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猥褻兒童最高判刑幾年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中處罰。
2. 猥褻兒童罪怎麼判刑啊
犯本罪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為標准,從重處罰;聚眾或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為標准,從重處罰。猥褻兒童罪中的兒童一般是指不滿14周歲的男童或者女童,而要是已滿14周歲的話,那麼就會作為猥褻女性或者男性來進行處罰。需要注意的是,在《刑法修正案九》當中,我國是擴大了猥褻罪的犯罪對象的,現在這裡面就包括了男性。
3. 七十歲老人猥褻罪最多判多少年
什麼老人?老雜種,多判他幾年,
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內辱罪、猥褻兒童容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4. 猥瑣兒童判幾年
犯本罪的,依「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從重處罰,聚眾或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的,應依「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從重處罰。
5. 猥褻兒童一般最少是判刑幾年這樣的情況能把老人保釋出來是否有請律師的必要呢
被設局陷害了,就算把一個4周歲的小女孩的臀部摸一下也不構成猥褻啊,況且光憑一幼小兒童指認沒有其它證據的不足為證,對方很可能採用編設在場證實人(三個及以上無利害關系人書面證實材料或是證言的可視為證據的人證)。要想推翻其編造的局及其證據還是有點難度,我未閱過偵察卷宗,難予確定應對採取的方法和策略,很有必要花費證實自身名譽清白,從生意上的事、被打、報警至對方拋出猥褻的整個過程推理入手取證,是否有必要請律師的可自行把握,只要推翻對方證據及證詞的,就可控告這幫人渣誣告陷害,讓其被繩之以法或刑處。如果被打的傷情法醫鑒定為輕傷及以上傷情的,可一並提請追究其故意傷害罪及附帶民事賠償主張。
刑事拘留的期間為24小時內,如果證據證實有可能觸犯刑律的,會送當地看守所進行羈押,羈押的期間就會很長,如果按法定程序(從立案偵察、偵察終結移交屬地檢察院審查提起公訴至開庭審結宣判)過程6個月內,如定性為重大復雜案件的1年內審結,羈押期與此相同。
已被刑拘2天的解析,應是辦案公安機關按法定程序移交提請屬地檢察院審查作出是否批准逮捕,期間為14日內。依我經驗,應是證據不足不予批准逮捕的結果,釋放嫌疑人是當然之事了。
現階段屬案件未偵察終結,申請取保候審不會獲批,可向辦案民警詢問下進展情況是否可申請了。取保候審即把嫌疑人從看守所取保出來等候開庭審理,經此程序可減輕刑處量刑的20%以下。
現在案件還未定性,出現的情況在此不好預見,我只作部分法律規定列舉,請對照了解。
一、最新《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由公安機關執行。 第六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第六十七條 保證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與本案無牽連;(二)有能力履行保證義務;(三)享有政治權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四)有固定的住處和收入。
第六十八條 保證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一)監督被保證人遵守本法第六十九條的規定;(二)發現被保證人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行為的,應當及時向執行機關報告。
被保證人有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行為,保證人未履行保證義務的,對保證人處以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十九條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未經執行機關批准不得離開所居住的市、縣;(二)住址、工作單位和聯系方式發生變動的,在二十四小時以內向執行機關報告;(三)在傳訊的時候及時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證人作證;(五)不得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可以根據案件情況,責令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項或者多項規定:
(一)不得進入特定的場所;(二)不得與特定的人員會見或者通信;(三)不得從事特定的活動;(四)將護照等出入境證件、駕駛證件交執行機關保存。
被取保候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違反前兩款規定,已交納保證金的,沒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證金,並且區別情形,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結悔過,重新交納保證金、提出保證人,或者監視居住、予以逮捕。對違反取保候審規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第七十條 取保候審的決定機關應當綜合考慮保證訴訟活動正常進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審人的社會危險性,案件的性質、情節,可能判處刑罰的輕重,被取保候審人的經濟狀況等情況,確定保證金的數額。提供保證金的人應當將保證金存入執行機關指定銀行的專門賬戶。
第七十一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六十九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
第七十七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最長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監視居住最長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一百六十五條 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十四日以內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三日。對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二、最新《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四十三條【誣告陷害罪】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意圖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不是有意誣陷,而是錯告,或者檢舉失實的,不適用前兩款的規定。 第二百三十七條【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院量刑標准》
第十二節 故意傷害罪
第九十九條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一)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或管制刑;(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第一百條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准接近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第十四節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猥褻兒童罪
第一百零九條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一)強制猥褻、侮辱婦女情節一般的,基準刑為拘役六個月;(二)採用脅迫或其他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1人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三)採用暴力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1人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四)對同一婦女強制猥褻或者侮辱,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三個月;(五)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個月。
第一百一十條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格】(一)聚眾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1人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二)在公共場所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1人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五年;(三)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對同一婦女多次強制猥褻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第一百一十一條 【猥褻兒童的重處規定】猥褻兒童的,重處20%。
第一百一十二條 【個罪自由裁量權規則】按本節規定對個案量刑時,合議庭(獨任庭)根據人身危險性、社會危害性綜合量刑要素考慮,依第一百零九條量刑時,可行使六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依第一百一十條量刑時,可行使一年以內的自由裁量權。
6. 猥褻兒童罪要判多少年
猥褻兒童罪是指行為人猥褻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的行為。
其手段可以是暴力、脅迫、也可以利用兒童年幼無知欺騙、引誘兒童順從,以滿足行為人下流或變態的性慾。
猥褻兒童的犯罪行為侵犯了兒童的人格名譽和身心健康。
有的犯罪雖然沒有對兒童的身體造成傷害,但對兒童的心靈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必須予以懲處。
刑法將猥褻兒童罪單獨作為一個罪名進行規定,體現了我國法律對兒童權利保護的重視。
7. 猥褻兒童罪判多少年怎麼處罰法律上如果規定的
1、猥褻兒童,依據法律規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且從重處罰
2、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且從重處罰。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具體規定如下:
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7)68歲老人猥瑣兒童會判多久擴展閱讀
猥褻兒童罪的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兒童的身心健康和人格尊嚴。本罪侵犯的對象是兒童,即不滿14周歲的未成年人,包括男孩和女孩。
2、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方法對兒童實施的淫穢行為。猥褻的手段如摳摸、舌舔、吸吮、親吻、摟抱、手淫、雞奸等行為。
3、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
4、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間接故意和過失不構成本罪。
參考資料來源:監察法律法規庫-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