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人死後多久銷戶
【法律分析】
公民死亡,葬前,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⑵ 人去世後多久自動注銷戶口
人死後戶口不會自動注銷,須帶醫院的死亡證明、戶口本去當地派出所銷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2)老人死後多久注銷戶擴展閱讀:
據媒體報道,江蘇沭陽90歲的馮某近日發現自己被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認定於9年前死亡,並於7年前被注銷戶籍。他反映到縣里後,派出所很快給他恢復了戶籍。縣公安局回復稱,此事可能是當事民警操作失誤導致,該局已介入調查。
要不是當事人到派出所補辦身份證,被「死亡」及戶口被注銷的事情可能不會被發現。人們對於死生大事向來看重,為何如此重大的基本事實認定都能出錯呢?
依照法律規定,自然人在法律上的死亡,一般有兩種可能的情況:一是自然死亡後,正常進行申報死亡登記;二是下落不明達到一定期限後,可以宣告死亡。兩種情況都要經過家屬或利害關系人向戶籍地派出所申請,才可以發生效力。
據報道,馮某的家屬熟悉老人情況,不會出現由家屬「烏龍」申請登記的情況。造成這樣尷尬局面的原因,也許如官方回復,是民警的不細心,但還應看到監管的不力。我國有許多關於登記的制度,登記涉及當事人的重大利益。最常見的如出生登記、婚姻登記、不動產登記,它們涉及就醫、就學、財產、親屬關系等諸多現實方面,死亡登記理應是其中最重要的登記項目之一。
僅承認失誤,不足以消除錯誤登記給馮某及其家人帶來的不利影響。尤其當事人是位老人家,中國的老人常常忌諱談論死亡話題。當地戶籍管理部門不僅要糾正錯誤、完善機制,還要對老人進行心理輔導,提供一定形式的補償。
各種各樣的依法登記、公證、鑒定,都會給生活具體事務帶來直接的法律效果。公民從離奇的「被死亡」事件中得到啟示,主動了解各種登記的流程、意義、效力,也是十分必要的。
⑶ 老人死了,戶口什麼時候會被注銷
憑死者火化證、身份證(戶口本)到當地派出所戶籍室辦理。
⑷ 人去世後 需要多久必須銷戶 有時限嗎
公民死亡的,應在一個月內注銷戶口。
根據《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 規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⑸ 老人去世戶口要多久必須注銷,不注銷行嗎
不注銷行嗎
⑹ 人去世多久要注銷戶口
按相關法律規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6)老人死後多久注銷戶擴展閱讀:
一、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注銷手續所需材料
1、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申報申請;
2、公民死亡醫學證明等相關證明。
辦理死亡登記和戶口注銷手續辦理程序
申請→窗口受理→現場審查→辦理
辦理時限:當場辦理
收費標准:不收費
二、公民因被害、自殺、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派出所應根據死者家屬或發現人的申報和《法醫鑒定書》或死亡地公安機關其他有關證明,經過核實,辦理死亡登記手續。
三、公民在遷移途中死亡,如果是單身遷移的由死亡地戶口登記機關在其遷移證上註明途中死亡情況,將其遷移證寄給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
全戶遷移的應在遷移證上註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日期和地點,由遷入地戶口登記機關辦理遷入和死亡登記。
⑺ 人死亡後身份證,公安部多少規定注銷時間是多久
死亡後需要一個月以內注銷。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
(7)老人死後多久注銷戶擴展閱讀:
注銷戶口的條件:
1、參軍入伍:憑《居民戶口簿》、《公民應征入伍通知書》辦理。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含考入軍事院校學生),在入伍前憑入伍通知書或縣(市、區)人武部提供的《參軍人員花名冊》辦理到戶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個別沒申報注銷的,派出所經調查核實確已參軍的,必須注銷其常住戶口。
按公治[2006]246號的精神,對已經領取居民身份證的公民,在入伍辦理注銷戶口手續時,公安機關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證。對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的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以下簡稱入伍高校畢業生)被確定為預征對象的普通高等學校應屆畢業生在入學時已將戶口由原籍遷至就讀高校的預征對象,要將戶口遷回原籍,被部隊應征後應在原籍注銷戶口。
2、公民出國或前往香港、澳門、台灣定居的,憑出入境部門開具的《注銷戶口的通知書》辦理,已辦理《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的,應予以收繳。全戶遷出的,應收繳其戶口簿。臨時出國、出境和公派或自費出國留學的,只辦理出國出境手續,不注銷戶口。戶籍內勤民警在辦理登記手續時,應收集相關資料存檔。
3、死亡:憑《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死亡醫學證明書》或《死亡鑒定書》辦理,收繳《居民身份證》,按閩公綜[2008]654號辦理。
⑻ 老人過世了去公安局銷戶有時間規定嗎
有規定的,城市在下葬前需要銷戶,農村是一個月需要銷戶,具體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八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8)老人死後多久注銷戶擴展閱讀:
在我國其他需要銷戶的情況: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第十一條 被徵集服現役的公民,在入伍前,由本人或者戶主持應征公民入伍通知書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注銷戶口,不發遷移證件。
第十二條 被逮捕的人犯,由逮捕機關在通知人犯家屬的同時,通知人犯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
⑼ 人死後戶口什麼時候去注銷
在一個月內前去注銷即可——
辦理時限:
(1)公民死亡的,申報義務人應在公民死亡後一個月內到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死亡戶口注銷登記手續。
(2)公民因失蹤而宣告死亡的,申報義務人應在法院宣告公民死亡文件標注的行文日期之日起,一個月內到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死亡戶口注銷登記手續。
(3)申報義務人拒絕或拖延注銷死亡公民戶口,且已超過規定期限的,經戶口所在村委、居委確認並出具死亡證明後,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可強制予以辦理死亡公民戶口注銷手續。
⑽ 老人過世多久注銷戶口
法律分析:老人去世銷戶,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第九條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農村在一個月以內,由戶主、親屬、撫養人或者鄰居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死亡登記,注銷戶口。公民如果在暫住地死亡,由暫住地戶口登記機關通知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注銷戶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戶主、發現人應當立即報告當地公安派出所或者鄉、鎮人民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