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人辦理遺囑公證需要攜帶什麼證件
大家知道所謂的遺囑公證就是指公民生前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並經國家公證機關公證,於死亡時立即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為。辦理遺囑公證需要以下材料:1.身份證和戶口本,無論到哪裡辦理什麼事情,都是最基本的需要出具的資料,證明個人的身份信息,如果是已經出境的,還要提供護照、通行證的復印件來證明;2.遺囑中需要繼承的財產的財產清單及相關的產權證明,遺囑繼承繼承的財產只能是屬於個人所有的財產,需要證明該財產均是屬於個人所有的,且無其他的產權糾紛。3.遺囑書或者是遺囑文件等,這是遺囑公證最根本的,要保證遺囑是真實合法有效的,公證處會對提供的遺囑進行審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能進行公證。4.遺囑公證申請書,在申請書中,應當明確寫明遺囑人的各項信息,方便審查,包括了遺囑人的姓名、性別、年齡、居所地、家庭狀況、工作單位、遺囑涉及的財產狀況等等的身份信息。5.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對於自書遺囑或者是代書遺囑等遺囑的,還需要提供相關的材料,證明該遺囑的真實性。
㈡ 老人辦理遺囑公證需要攜帶什麼證件
如果老人辦理醫囑公證,需要攜帶什麼證件,必須攜帶本人的身份證,家庭戶口本,或者派出所證明,社區證明都可以。
㈢ 老人遺囑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遺囑公證需要到公證處辦理,辦理遺囑公證所需材料包括:
1、遺囑人的身份證件、戶口簿(集體戶籍的提供本人戶口頁原件及經過戶籍所在單位蓋章的首頁復印件);
2、指定受益人的身份證件復印件;
3、遺囑人與受益人系直系親屬的,提供親屬關系證明(派出所的戶籍注銷證明或有關單位復印的人事檔案材料);
4、遺囑人的的婚姻狀況證明:
①已婚,提供結婚證;
②離婚後再婚,提供原結婚證、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法院的判決書、調解書、法律文書生效證明;
③喪偶後未再婚,提供原結婚證、配偶死亡證明;
5、遺囑所涉財產的權利憑證(如房產證);
6、遺囑文書(公證處可提供代書);
7、如果您所提供的證據材料不足以證明所申辦公證事項時,請根據公證員的要求補充證明材料。
㈣ 老人想做遺囑公證怎樣辦理收費嗎
各地的標准有差異,具體細節 到 當地公證處 查詢,參考如下
《山東省公證收費標准》
六、遺囑公證及與遺囑和遺產有關的公證服務
1、證明遺囑,200元,上門辦證的加收100元;
2、保管遺囑,每件每年收費20元,按約定保管年限預收;
3、證明清點遺產,每宗收費400元,遺產保管按實際費用計收;
4、確認境外遺囑效力,800元。
㈤ 老人如何立遺囑必須辦理公證嗎
辦理公證好且避免以後發生糾紛,親人間反目成仇。首先立遺囑人本人向住址所在地公證處提出申請;公證處審查立遺囑人是否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是否真實意圖,對涉及財產是否有處分權等;遺囑公證由兩名公證人員辦理(遵守迴避原則),特殊情況下由一名公證員辦理時至少要有一名見證人並要在遺囑和筆錄上簽名。
立遺囑人在公證員面前以口頭或書面形式陳述遺囑內容,公證員出具書面材料,立遺囑人核對無誤後有在場公證員及立遺囑人簽名並註明年、月、日。
材料經公證處審批合格後,公證處製作公證書發給立遺囑人。
㈥ 老人要怎樣去公證遺囑
老人遺囑公證要的材料:自然人的身份證明、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申請公證的文書、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據】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八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自然人的身份證明,法人的資格證明及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明,其他組織的資格證明及其負責人的身份證明;
(二)委託他人代為申請的,代理人須提交當事人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理人或者其他代理人須提交有代理權的證明;
(三)申請公證的文書;
(四)申請公證的事項的證明材料,涉及財產關系的須提交有關財產權利證明;
(五)與申請公證的事項有關的其他材料。
對於前款第四項、第五項所規定的申請人應當提交的證明材料,公證機構能夠通過政務信息資源共享方式獲取的,當事人可以不提交,但應當作出有關信息真實合法的書面承諾。
㈦ 70歲以上老人遺囑公證需要什麼手續
70歲以上老人辦理遺囑公證需要提交申辦遺囑公證材料到公證處辦理,辦理過程中應由兩名公證人員共同辦理,由其中一名公證員在公證書上署名。因特殊情況由一名公證員辦理時,應當有一名見證人在場,見證人要在遺囑和筆錄上簽名。
㈧ 老人公證遺囑怎麼辦理
法律分析:一、立遺囑人應向公證處提出申請,並填寫公證申請表。
二、提交材料。
三、申請受理,發通知單。
公證處認為符合規定、決定受理申請的,將發給受理通知單,並按規定標准收取公證費。
四、公證人員對遺囑內容進行審查
公證人員會通過詢問證人、調取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現場勘驗、進行鑒定等方式,對遺囑涉及的事項、財產進行審查。立遺囑人應當如實陳述與公證事項有關的事實,並提供相應的材料。
五、報審批
六、製作公證書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遺囑公證書從審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審批人批准日期即為出證日期。
七、發放公證書
遺囑公證書由立囑人到公證處領取;必要時,也可由公證處發送。
做公證需要准備材料:
1、 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繼承人需全部到公證處申請辦理。
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的,需要在當地辦理委託公證,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繼承權公證;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並且放棄繼承權的,需要在當地辦理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公證;
2、 死者的死亡證明和注銷戶口證明(缺一不可);(死亡證明可以是復印件,如果沒有復印件,需先至公證處領取一張介紹信,至所在區衛生防疫站開具死亡證明。
也可以由死亡時的醫院開具;戶口本上如果沒有死者的戶籍注銷記錄,需提供戶籍地警署戶籍注銷證明,有則不用開具注銷證明)
3、 所有繼承人與死者間的親屬關系證明 (如單位證明、結婚證、獨生子女證),所有繼承人需要親自到場,如果有人放棄繼承的,需要簽署放棄繼承權的聲明;
4、 繼承人已死亡的,提交死亡證明、婚姻證明和親屬關系證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申請人應先至公證處領取專用表格,交由死者原單位人事或人事檔案部門開具
5、 死者的婚姻證明。指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離婚判決書及生效證明、離婚調解書)、戶口本上婚姻狀況記載;
結婚年代久遠或結婚證遺失的,可以不提供結婚證;死者死亡時如果是未婚、喪偶、或離婚的,需提供由戶籍地民政局開具的《無婚姻登記記錄證明》。
6、 死者的財產憑證,如房地產權證、銀行存款證明、股票對帳單等。
請注意不要遺漏,否則需要重新辦理;遺產稅尚無法律規定,繼承權公證辦理完畢後,至交易中心辦理過戶登記時,會另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等,請向該房地交易中心咨詢。
7、 死者生前有遺囑的,應提供遺囑原件;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公證法》第二十五條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申請辦理公證,可以向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行為地或者事實發生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公證,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公證機構提出;申請辦理涉及不動產的委託、聲明、贈與、遺囑的公證,可以適用前款規定。
㈨ 老年人遺囑公證流程
法律分析:老年人遺囑公證流程:一、申請。立遺囑的老人需要親自前往公證機關填寫公證申請書,並出具身份證明、財產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二、審查。公證人員要對遺囑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認真審査;三、出具公證書。確認遺囑有效性後,由公證員出具《遺囑公證書》。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條 公證遺囑由遺囑人經公證機構辦理。
《公證程序規則》第十一條 當事人可以委託他人代理申辦公證,但申辦遺囑、遺贈扶養協議、贈與、認領親子、收養關系、解除收養關系、生存狀況、委託、聲明、保證及其他與自然人人身有密切關系的公證事項,應當由其本人親自申辦。
公證員、公證機構的其他工作人員不得代理當事人在本公證機構申辦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