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80歲的增江為什麼和謝賢打架
79歲的謝賢,也就是謝霆鋒老爸當中暴打80歲老戲骨曾江,一時轟動。這兩位都是華語娛樂圈比較重要的演員,是見證香港娛樂圈歷史的「活化石」,都演過數不清的戲,結過幾次婚,閱人無數,私生活豐富;都性格霸氣長相很有特點,都剛愎自用自以為是;都是不服輸的倔老頭。
其實也不是為謝霆鋒說話,像小謝這樣成長在問題家庭的藝人,今天能脫胎換骨成一個勵志青年,那也是他的造化,比許多星二代富二代呢出席多了。至於兩個老頭之間的沖突,不能簡單和年輕人間的相比。縱使謝賢有多麼不對為老不尊,也不能怪到謝霆鋒身上。
⑵ 80歲老人和60歲的人打仗犯法嗎
肯定犯法呀,打架本來就是不正確的事情,所以如果必要,警察會介入。
因為打架一般都伴隨斗毆事件,對社會影響不好,即使老人打架也不例外,如果雙方並沒有什麼損失,可以私下和解最好。
⑶ 80歲的老人和78歲老人吵架打架負刑事責任嗎
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版輕處罰且一般不適用死刑權。
《刑法》
第十七條【刑事責任年齡】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
第十七條之一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四十九條【死刑適用對象的限制】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周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⑷ 80歲老人打人不賠償怎麼處理
80歲老人打人不賠償首先先和對方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報警請求警察幫忙處理。被毆打的一方可以收集好老人毆打自己的相關證據,如毆打自己的錄音錄像,自己去醫院治療的記錄等,寫好起訴狀,向老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請求法院判決老人承擔相應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被毆打的一方可以收集好老人毆打自己的相關證據,如毆打自己的錄音錄像,自己去醫院治療的記錄等,寫好起訴狀,向老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解決,請求法院判決老人承擔相應的人身損害賠償責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可以到法院起訴索賠,如果起訴法院判決之後型搏對方仍然不賠償的,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強制執行就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運用國家強制力量,根據發生法律效力文書明確具體的執行內容;強制民事義務人完成其所承擔的義務,以保證權利人的權利得以實現。
老人被打輕微傷。對消賣方需要接受治安處罰。輕微傷:指損傷程度明顯輕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顯傷害,也不會遺留器官功能障礙的損傷。輕微傷不構成刑事案件,沒有刑事責任、只有行政責任(治安處罰)和民事賠償責任。一般輕微傷可以由公安進行調解,調解達成協議後不再處罰;若調解不成可處罰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
一、打架法院起訴的流程
1、立案受理
原告向法院起訴,應遞交起訴狀和有關的證據材料,並按照被告人數遞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副本。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並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2、庭前准備
法院在受理案件後五日內向被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訴訟權利義務告知書、舉證通知書、開庭傳票。被告應訴後,向原告送達開庭傳票。法院在依法傳喚雙方當事人的同時,應做好開庭的各種准備,如通知必須共同訴訟的當事人參加訴訟,調查必要的證據,向當事人告知合議庭的成員,主持庭前交換證據等。
3、開庭審理
開庭審理時,首先由書記員宣布法庭紀律,由法官查明當事人到庭情況並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迴避。開庭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法庭調解或判決。法庭調查主要是在法官的主導下,查明案件的事實,當事人在此階段應當充分的舉證、質證。法庭調查結束後法官根據案件情況歸納本案的焦點,審理即轉入辯論階段。當事人在辯論階段可以圍繞本案焦點闡述自己的觀點,充分行使辯護卜橋祥權。法庭辯論結束後,在法官主持下調解,雙方當事人可以自願達成調解協議,無法達成調解協議的一般由法官當庭作出判決。如果案件復雜不適宜當庭宣判的,則定期宣告判決。
二、維權流程:
1、及時報警
如果被人打了要立即報警,讓警察處置,一是可以制止打人事件的持續惡化,二是警察可以快速有效的收集證據,現場拍照,詢問目擊證人,迅速偵破案件
2、及時就醫
報警後第一時間到三甲醫院就診,目的是及時獲得醫院病歷
3、申請鑒定
及時將病歷交給公安機關,申請法醫鑒定
4、傷害案件中,鑒定有兩種,一種是傷情鑒定,另一種是傷殘鑒定
前者是鑒定受害人輕傷還是重傷的鑒定,不同的結果刑事處罰也不一樣,主要是針對的對方的刑事責任。後者是用於民事賠償的,最主要的是傷殘賠償金。傷殘分為十級,一級最嚴重,賠償最高,十級最輕,賠償最低。也就是,傷殘鑒定主要是針對民事賠償如何計算的,十個等級分別有十個數額。
5、和解
如果希望得到賠償,那麼可以與打人的人或者家屬溝通,表明如果對方願意賠償,自己可以出具諒解書,請求司法機關從輕判處,這是一個非常好的談判條件,有些被告人急於想獲得從輕的條件,一般願意出錢。
6、附帶民訴
如果對方不願意賠償,那麼可以向公安局、檢察院和法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這個需要自己主動提出,依據案件的階段,寫好訴狀交給司法機關。附帶民訴相對普通民訴的好處是不用交訴訟費,而且以刑促民,賠償效果通常比較好。
7、律師
這事最好委託專業律師辦理,因為其中涉及較多專業性的東西,例如文書,溝通,談判等,專業律師取得的效果會好很多,經濟困難的話,建議到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由司法局指定法律援助律師。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一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或者與第一審人民法院同級的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法律規定由人民法院執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九條 對於因民間糾紛引起的打架斗毆或者損毀他人財物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情節較輕的,公安機關可以調解處理。經公安機關調解,當事人達成協議的,不予處罰。經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達成協議後不履行的,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本法的規定對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給予處罰,並告知當事人可以就民事爭議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