤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喪葬費標准,因病4000元,因工5000元;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准,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喪葬費辦理流程是什麼
1、到當地公安派出所注銷死者的戶口;
2、填寫《城鄉無喪葬補助居民喪葬補助申請表》;
3、當地社保部門初步審核;
4、公示,在4個工作日內將死者情況在死者戶籍所在地居委會村委會進行公示;
5、核准,將會將申請材料提交到民政部門進行核准;
6、發放,到戶籍所在地的社保部門申請喪葬補貼。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准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