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70歲以上高齡補貼標准
1. 對於年滿70至7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獲得50元的高齡補貼。
2. 年滿80至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獲得100元的高齡補貼。
3. 年滿90至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獲得200元的高齡補貼。
4. 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獲得300元的高齡補貼。
各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優待政策。該法律要求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並根據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和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增加社會福利。此外,法律鼓勵地方建立針對80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的高齡津貼制度。同時,國家也提倡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的扶助制度。在農村地區,可將未承包的集體土地等資源作為養老基地,收益用於老年人的養老需求。
根據第四十一條規定,政府投資興辦的養老機構應優先滿足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
❷ 退休70歲以上老人高齡補貼是多少
法律分析:在每年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時,對年滿70周歲至74周歲、75周歲至79周歲、80周歲至84周歲、85周歲及以上的企業退休人員,每人每月分別增加140元、180元、260元和330元(自2006年以來調整基本養老金時已經享受過高齡傾斜,但達不到此標準的,本次不是直接按此標准增加,而是分別補齊到此標准)。每個地區調整養老金的標准,都會有很大的區別,具體的照顧,以及補貼標准還是根據你所在的地區標准為准。
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一條 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的工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應該退休:(一)男年滿六十周歲,女年滿五十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二)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別繁重體力勞動或者其他有害身體健康的工作,男年滿五十五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的。本項規定也適用於工作條件與工人相同的基層幹部。(三)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連續工齡滿十年,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四)因工緻殘,由醫院證明,並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十六條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或者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相應的養老保險待遇。
❸ 70歲以上高齡補貼標准
1. 對於年滿70至7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獲得50元的高齡補貼。
2. 年滿80至8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享受100元的高齡補貼。
3. 年滿90至99周歲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領取200元的高齡補貼。
4. 年滿100周歲及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獲得300元的高齡補貼。
各地根據實際情況,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則,執行相應的高齡補貼政策。《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規定,國家應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求,提高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國家鼓勵各地建立針對100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的高齡津貼制度。同時,國家也鼓勵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的扶助制度。農村地區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資源作為養老基地,其收益用於老年人的養老保障。第四十一條明確指出,政府投資的養老機構應優先滿足經濟困難的孤寡、失能、高齡等老年人的服務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