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無行為能力的老人銀行存款怎麼取
1.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比去世取款難得原因
其實道理很簡單,因為去世是一個既定的客觀事實,有很多手續可以證明。而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一般都是突發狀況,沒有標准,通常這種情況下公證處也不會給作出公證,並且人還在世不可能有遺囑的概念,所以比去世這種情況下可走的路還要少。
2.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情況下如何辦理手續
如果家人有取款憑證或者密碼那手續很簡單,直接辦理取款就可以,大額存款攜帶雙方身份證件代理即可。我們要說的是沒有憑證或不知道密碼的情況。通常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又沒有取款憑證或密碼這種特殊情況下,想代理其取款有以下四種途徑:
第一種是由法院對處於昏迷的存款人進行無民事行為能力認定,通過法院判決,明確其監護人後,由監護人代為辦理銀行賬戶的掛失取款。這是目前最為穩妥的方式,但缺點是時間較長。
第二種是由公證處出具法律建議書,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事實及親屬關系進行認定,銀行根據公證處出具的法律建議書處理相關問題。此種方式時間較短,難點在於個別公證機關不將此類事項納入公證范圍,拒絕辦理此類公證,也就是我們上面說到比去世取款難的原因。
第三種是由該存款人所在單位、社區直接進行監護人指定,由指定監護人代為處理相關問題。《民法通則》第17條規定了簡易的認定監護人的方式,此方法雖便利簡單,但在實踐中,該存款人所在單位、社區或村民委員會往往拒絕提供此類證明。此外,這些部門出具的材料公信力往往較低,容易出現偽造的情況。
最後一種是由銀行直接進行調查取證,根據實際需要特事特辦,上門服務,為取款人辦理新存摺,支取存款。這種方式操作簡便,可取得一定的社會效果,但費時費力,很多情況難以調查清楚,且可能存在諸如財產所有權糾紛的風險隱患,能不能讓銀行願意出門承擔後果,還要看跟銀行的關系。
綜上所述,銀行在處理此類問題時,都採取嚴格的審查措施,慎重操作,手續嚴格也是為了保護我們存款人的存款,前兩種方式風險較低,糾紛少但相對麻煩;後兩種方式,手續簡單但可行性較低。
Ⅱ 老人去世存款沒到期怎麼處理
一、存款人死亡銀行存款怎麼處理
根據《商業銀行法》和《關於查詢、停止支付和沒收個人在銀行的存款以及存款人死亡後的存款過戶或支付手續的聯合通知》,儲蓄存款人死亡後辦理存款的過戶和支取應該遵循以下規定:
1、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為證明自己的身份和提取該項存款,應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處(未設公證處的地方向縣、市人民法院)申辦繼承權證明書,該項存款的繼承權發生爭執時,由人民法院判處。儲蓄機構憑繼承權證明書、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輸過戶或支付手續。
2、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單持有人沒有向儲蓄機構申明遺產繼承過程,也沒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決書,直接去儲蓄機構支取或轉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儲蓄機構都視為正常支取或轉存,事後引起的存款繼承爭執,儲蓄機構不負責任。
3、在國外的華僑和港澳同胞等在國內儲蓄機構的存款或委託銀行代為保管的存款,原存款人死亡,其合法繼承人在國內者,憑原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向儲蓄機構所在地的公證申請繼承證明書,儲蓄機構憑此辦理存款的過戶和支付手續。
4、在我國定居的外國公民(包括無國籍)存入我國儲蓄機構的存款,其存款過戶手續按與我國公民存款相同辦理。與我國訂有雙邊領事協定的外國僑民應按協定具體規定辦理。
5、繼承人在國外,可憑存款人的死亡證明和經我駐該國使、領館認證的親屬證明,向我國公正機關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儲蓄機構憑此辦理存款過戶支取手續。
6、存款人死亡後,無法定繼承人又無遺囑的,經當地公證機關證明,按財政部門規定,屬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群眾團體的職工,其存款上繳國庫收歸國家所有。屬集體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的職工,其存款可轉歸集體所有。此項上繳國庫或轉歸集體所有的存款都不計利息。
二、存款人死亡,合法繼承人要如何取出存款
存款人死亡之後,其合法繼承人若要取得其存款的繼承權,必須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或繼承權證明書辦理支取手續。支取現金與一般存款的取款手續相同。
通常情況下,如果存款人本人死亡,其親屬要想拿回存款,可分三種情況提取存款:
1、金額在5萬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摺和密碼,只要憑客戶本人身份證和代理人身份證,到期後就可以直接支取;
2、金額在5萬元以下,存款人留有存摺,但親屬不知道密碼,或者知道存摺所在銀行,但沒有存單或者密碼,此時需要繼承人的公證機關公正證明和公安機關死亡證明。
Ⅲ 老年人該如何存錢有什麼好的辦法嗎
老年人存錢有很多實用的方法,如今線上支付越來越流行,年輕人已經很少去銀行辦理業務了,像存錢花錢,轉賬匯款這些業務基本都可以在線上完成,但老年人對於在線辦理銀行業務的信任度沒有這么高,所以老年人存錢最方便的方法還是存摺儲蓄,可以把自己手頭的閑置資金存到銀行存摺裡面,但一般老年人記性都會越來越差,所以存摺密碼這樣的私密信息可以告知自己的兒女,以防忘記密碼給後續取錢帶來麻煩。
最後,老年人存錢基本都是為了養老,甚至希望自己走後,可以給孩子留下一點積蓄。基於這個目的,保險也是一項不錯的選擇,老年人通過購買保險,既可以保障自己的利益,同時,很多保險還會在老人去世之後給予資金返還。總之,老年人的錢要盡量放在一些安全低風險的渠道,同時盡量告知家人自己的儲蓄方式,把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要過分計較收益,也不要一味存錢,首先要滿足正常生活所需,用多餘的錢進行儲蓄。
Ⅳ 家裡老人去世了銀行還有存款怎麼辦
在不知道老人存款密碼的情況下,應由第一順序繼承人去當地公證處辦理公正繼承證明書。同時攜帶老人死亡證明、火化證明、取款人戶口本、身份證、存摺或銀行卡去銀行辦理密碼重置及過戶。
在知道老人銀行存款密碼的情況下,攜帶存摺或者銀行卡、存款人身份證、戶口本與取款人身份證到銀行櫃台辦理取款即可。
拓展資料:
銀行一詞,源於義大利Banca,其原意是長凳、椅子,是最早的市場上貨幣兌換商的營業用具。英語轉化為Bank,意為存錢的櫃子。在我國,之所以有"銀行"之稱,則與我國經濟發展的歷史相關。
在我國歷史上,白銀一直是主要的貨幣材料之一。"銀"往往代表的就是貨幣,而"行"則是對大商業機構的稱謂。把辦理與銀錢有關的大金融機構稱為銀行,最早見於太平天國洪仁所著的《資政新篇》。
作用
銀行是經營貨幣的企業,它的存在方便了社會資金的籌措與融通,它是金融機構裡面非常重要的一員。
我們可以看出銀行的業務,一方面,它以吸收存款的方式,把社會上閑置的貨幣資金和小額貨幣節余集中起來,然後以貸款的形式借給需要補充貨幣的人去使用;在這里,銀行充當貸款人和借款人的中介。
另一方面,銀行為商品生產者和商人辦理貨幣的收付、結算等業務,它又充當支付中介。總之,銀行起信用中介作用。
商業銀行的基本職能包括:信用中介、支付中介、信用創造、金融服務。
銀行安全防範是社會公共安全的一部分,是社會公共安全行業的一個分支。就防範手段而言,它包括人力防範、實體物防範和技術防範三個范疇。而技術防範是在二十世紀八十年代採取現代電子報警等科學技術用於銀行安全防範領域並逐漸形成的一種新的防範手段。
銀行安全技術防範系統是將具有防入侵、防盜竊、防搶劫、防破壞和有內部控制功能的專用設備、軟體等子系統有效地組合成一個有機整體,構成一個具有探測、延遲、反應綜合功能的信息技術網路。
Ⅳ 老人離世,多子女的老人存款如何在銀行辦理
有存摺、卡或存款單、知道密碼的,活期存款基本上可以直接取出,未到期定期存單,大約也可以在到期當天憑支取。但是,不知道密碼、未到期存款、查閱銀行賬戶余額等事項,可能需要公證文書指定繼承人中的執行人,憑執行人有效身份證明到銀行辦理。
Ⅵ 老人去世,83萬存款無人取,戶主去世存款如何處理
老人去世後83萬存款,這筆存款應該是會繼承給子女的,如果這位老人沒有特殊的遺囑的話。但是,如果我子女想要男生這筆存款的話是需要開具一些證明的,而且需要去公證處對老人的遺囑進行核實。
處理戶主去世的存款是非常簡單的,繼承人只需要拿著死亡證明和一些其他的物件去到銀行就可以去出戶主的存款。
Ⅶ 孤寡老人去世 銀行存款怎麼處理
摘要 一、存款人死亡後,合法繼承人應向銀行營業網點所在地的公證處或人民法院申請辦理繼承權證明書,並憑此證明書到銀行辦理存款過戶或支取手續。若存款的繼承權有爭執的,合法繼承人則應持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去銀行辦理存款過戶或支取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