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60歲工傷死亡賠償多少錢
法律分析:工傷死亡賠償金是指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法律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1、喪葬費標准為6個月的單位所在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供養親屬撫恤金標准為:配偶,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40%;其他親屬,每月按工亡職工本人月工資的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第四十一條 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應當由用人單位償還。用人單位不償還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條的規定追償。
B. 60歲被撞死亡賠償標准有哪些
對於撞死六十歲老人所涉及的賠償問題,需依實際損害程度而定,並經交警部門合法判定責任。
其具體賠償金額可參考如下計算方式:
(1) 若死者不滿六十周歲,則賠償金額=事故發生地前一年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人均純收入)*20年;
(2) 若死者年齡在六十至七十四周歲之間,則賠償金額=事故發生地前一年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農村人均純收入)*[20年-(死者實際年齡-60歲)]。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