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老年人遺囑公證流程
法律分析:1、申請。立遺囑的老人親自前往公證機關填寫公證申請書,並出具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
2、審查。公證人員要對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認真審査,主要審查遺囑人是否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是否合法,遺囑人對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等;
3、出具公證書。確認遺囑有效性後,由公證員出具《遺囑公證書》。經公證的遺囑由公證員和遺囑人簽名並加蓋公證機關公章,製成一式兩份,分別由公證機關和遺囑人保存。
遺囑公證辦理過程中一般應由兩名公證人員共同辦理,由其中一名公證員在公證書上署名。因特殊情況由一名公證員辦理時,應當有一名見證人在場,見證人要在遺囑和筆錄上簽名。
公證人員詢問遺囑人時,除了見證人、翻譯人員外,其他人員一般不得在場。遺囑人是年老體弱者、危重病人、聾啞盲人、間歇性精神病患者、弱智者,公證人員在與其談話時,要錄音或錄像。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 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 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② 如何申請老年人遺囑公證
法律分析:老人辦理遺囑公證的,需要老人到自己的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後,公證機關審核後,辦理相關的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
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第二十六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委託他人辦理公證,但遺囑、生存、收養關系等應當由本人辦理公證的除外。
第二十七條 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應當向公證機構如實說明申請公證的事項的有關情況,提供真實、合法、充分的證明材料;提供的證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證機構可以要求補充。
公證機構受理公證申請後,應當告知當事人申請公證事項的法律意義和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並將告知內容記錄存檔。
③ 老年人去辦公證需要開具的精神證明裡面要出現那些字才行
只要帶著老人去當地有資質的三甲醫院做個身體檢查,查看老人是否有腦萎縮、老年痴呆等影響精神健康方面的疾病就行。只要是你拿著這些嗯身體檢查單就可以,就可以算是精神正常證明。
④ 老人公證遺囑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1.立遺囑人應向公證處提出申請,並填寫公證申請表。2.提交材料。3.申請受理,發通知單。4.公證人員對遺囑內容進行審查,5.報審批,6.製作公證書,7.發放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典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條自書遺囑自書遺囑由遺囑人親筆書寫,簽名,註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條 代書遺囑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由其中一人代書,並由遺囑人、代書人和其他見證人簽名,註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條列印遺囑列印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遺囑每一頁簽名,註明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條 錄音錄像遺囑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和見證人應當在錄音錄像中記錄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口頭遺囑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危急情況消除後,遺囑人能夠以書面或者錄音錄像形式立遺囑的,所立的口頭遺囑無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⑤ 老人年紀大身體不便,如何辦理公證
到公證處聯系是否可以上門。
申請公證員去家裡公證。
也可以找律師見證。
⑥ 老年人的監護人怎麼辦理指定公證
法律分析:監護公證由當事人住所地的公證處管轄,監護協議公證也可由協議簽訂地的公證處管轄。當事人應當親自向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對一些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或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是需要人來監護的,監護其人身和財產等權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十三條 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與其近親屬、其他願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者組織事先協商,以書面形式確定自己的監護人,在自己喪失或者部分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時,由該監護人履行監護職責。
⑦ 老人遺產公證需要怎麼辦理
一、做公證需要准備材料
1、 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繼承人需全部到公證處申請辦理。
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的,需要在當地辦理委託公證,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繼承權公證;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並且放棄繼承權的,需要在當地辦理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公證;
2、 死者的死亡證明和注銷戶口證明(缺一不可);(死亡證明可以是復印件,如果沒有復印件,需先至公證處領取一張介紹信,至所在區衛生防疫站開具死亡證明。
也可以由死亡時的醫院開具;戶口本上如果沒有死者的戶籍注銷記錄,需提供戶籍地警署戶籍注銷證明,有則不用開具注銷證明)
3、 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如單位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所有繼承人需要親自到場,如果有人放棄繼承的,需要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4、 繼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婚姻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申請人應先至公證處領取專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單位人事或人事檔案部門開具
5、 死者的婚姻證明。指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及生效證明、離婚調解書)、戶口本上婚姻狀況記載;
結婚年代久遠或結婚證遺失的,可以不提供結婚證;死者死亡時如果是未婚、喪偶、或離婚的,需提供由戶籍地民政局開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6、 死者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銀行存款證明、股票對帳單等。
請注意不要遺漏,否則需要重新辦理;遺產稅尚無法律規定,繼承權公證辦理完畢後,至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時,會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等,請向該房地交易中心咨詢。
7、 死者生前有遺囑的,應提供遺囑原件;
二、立遺囑。
遺囑分為好多種的,有公證遺囑、自書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以及口頭遺囑的。法律相應都是一樣的,
通常是寫明本人的姓名名族出生年月日等基本信息的,還有就是見證人的信息的,寫明自身的財產情況尤其是房產的,房產的地址以及門牌號最好是寫清楚的。有存款也要一起寫進去的,如何分配等都要寫明白的,寫完要簽字包括見證人等一樣的。
公證遺囑是所有的遺囑形式中最具有效力的一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二條第三款規定:「自書、代書、錄音、口頭遺囑,不得撤銷、變更公證遺囑。」 正因為公證的法律效力最為明顯,因此對於公證遺囑本身的要求也是嚴格的。
(7)老年人如何辦公證擴展閱讀:
一、公證遺囑必須嚴格按法定程序辦理。
1、申請。申請人須填寫公證申請書,並出具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
2、審查。主要審查遺囑人是否有完全的行為能力,遺囑的內容是否合法,遺囑人對遺囑處分的財產是否享有處分權, 遺囑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等。
3、予以公證。
二、公證必須到的公證機關辦理,如果遺囑人親自到公證處申請確有困難的,公證處可以派公證員到遺囑人的住所或臨時居住的地方(醫院、旅館等)辦理。一切單位領導、組織、街道、政府機關等證明都不能稱公證。
三、公證必須由遺囑人親自辦理。由於立遺囑是與人身關系密切相關的民事法律行為,就象結婚、離婚、收養等一樣,是不能由親屬朋友或律師等代理辦理的。如果遺囑人確有病而無法出門或出門有困難的, 可由他人代理去請公證員到遺囑人的住所當面辦理公證手續。
四、遺囑的審查必須嚴格根據法律而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