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老人過世百天怎麼祭奠
老人過世百天怎麼祭奠
老人過世百天怎麼祭奠,生老病死是我們所有人都無法避免的事情,而當老人去世後,身為後代的我們也是需要通過一定的方法來祭奠老人的,下面為大家分享老人過世百天怎麼祭奠。
親人去世一百天要燒百日來紀念。
① 燒百日,指在親人死亡滿百天時的祭奠,以此類推,燒周年,指滿一年的燒祭,第二、三周年也有相同的活動。百日祭哭後,易素服,遍謝鄰里、親友吊賻者,稍遠者則寫信致謝。這以後,男剃發,女除首絰。百日祭後,喪主要踵謝於戚友之門。但如果停柩暫厝至百日後還未入土,則百日祭時, 在家中柩前祭祀。
② 現在由於環境保護,城區里內的墓地都不允許燒紙點蠟,所以人們開始用鮮花代替紙臘。上墳的鮮花一般採用白色或者黃色的鮮花,如黃菊,白菊,黃玫瑰,白玫瑰,白百合等等。不過也有一些不用黃白二色,而是選擇淺色系鮮花,如香檳玫瑰,粉玫瑰等。切記在上墳的時候不要選擇鮮艷的鮮花,鮮艷的衣服等,以免給人一種不尊重死者的印象。
親人去世百日禁忌
1、親人去世百日忌穿紅戴綠
守孝期間,古代的子女講究披麻戴孝,百日之後,穿黑色、藍色等暗色的衣服來守孝,忌諱穿紅戴綠,濃妝艷抹。現代社會,雖然因為工作生活等原因,很多朋友不穿那麼長時間的孝服。但是,還是不可穿紅帶綠。
2、親人去世百日忌走親訪友
直系親屬去世一百天內,最好在家守孝,除非必須,不要外出旅遊、探親訪友等,以免將自身的悲傷氣息帶給他人。尤其是婚禮、開業、慶賀小寶寶出生等喜事,最好不要參加。
3、親人去世百日忌參加娛樂活動
古時候父母去世,子女要一般要守孝三年,在這三年守孝期間,不可以舉行婚嫁之事,也不得舉行吉慶之事。現代社會,很多人們將守孝時間縮短,為一年甚至更短,但是都忌諱子女尋歡作樂。
人死滿一百天,孝男孝女辦一桌酒菜接亡靈回家受香火,俗稱「叫飯」。到午後或傍黑,後輩子孫及親友們再拿香紙到墳上焚燒,稱為「敬百日」。
出生有百日之慶,死後也當有百日之祭。民間把滿百日作為人死之後的紀念日是有一定意義的'。再說人死滿了百日之後,後輩子孫失親之痛漸漸淡忘減輕,家庭生活也將逐步趨入正常。
到墳前先燒紙祭奠,然後仍將「牌位子」頂在頭上返回,至大門口,子女哭迎,天黑後燒夜紙祭奠,次日早飯後,再到靈牌前哭祭,名曰「燒百日紙」。
百日祭,是中國古代「孝道」傳統的一種弘揚。追憶逝者,生者繼續。生老病死,是人生的天道,無論貧窮還是富貴,每個人都是不可避免。
緬懷死者,更重要的是生者,是下一代,是未來。學習和了解傳統文化,並不是封建迷信,更重要的是對過去、對先人的感恩,才能更加珍惜現在的擁有、現在的美好!
百日祭顧名思義就是人去世之後第一百天的拜祭。這個百日祭就像我們小孩剛剛出生時的百日宴一樣。當然他們代表的意義是相反的,百日宴是對新生小生命的慶祝,百日祭則是對生人的緬懷。
百日祭和百日宴是不同的。百日宴是在家大擺流水宴席,請親戚朋友一起來慶祝,搞得熱熱鬧鬧的。百日祭的進行則是,在家買好金銀蠟燭,帶著家中的成年人,一起道去世的人的墳墓上拜祭。焚燒買好的金銀蠟燭,在墳墓面前和訴說心裡話。
形式雖然簡單,但是意義是很大的。對於生者而言,百日祭的舉辦是為了抒發自己心中的傷感。將自己對去世之人的情感宣洩出來,同時也可以通過這個形式表達出心中的哀思。百日祭的舉辦是我們祖先傳下來的,在古代這個時候,人們要穿著孝服,給先人上供的。到了現代雖然沒有那麼講究,但是最起碼的燒香還有要的。
用古代的說法而言,人去世之後是去往另外一個世界的居住。在百日祭燒紙錢是有講究的。對於生者而言是一種對亡者的緬懷,然而對於亡者而言,在另外一個世界生存也是貨幣的。
人們燒的紙錢就是在另外一個世界流通的貨幣,在百日祭燒過去,可以讓另外一個世界的人們生活的更好一些,同時也是通過這種方式告訴另外一個世界的亡者,生者還記得他們,還很想念他們。
這些神秘的葬禮文化都是老一輩代代相傳的,不過隨著現在人們大多都背井離鄉,投身大城市尋找工作,這些文化也隨之改變。在百日祭要是家中比較忙的,就會選擇在家門口起爐子,由家中的長輩焚燒紙錢,表達對亡者的哀思。
老人去世後百日內有何禁忌講究
熱孝期間忌諱走親訪友參加喜事
直系親屬在離世的一百天內,最好在家守孝,除非必須,不要外出旅遊、探親訪友等,以免將自身的悲傷氣息帶給他人。熱孝期間忌諱走親訪友,尤其是參加喜事。尤其是婚禮、開業、慶賀小寶寶出生等喜事,不要去參加是最好的。
去世頭年春節門前忌貼紅對聯
過年貼紅對聯是我們傳統的過年習俗,但是如果家中有直系親屬去世,第一年春節,門前是忌諱貼紅對聯的。現在社會比較開放,人們對於生老病死看的比較看,不像以往那樣的忌諱,但對於上面介紹的這些習俗還是需要有所風水講究的,對今後的發展運勢好。
守孝期間子女忌參加娛樂活動
古代家中有人離世的話,子女要一般要守孝三年,在這三年守孝期間,不可以舉行婚嫁之事,也不得舉行吉慶之事。古代講究「以孝治天下」,做官的人,不論官做得多大,父母去世後,都要請假回祖籍守孝,稱為「丁憂」。如果官員不回鄉守孝,就可能受到御史彈劾,受到處分,嚴重者甚至會永不錄用。
如果官員在丁憂期間,有嫁娶、生子、分家、作樂等行為,都被視為不孝,也是會受到彈劾的。現代社會,很多人們將守孝時間縮短,為一年甚至更短,但是都忌諱子女去從事娛樂活動。
2. 女人離婚再婚,丈夫是喪偶,百年後怎麼安葬合適
我婆婆剛退休沒多久就去世了,公公幾個月之後就再婚了,拿著婆婆的死亡證明去結的婚,再婚的時候也沒有知會我老公和老公的哥哥。(兩人均已成年)
公公再婚的對象是他出軌多年在外養的小三,用現在的說法叫做熬死了原配,小三終於上位。
我老公三歲的時候公公就和單位的會計出軌了,三十多年女方一直跟著他,但我公公也不跟婆婆離婚,因為三方都是國企單位員工,我公公和婆婆分別是兩家國企的領導,八十年代初離婚對仕途有很大影響,所以他們就這樣家外有家生活著。公公對於兩個兒子從不過問,我婆婆一個人含辛茹苦撫養兩個兒子長大成人,心裡的苦悶也無人訴說,所以積勞成疾鬱郁而終。而公公整日不著家,工資也不拿回家,我老公說從小到大他爸爸沒給他買過一件衣服,整天和小三在外風流快活,但他們沒有孩子,因為年輕時不敢生,怕人舉報,年紀大了敢生又生不了了。
婆婆去世十年了,去年公公患上了輕微的阿爾茲海默症。記憶力不太好,但基本生活可以自理。這個時候小三就開始作了,把我們兩家叫到一起開會,說要跟公公離婚。提出以下幾點:
一.她家裡人(哥哥弟弟侄子等)不同意她和我公公在一起,怕今後她去世了我們兄弟兩個和他們家爭財產
二.我公公去世要和我婆婆合葬,她現在還照顧我公公覺得沒意思
三、現在請保姆吃葯住院,我公公的退休工資所剩不多了,我們兩家不出錢
四、風流瀟灑一輩子了,我公公現在生病把她套牢了,她不能說走就走出去旅行了。
其他的都好解決,立遺囑、公正、每個月出錢補貼他們、實在不行送福利院(因為公公輕微老年痴呆,正常養老機構是不收的,怕走失出意外承擔不起責任,福利院需要排隊,上次去打聽了一下,大概排到了兩年以後)。唯獨第二條解決不了,我婆婆去世時沒離婚,她就是原配,買墓地的時候買的就是雙人墓,我公公的名字早已刻在了墓碑上。有人提議實在不行三人合葬,我老公一句話就給我頂了回來,我媽在世的時候被他們折磨三十年,去世了還不讓她安寧,繼續讓他倆去折騰?
作為兒子我老公和他哥哥的想法和做法都是可以理解的,誰不心疼自己的媽媽?
我婆婆臨死的時候告訴兩個兒子,公公現在老了,讓他們不要記恨我公公,對他好一點,所以我婆婆這么多年假裝堅強,嘴上不說但她對我公公還是有感情,心裡是放不下的。
個人認為這種情況分為以下幾種情況:
1.雙方均喪偶並育有子女,百年之後應該各自與原配合葬。
2.雙方均離異,法律上已無法定夫妻關系,百年以後兩人合葬。
3.一方喪偶、一方離異,離異方與原配已無法定夫妻關系,根據具體情況考慮是否可以三人合葬。(據聽說三人合葬只能一男兩女、不可以一女兩男)
像我們家這種情況屬於特殊情況,作為兒媳婦不便多嘴,還是尊重我老公和他哥哥的意見!
我小姑姑因為夫妻吵架最後服毒自盡留下一歲表哥二歲表姐!第二年姑父娶了個老婆!表哥表姐奶奶和叔叔他們帶大的!後媽好不好我作為晚輩就不評論了!我小姑姑之前是一個人的墓地!去年小姑父去世了!然後他們那邊最後決定以後三個人葬一起!姑父在中間兩任妻子一左一走!只聽大人說最後我小姑姑變成小的了,具體哪邊是小我也不懂!他們家人商量好了我們外人也不好多嘴!反正我是挺難理解的!這么多年都一個人了也不在乎以後是不是一個人葬在一個地方吧!
這個問題對我來說確實有點難度,因為再婚家庭的情況一般都比較復雜,比如幾十年前我與原配經過幾年的爭吵之後,最終的結果只能是分道揚鑣了。而後來的繼配又因病去世了,現在的配偶則是續配。如此一來就面臨著將來與誰合葬的難題,如果與原配在一起的話,那不僅是我最為反感的,而且假如真有什麼靈魂的話,那麼即便死後我的靈魂也將無法安寧,而這繼配與續配在與我結合之前,又都有著各自的亡夫,這樣一來,不僅使我無法與其中的任何一個合葬在一起,而且她們的子女們也不方便那樣做,所以最終我只能把自己的遺體捐獻給醫學院,讓醫科生們練刀去了,因為除此之外再也沒有其它的辦法了,好在我還是個無神論者,否則試想若干年後,我只能做一個孤魂野鬼,在荒蕪的墓園中,在沒有人陪伴的情況下,默默地度過一個又一個凄慘、孤寂而又寒冷的漫漫長夜了。如果在舊社會的話,也許還能好些,因為在舊社會那種男尊女卑的狀況下,哪怕是在另一個世界裡,男人也會比女人略好一些,比如魯迅在《祝福》中描述的祥林嫂就是例證,由於再嫁的原因,祥林嫂不僅經常遭到眾人的嫌棄與白眼,而且將來死後也會面臨著許多麻煩,於是柳媽就開導她說,你當初還不如一下撞死算了,你想想,將來你到陰司去,你那兩個死鬼男人都要爭你,你跟誰去?閻羅王也沒辦法,只好把你鋸開,去分給那兩個死鬼男人,祥林嫂聽罷,臉上的神情便有些惶恐不安,於是柳媽又建議她到村子西面的土地廟去捐一條門檻來贖罪。於是祥林嫂便把她在魯四老爺家數年來做傭工所掙下的錢,全部換算成十四塊鷹洋,到土地廟去捐了一條門檻,以便讓千人踏,萬人跨來贖去這一女嫁二夫的罪過。不過仔細想想這事,古人也真能胡扯,倘若把一個完整的人體,從中間縱向的鋸開,然後一分為二,那麼內臟又將如何處理呢?即便像豬肉那樣處理得乾乾凈凈了,並且在雪白的臀部蓋上藍色的三角形檢疫印章,可那倆個死鬼男人整天各自守著半片豬肉似的半個女人,又會有什麼意義呢?
注
這種事一般在農村可能會出現,特別是很傳統的老年人,真的很在意生養死葬等大事。孩子出生和老人去世是重中之重。
筆者小時候就聽說我們村就有一個大地主。據我爺爺說好像地主只有兩個老婆,而地主的老子卻有九個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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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我們就奇怪那麼多老婆怎麼生活,怎麼陪葬。據說是這樣的,原配作為正房而言,才具有合葬資格,小老婆不管多受寵,多疼愛,最後能夠合葬的只有大老婆一個。很多人可能會問,那小老婆怎麼辦呢?原來是這樣的,地主和正房合葬,他們是主墓,所以相對會很高大。而小老婆們去世後由於沒有合葬資格,只能作為陪葬墓,也就是在主墓旁邊另起新墳,並且按照大小次序埋葬在主墓附近,予以永生永世陪在老爺身邊。
現代人的二婚埋葬當然和那時候不同。一般來說,二婚都有自己曾經的家庭和子女,並且對方喪偶才經過雙方家庭協商走到一起。由於都有自己曾經的家庭也有自己的子女,對於百年後的歸屬,絕大部分人特別是自己的原生子女自然還是希望自己的親生父母能夠合葬。
當然,也有一些原生家庭,因為當時感情不和而分開的,後續組成的二婚家庭比原生家庭更幸福,也更得到雙方子女的認同和祝福。對於這樣的老人家庭來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