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老人撫養問題,老人的錢,老人的房子,要立公證,是立一份,還是立3份
你要看老人的意願 是把錢和房子怎樣分配 如果子女有三個 就要都立公證
B. 子女贍養老人到公證處去公證需要公證哪些方面
1\子女贍養老人是法定義務,不需要公證
2\不要把公證看得多麼神奇,他僅僅是證明了下而已
如果誰違反約定,也不會因為公證久可以強迫,還是需要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C. 法院判給老人的贍養費老人不想要去公證處公證可以嗎
法院判決最公正,公證處是你們家人商量好後做個公證而已,若反悔又要去法院上訴,多此一舉。
D. 贍養老人是否要司法公證
1、贍養義抄務是子女應襲當承擔的法定義務,不需要司法公證,如果子女不履行義務,無勞動能力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2、法律依據:《婚姻法》(2001修正)第二十一條【父母與子女】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E. 請問老人財產公證
申請人需要提供的證明文件如下:
1、 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繼承人需全部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的,需要在當地辦理委託公證,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繼承權公證;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並且放棄繼承權的,需要在當地辦理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公證;
2、 死者的死亡證明和注銷戶口證明(缺一不可);(死亡證明可以是復印件,如果沒有復印件,需先至公證處領取一張介紹信,至所在區衛生防疫站開具死亡證明,也可以由死亡時的醫院開具;戶口本上如果沒有死者的戶籍注銷記錄,需提供戶籍地警署戶籍注銷證明,有則不用開具注銷證明)
3、 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如單位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所有繼承人需要親自到場,如果有人放棄繼承的,需要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4、 繼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婚姻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註:申請人應先至公證處領取專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單位人事或人事檔案部門開具】 5、 死者的婚姻證明;【註:指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及生效證明、離婚調解書)、戶口本上婚姻狀況記載;結婚年代久遠或結婚證遺失的,可以不提供結婚證;死者死亡時如果是未婚、喪偶、或離婚的,需提供由戶籍地民政局開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6、 死者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銀行存款證明、股票對帳單等;【請注意不要遺漏,否則需要重新辦理;遺產稅尚無法律規定,繼承權公證辦理完畢後,至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時,會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等,請向該房地交易中心咨詢】 7、 死者生前有遺囑的,應提供遺囑原件; 申請辦理繼承公證,應當注意的問題有:
(1)遺產應當是公民死亡後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2)被繼承人的遺產狀況應清楚,例如有無典當、抵押、是否共有的情況;遺產現在何處,由誰保管,產權有沒有爭議;除已知遺產外,有無其他債權債務;
(3)對於夫妻共有財產的繼承,我國婚姻法規定,除有約定外,夫妻關系有效期間取得的財產屬於夫妻共有財產。因此在辦理夫妻一方死亡的繼承公證時,夫妻共有財產,只有屬於死者的那部分才能作為遺產進行繼承,另一部分則應歸在世的一方所有。
(4)在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情況下,應當先確認遺囑或遺贈扶養協議的效力,決定適用的繼承形式和法律規定;
(5)辦理遺囑繼承權公證,事先要審查遺囑是否有效,遺囑繼承人和遺產有無變化,如有下列情況,應按法定繼承辦理:①遺囑繼承人放棄繼承的;②遺囑繼承人先於立遺囑人死亡的;③遺囑繼承人喪失繼承權的;④遺囑無效部分涉及的遺產;⑤遺囑未處分的遺產。
(6)遺囑繼承權公證應對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遺囑人未保留上述繼承人遺產份額的,處理遺產時,應為該繼承人留下必要的財產,所剩餘部分才可參照遺囑繼承人的原則處理。
(7)在有繼承人死亡的情況下,應當查明其死亡的日期,確定是否適用代位繼承或轉繼承的規定。
F. 贍養老人協議書去哪裡公證
贍養老人協議書去當事人所在地的公證處辦理公證即可。贍養老人協議書可以去公證處辦理公證,因撫養協議涉及身份關系,所以必須雙方親自去公證處辦理,而不能委託他人代辦,且要提供當事人身份關系和子女身份關系的證明材料。符合公證條件的,公證處予以公證。
【法律依據】
《公正法》第七條
公證機構按照統籌規劃、合理布局的原則,可以在縣、不設區的市、設區的市、直轄市或者市轄區設立;在設區的市、直轄市可以設立一個或者若干個公證機構。公證機構不按行政區劃層層設立。
G. 贍養老人的公正手續怎麼辦
要什麼手續。
贍養老人本是常事。
要好好對待。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