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年人健康用葯講究4原則
老年人健康用葯講究4原則
老年人健康老謎語,一般人到了老年,身體狀況不如從前,疾病就跟著來了,因此很多的老年人需要吃葯,但是葯不可以隨便亂吃的,是有一些原則要遵循的,來看老年人健康用葯講究4原則。
1、同時最多服4種葯
很多老年人身患多種慢性病,醫生計算用葯量不能簡單地用「加法」,最好用「減法」。遵循「最少數量葯物、最小有效劑量」的原則,一般不推薦同時4種以上配伍使用。
2、不可濫用保健品
不要迷信所謂名、貴、新葯,輕信廣告濫吃葯,也不要大量服入延緩衰老葯或保健品之類的東西。多數抗衰老葯物目前仍處於研究階段,僅僅為了延年益壽而長期應用此類葯物是不恰當的。
還有不少騙子盯上了老年人,推銷所謂的「靈丹妙葯」或「祖傳秘方」,大家應提高警惕,到正規醫院和葯房拿葯,以免上當受騙,危害健康。
3、看病記錄別丟掉
老年人應該保存好自己完整的'用葯記錄、葯物過敏史。老年人就診時要帶好用葯記錄,並盡量看固定的醫生,這樣能讓醫生開處方時更准確地考慮到葯物的相互作用。
4、小病盡量別吃葯
比如遇到傷風感冒這樣的小病,最重要的是休息,同時可以通過食療促進康復。如風寒感冒喝些生薑紅糖水,頭痛、關節痛等慢性疼痛可以先做理療、按摩、針灸等,不要依賴止痛葯。
此外,多與人交流,保持良好心態對避免病情反復,減少用葯機會非常重要。
在老年人中葯物不良反應發生率可比正常成年人高三倍,葯物不良反應可使體質較差的老年人思維混亂和機能喪失。為此,老年人葯物治療必須經常對其體質和耐受性、葯物選擇和劑量方案以及是否需要護理給予慎重的考慮。老年人的用葯原則有以下幾點:
(1)首先應確定葯物治療是必需的;老年人的許多健康問題無須用葯亦可處理。
(2)盡量避免一次服用多種葯物,最好同時用葯不超過3種。
(3)服葯劑量方案盡可能簡單,如果可行,最好每種葯物每日只服一個單劑量。
(4)為了確定個人的耐受性,多數葯物首劑量通常最好小於標准劑量;維持劑量也應該慎重確定,一般60歲以上老年人的維持劑量要比年輕人小一些。
(5)如果服用其它劑型,應避免大的片劑或膠囊;液體制劑對老年人較易吞服。
(6)應注意不要用錯葯或過多用葯,盡量不要將葯放置在床邊的桌子上(硝酸甘油除外)。
(7)老年人用葯應進行監督,不斷觀察葯物的作用,以保安全有效。
綜上所述,老年人患病時應根據病情輕重緩急酌情處理,有條件時應結合實驗室檢查,仔細詢問用葯史、葯物過敏史等。要選擇療效確切,對肝、腎功能損害較小的葯物。
單用一種葯物能治療者不用二種或多種葯物。如病情確需多種葯物聯合應用時,應注意其毒性有無相加作用,如抗感染首先要使用抗生素,用廣譜抗生素期間應注意菌群失調,防止二重感染。
總之,老年人用葯必須掌握用葯指征,全面考慮,權衡利弊,減少合並用葯,品種盡可能簡單,合並用葯時盡可能避免嚴重副作用。
由於老年人個體差異大,用葯要做到老年化、個體化,對毒性較大而非用不可的葯物應做血液葯物濃度監測。此外,應老年人用葯特點及注意事項,對患者用葯情況及不良反應,應記錄在病歷上,並囑咐患者再次就診時供復診醫生參考,以免造成危害。
老年人要提高科學用葯的意識,要牢記「是葯三分毒」,葯能治病,也能致病。「恨病吃葯」不是吃得越多就越好,不能拿葯當飯吃。
更不要迷信所謂名、貴、新葯,或者輕信廣告宣傳濫吃葯,也不要大量服用延緩衰老葯或保健品之類的東西。
多數抗衰老葯物目前仍處於研究階段,僅僅為了延年益壽而長期應用此類葯物是不恰當的,而且,所謂保健品是「健字型大小」食品,它不是葯品。
老年人有病要到正規醫院就診,要遵醫囑用葯。家屬有責任和義務監督老人合理用葯,老年人也要聽從家人的提醒和勸說,切莫自作主張濫用葯物。一些高齡老年人往往有注意力不集中、記憶力下降等問題,對醫生交代的服葯方法容易遺忘或混淆,導致葯物的錯誤使用。有的由於同時患有多種疾病,吃葯的種類多且較復雜,易出現忘記服葯或誤服甚至過量服葯的情況。
特別是伴有老年痴呆症、抑鬱症或獨居的孤寡老人,更容易發生上述問題。
良好的心態對治療疾病至關重要。老年人要保持樂觀、開朗,積極的生活態度,良好的生活習慣,比如,作息有規律、合理膳食、適量運動、戒煙限酒等有利於發揮葯效,治療疾病。良好的人際關系也十分重要,老年人要融入群體,避免孤獨和抑鬱,與朋友與家人的情感溝通十分重要,傾訴和發泄可以幫助老年患者從病痛中解脫出來。
② 老年人吃葯的時候,一定要注意哪些問題
對於老年人來說,通常會有一些小問題需要葯物治療。在用葯過程中,我們需要非常謹慎,相關禁忌需要謹記在心。否則,如果濫用葯物,老人的健康可能會受到影響,所以老人在服用葯物後容易出現健康問題。那麼,老年人在用葯過程中需要知道哪些禁忌呢?
很多老人都在患病,吃葯是必然的,但也是最容易陷入一些誤區,被騙的。以上是老年人吸毒需要遵循的原則。老人自己和親人都應該明白。
③ 老年人用葯原則
1、五種葯物原則老年人同時用葯不能超過5種。據統計,同時使用5種葯物以下的葯品不良反應發生率為4%,6~10種為10%,11~15種為25%,16~20種為54%。要明確治療目標,抓住主要矛盾、選擇主要葯物治療。凡是療效不確切、耐受性差、未按醫囑服用的葯物都可考慮停止使用,以減少用葯數目。如果病情危重需要使用多種葯物時,在病情穩定後仍應遵守5種葯物原則。2、受益原則首先要有明確的用葯適應症,另外還要保證用葯的受益/風險比大於1。即便有適應症但用葯的受益/風險比小於1時,就不應給予葯物治療。3、擇時原則擇時原則是根據時間生物學和時間葯理學的原理,選擇最合適的用葯時間進行治療。由於許多疾病的發作、加重與緩解具有晝夜節律的變化(如變異型心絞痛、腦血栓、哮喘常在夜間出現,急性心肌梗死和腦出血的發病高峰在上午);葯代動力學有晝夜節律的變化(如白天腸道功能相對亢進,因此白天用葯比夜間吸收快、血液濃度高);葯效學也有晝夜節律變化(如胰島素的降糖作用上午大於下午)。舉例來說,抗心絞痛葯物的有效時間應能覆蓋心絞痛發作的高峰時段。變異型心絞痛多在零點到六點發作,因此主張睡前用長效鈣拮抗劑。而勞力型心絞痛多在上午6時到1 2時發作,應在晚上用長效硝酸鹽、p阻滯劑及鈣拮抗劑。4、暫停用葯原則當懷疑葯品不良反應時,要停葯一段時間。在老人用葯期間應密切觀察,一旦發生新的症狀,包括軀體、認識或情感方面的症狀,都應考慮葯品不良反應或病情進展。對於服葯的老年人出現新症狀,停葯受益明顯多於加葯受益。所以暫停用葯原則作為現代老年病學中最簡單、最有效的干預措施之一,值得高度重視。5、小劑量原則老年人除維生素、微量元素和消化酶類等葯物可以用成年人劑量外,其他所有葯物都應低於成年人劑量。由於現在尚缺乏針對老年人劑量的調整指南。因此,應根據老年患者的年齡和健康狀態、體重、肝腎功能、臨床情況、治療指數、蛋白結合率等情況具體分析,能用較小劑量達到治療目的的,就沒有必要使用大劑量。應注意的是,也並非保持始終如一的小劑量,可以是開始時小劑量,也可以是維持治療的小劑量,這主要與葯物類型有關。對於需要使用首次負荷量的葯物(利多卡因、乙胺碘呋酮、部分抗生素等),為了確保迅速起效,老年人首次可用成年人劑量的下限。小劑量原則主要體現在維持量上。而對於其他大多數葯物來說,小劑量原則主要體現在開始用葯階段,即開始用葯就從小劑量(成年人劑量的1/5~1/4)開始,緩慢增量。以獲得更大療效和更小副作用為准則,探索每位老年患者的最佳劑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