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兒子給80多歲父母租房住,房東怎樣簽合同
身為房東,簽署合同時須關注以下關鍵點:
首先,務必核實租賃雙方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身份證號、聯系方式。
此外,詳細註明租賃時長、租金及支付方式、押金金額與退款條件。
對於租金支付,建議設定固定周期並採用銀行轉賬方式。
再次,明確房屋使用目的,防止租客擅自變更。
還需對房屋維修職責進行劃分,正常損耗由房東承擔,人為破壞則由租客負責。
鑒於為年長父母租房考慮,合同內應設有關於特殊情況處理(如緊急聯系人等)的相關約定。
最後,雙方簽署後合同正式生效。
總而言之,合同條款應力求詳盡完備,預防潛在糾紛發生。
⑵ 有人說老了租房住,房東會把房子租給80多歲的老年人嗎,為什麼
人老了一定要有屬於你自己的房子。我有一個朋友在59歲左右離了婚,當時和前夫協議把房子給了兒子,自己覺得是公務員,退休金有6,7千,生活應該不是問題。她在城市一個比較好的地段租了一套公寓,每月2千多,一個人住著也挺舒服的。可是前不久突發心臟病,在醫院救治後命是保住了,可是生活不能自理了。房東知道後堅決要求她搬出去,生怕在他的房子里再次發生意外。去兒子家,媳婦又不同意,而且媳婦早就把她給的房子賣了,重新買了一套,所以原來的房子也回不去了。現在唯一的一條路就是去養老院。她自己雖然工資待遇不錯,可是身邊沒有一個親人,所以她非常後悔自己沒有房子,現在只能在養老院度過餘生了。
肯定的講,80多歲老人租房住很難找到,99%的人房子不會租給80多歲老年人,誰家房子也不想讓外人死在房間里。由來已久70不留宿,80不留餐,意味著老年人生命沒有確定性。93年遼寧海城西柳服裝市場,代賣念友生產的服裝,是一對不到40歲小夫妻,外地人租住海城市內樓房,夏天一個多星期不見兩人擺攤賣貨。後來從租房門縫流出異味血水,鄰居報警後,警察撬開房門,發現夫妻屍體已經高度腐爛,房東租出去的房子里發生兇殺案,誰還敢買這樣房子,可想而知,房東為得到一點租金,將來蒙受重大經濟損失。念友居住天津已經二十五年,遼寧大石橋市毛坯樓房空閑多年,從沒有過出租房想法。80多歲老年人租房子,不排除個別有憐憫心的人,可憐老人的難處,寧肯受經濟損失,也要租給老年人,現代 社會 當中,這樣好心人寥寥無幾。實事求是講,我沒有這樣憐憫之心,也肯定不會這樣做。你會怎樣做?敬請各位留言下方![祈禱][祈禱][祈禱]
我明確地告訴你:不會!
不搞道德綁架,換位思考,如果你是房東,你會把房子租給80多歲的老年人嗎?
不收留高齡老人的原因中國古諺語:七十不留宿,八十不留餐,九十不留座。
也就是說:人的生命倒計時,七十歲的老人以天計,八十歲以時辰計,九十歲以刻計。留高齡老人在自己的家中,很可能會惹上麻煩,說白點:就是老人很可能會死在自己家中。
房東不願意把房子租給高齡老人,一是怕老人在自己的房子中發生意外;二是擔心會影響以後房子出租。
自有房子的重要性金窩銀窩,不如自己的狗窩!
人類的房子,就相當於動物的巢穴,是賴以遮風擋雨、棲息生存的必須品。它可以不是別墅豪宅,可以是小小的居室,但必須是自己的產權,擁有絕對的所有權和支配權。
人,在年輕的時候,奮力打拚,為自己的人生創造財富(包括房產);晚年時,好好守護自己的財富(房子),不到最後一天,絕對不撒手。
很多老人,晚年生活凄慘,並不是他們在年青時代沒有創造財富,而是他們沒有守護好自己的財富,更多的是被自己的兒女算計。
有不少的不孝之子,在採用欺騙手段得到父母的房產和錢財後,卻不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置老人於「老無所依、老無所養」的凄涼境地!
所以,我認為:人至暮年,即使是面對自己的兒女,也要做到「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
祝福每一位老人,都能 健康 長壽,安享晚年!
謝謝閱讀!
歡迎大家發表不同的意見!
你的擔心是有道理的。很多人不太願意租房給老年人。具體原因我就不說了。
但自己有房,想以房養老在當前階段,租別人房,包括租自己親戚?甚至兒女的房都不太靠譜。因為狗急了跳牆、兔子急了會咬人的道理我們大家都懂。幾十年過程中人會變,有的人會變得極度自私、貪婪、無情。不肖子孫越來越多這是事實。但可以有三種辦法支持自己租房:1.政府之前曾經提出以房養老。雖然北京進行嘗試遇到了麻煩,被騙子鑽了空子,但這個主意是好主意,只不過有待政府完善制度和方法。在一線城市的人可以打聽嘗試。2. 租公租房。如果本地有公租房、廉租房。可以與政府協商,只要同意住進去,這個租房就比較穩定、可靠,可以依賴。3.租自己的房子。與買房協商,價格可以便宜一點,但他買了之後必須讓自己租房,直到兩口人去世。這個房租、時間都可以用合同寫好。這樣,用合同保護自己生前一直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去世後房子歸買家所有。
除此之外,我個人認為都不靠譜。特別是口頭、感情承諾都是不行的。
你好,人老了,什麼都可以沒有,擔是,就是不能沒有自己的窩,有個窩,一旦老了,不能動了,不管有沒有人管,至少還有窩在,有個存身之地,說句難聽的話,人人都走的路,人老了,不知那一會,燈就熄滅了,何況八十歲的老人啊,在這個年零段里,出去組房子,恐怕房東不會組給你。
坦白說從房東角度講,不會租。
那麼養老怎麼辦?我國跟據老年人生活居住形式可分為:居家養老服務和機構養老服務。以前我們國家養老服務體系不完善,老年人都是居家養老,一般雇保姆,子女探望;如果是多子女的家庭,倘若老人可以自理,那麼也有不雇保姆,輪流去照顧老人,或者在某一家養老。最大的優勢是能夠得到家庭的溫暖和親情的關懷,但是目前家庭養老功能正在弱化,僅僅依靠家庭養老服務系統難以滿足老年人養老需求。
現在的形式越來越趨向於機構養老。養老中心越來越多,也更加專業化、職業化。我在學校工作,我們大學生也經常去學校附近的頤養中心做志願服務,我去參與過,條件很不錯,一般是兩人間,三餐都是自助形式,老人們可以參與各種課程和 娛樂 活動。
當前流行的是機構養老,抱團養老。幾個家庭、朋友相約,共同陪伴照顧,也是很好的選擇。
我不會,也不接受任何道德綁架!
我曾經想過把空閑的一套房子出租,女兒激烈反對,說那裡面有她所有的記憶,老公舉棋不定,最後我也後悔了——怕住的人不愛惜,把我的房子糟蹋了。如果真的出租,我會租給一個很有素質的小家庭,哪怕錢少一點也無所謂,租給八十多歲的老人,不可控因素太多。一、租給老人,是獨居還是有人陪護?
八十歲的老人居無定所,不是年輕的時候渾渾噩噩沒有為自己將來打算,就是家庭關系極其復雜老人無人接收。不然,哪怕小小的一間居所自己也可以打拚的下,不至於這么大年紀還流落在外的地步。當然,北上廣深房子太貴的除外。
也有人說,我就是不買房一族,只租不買好好享受生活,那你可以去申請政府廉租房。
人到七十古來稀,八十多歲了,說不定哪天上帝一高興就帶你去做伴,一個老人獨自居住萬一有個意外,磕著碰著就會扯皮,老人悄悄故去無人知曉,這房子就有價無市砸在手裡了。遇上子女過來鬧事也夠糟心的!
有的老人為了自己清凈不願跟子女住,就想自己租房單過,身體也還可以自理。這個時候,子女來來往往一波一波的,來往的人群太復雜,房主感覺不謹慎。
二、人活一世,老年將至及早打算。
1、其實這個事情告訴我們,年輕的時候還是要奮斗,別太安逸了,老了有個自己的老窩,就不用看別人的白眼,子女上門照顧也方便。
2、房子不在大,夠住就行,溫馨最重要!城市的買不起,咱就去鄉村買,老年沒個固定的住處是很悲慘的。
3、一直說租房子的人最後都買房了,別管房子價格高低,咱就要一套,剛需,貴也得買,不買錢也沒了。感謝閱讀。
(圖片源於網路侵刪)
以我身邊發生的事例來講,房東不會把房子租給80多歲的老人。
我認識一個房東大姐,她在城中村有一院房子,大概有不到20間左右,帶衛生間、廚房的那種。她給我說,半年前有一對夫妻來找房,只找一樓的房子。剛好這個大姐家裡有一套一樓的房子要出租。兩方說好價錢後,第二天下午,小夫妻就住了進來。
到了那天晚上凌晨一兩點時,住在隔壁的房東大姐就聽到一陣陣陰森森的乾嚎聲,真像鬼叫一樣。當時房東大姐家的租戶很多,第二天早上,就有人敲房東大姐的門說,他家9歲的孩子,昨晚被鬼叫聲嚇哭了,一晚上都睡不著,頭蒙著被子里,躲在被窩里發抖。
房東大姐說,她也聽到了,但不知道是從哪裡傳來的,誰也不敢大晚上出去查看呀。連著5天,每天晚上,房東大姐家院子里,一到凌晨都會有陰森森的鬼叫聲,租客們都意見大得很。
到了第6天晚上,房東大哥和幾個朋友壯著膽子,在樓上樓下來回查看,這才終於發現是新搬來的那家租戶,他們家裡還藏著一個乾瘦的老太太。這位老人是小腦萎縮,已經形如傻瓜,沒有了認知能力。老人有可能是晚上犯病,腦袋疼,不由自主地發出乾嚎聲。小夫妻也沒有辦法,只能任由她亂叫。他們開的理發店,白天累了一天,晚上困得很,就睡著了,根本不在意這個聲音。
房東大姐找到了鬼叫聲的來源,她趕快去找小夫妻,要求他們立刻搬走。小夫妻懇求房東大姐收留,哪怕再多加點房租都行。他們說就是因為這位老人,他們整天被搬家,生意都沒法做了。房東大姐雖然同情小夫妻,但她也要為其他租戶考慮。於是,她就免了小夫妻5天的房租,給他們退了押金,讓小夫妻當天下午之前必須搬走。
房東大姐說,有了這次的教訓,以後有房客要來租房,她一定會問清楚,房客家裡都有什麼人。 如果有老人,就要問清楚是多大年齡,有沒有老伴兒或者子女陪伴。她堅決不會把房子租給60歲以上的獨居老人 。
因 為不可控因素太多了。萬一發生什麼意外,人家兒女和家屬來問責,她可是有嘴都說不清。房東大姐說,她不會為了一點高房租,而讓自己陷入麻煩中。
綜上所述,在當今現實 社會 中,應該不會有房東願意把房子租給80多歲的老年人。
有人說老了租房住,問房東會把房子租給80多歲的老人嗎?我肯定的告訴你,不會!
曾經有一位房東,出租一套兩室一廳的閑置樓房,被一個中年大姐租了下來,說是她和她80多歲的老母親同住。本來,房東一聽說帶個老人,是不樂意出租的。但是,禁不起大姐軟磨硬泡,說家家有老人,人人都會老,自己也是沒辦法,才和老人一起生活,太難了!好心的房東就租給了她。
沒想到一年後,房租到期,房東再怎麼打電話發微信,都聯系不上那個租房的大姐,只好自己親自回房子那看了看。
房東來到門前,怎麼敲門都不開,還是聯系不上租戶,只好找到當地居委會見證,找到開鎖公司撬門而入。
一開門,一股難聞的氣味撲面而來,屋裡屋外亂七八糟,一個骨瘦如柴,有些痴呆的老太太,躺在卧室床上,都快昏迷了。房東急忙報警,並打急救120拉走了老太太。
在警方的幫助下,很快找到了那個租房的大姐。原來,大姐還有個妹妹,本來,房子是給老太太租的,商量好姐倆一人對一個星期伺候,結果後來,姐倆鬧翻了,老人那,姐姐讓妹妹去管,妹妹讓姐姐去管,實際上,老人已經兩天沒人管了。幸虧房東及時趕到,要不再過兩天,老人可能就死在屋裡了。
這種由於子女的糾紛,導致老人差點慘死出租屋內的故事,不新鮮。如果真出了不幸,房東的房子無論是租還是賣,價值都會受到影響。你說,房主下次,還敢租給帶老人的租戶嗎?
我認識一位房東,他對我說,租房時也要看對方人員情況,不把房租給老人,對於有嬰幼兒的家庭,租房時也會加以考慮。
從房東的這兩種觀點我們可以看出,房東不願意把房子租給老年人居住,對於70歲以上的老人來說,身體有時會出現一些疾病,房東出於各方面的考慮,不會把房子租給70歲的老人。80歲以上的老年人,就更別想租到房子了。
房東有他們自己的想法,他們不想把自己的房子租給一些上了年紀的老人。我們都知道,上了年紀的老人身體不太好,行動也不方便,萬一在租房過程中,發生摔倒或者碰到的情況,房東也嫌太麻煩,不想承擔責任。
另一方面,年紀大的老人,身體一般患有慢性疾病或者有突發性疾病。在這種情況下,如果老人在住房期間發生各種意外,雖然和房東沒有直接的關系,但是房東出於安全方面的考慮,不想搭上這樣的麻煩。
另外,房東也不願意把房子租給有嬰幼兒住的人家。如果一個家庭中有小孩子,住房的時候,小孩子哭鬧或者很淘氣,毀壞房間里的東西。這樣一來,房東也會不高興的,小孩子不懂事,又不會講究衛生,也會把房間弄臟。這些原因,房東都會綜合考慮。
因為房東是要把房子租給別人的,當這家租戶退租以後,房東要把房子繼續租住給別人,如果住房的人有小孩兒把房間弄得很臟,當房東再把房間租給別人的時候,別人來到看了就會嫌棄。
有老人住過的房屋相對也會臟一些,80歲以上的老年人,行動不便,生活自理能力自然很差,房東也會怕老人在住房期間發生意外。如果這樣,他們的房子以後也不好往出租了。
我有一位朋友,老兩口六十多歲了。他家有一幢別墅,老兩口無兒無女,想把別墅賣了自己租房去住,用賣別墅的錢來養老。
我覺得朋友這個想法固然很好,但是他們沒有想到,自己把別墅賣了以後,雖然手上有一筆錢,但是以後年歲越來越大。租房的時候房東會考慮他們的年齡,年紀越來越大,有時候不容易租到房屋。
我勸朋友,為了安全起見,還是先把自己的別墅租出去。然後用租別墅的租金,自己另去租房子,如果能租到房子更好,租不到房子,自己還有別墅可以。
朋友聽了我的建議,覺得很有道理。他想辦法把自己的別墅租出去,然後用租別墅的租金,去一處安靜的地方租了一處民房,老兩口安心地住在那裡。
不知道這位提問的朋友,自己有沒有房子,如果自己有房子,還是留著不要賣掉,如果沒有房子,也要想辦法為自己尋找一個安身之處,不要等老了之後,想到再去租房子居住。老了以後去租房子,有可能房東不會租給你,那樣就會很尷尬。還是及早為自己想好以後的事情,免得到時候進退兩難。
因為租房子和買房子性質不一樣,租房子住,雖然你花了一定的租金,但是房子仍然是房東的,人家對房子有決定權。
⑶ 房子租給80歲老人合同怎樣寫
【法律分析】:出租房有高齡老人,合同應寫明以下情況:
1、雙方當事人的情況,在合同中應寫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個人情況;2、住房具體情況住房的具體位置,寫明住房的確切位置,如位於某路某號某室;住房面積;住房裝修情況等;3、住房用途,住房是用於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還是允許承租人或其家庭與其他人合住;4、租賃期限,合同中約定一個期限。在這個期限內,如果沒有特殊情況,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棄這一住房而租賃別的住房。
高齡老人:高齡老人是指年齡在80歲以上的老人。高齡老人是老年特徵最突出的人口。特點是:(1)一般經濟不能自立,生活自理能力差或不能自理;(2)體弱多病,有的甚至卧床不起和神智不清,患痴呆症比重較大;(3)大多數高齡老人需要家庭和社會向他們提供經濟幫助、醫療服務和生活照顧,繼續為社會服務的人很少;(4)高齡老人中大部分已喪偶;(5)女性多於男性。現階段,經濟發達地區人口壽命長,高齡老人在老年人口中所佔比重較大;發展中地區或落後地區低齡老人比重較大,而高齡老人比重較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五條 當事人之間訂立有關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不動產物權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外,自合同成立時生效;未辦理物權登記的,不影響合同效力。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⑷ 一個八十多歲病懨懨的房客獨租房,簽了免責協議,能不能租給他,主要怕死家裡以後租不出去
八十歲了租房,而且是獨身一人,確實可憐,但是千萬不能租。
年紀大了的老人回,今天睡著了答明天還不知道能不能醒來。她如果在這里有個萬一,她家屬是不是得鬧意見?退一步講,家屬不鬧意見,這房子有人在裡面去世,對你以後租房,多少還是有影響的。
⑸ 出租房有關承租人簽訂老人安全免責合同
還是不要租了的好,真的出事了,人家賴上你怎麼辦?你說不清楚的。
而且即使簽訂了免責合同,要是因為你的原因造成對方的損害,你還是要承擔責任的
⑹ 帶著一個80歲的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如何能夠租到房子
租房子有老人不會受到影響,正常找中介辦理即可,我樓下的租戶老人就是這種情況的。租房該租就租,不會說因為有不能自理的老人就不給你租,前提是你要把屋裡收拾打理好,而且一般房東也不會管你什麼人住,我覺得沒有什麼影響,慢慢找。
當父母老了動不了時,做兒女的首先是要對父母盡責任,盡義務,父母給了我們生命,再有養我們兒女不容易,不要說父母還留有一定的房子和錢財,就是父母沒有錢贍養老人也是我們義不容辭的義務。想照顧好一個完全不能自理的老人,難處是很多的,尤其一個人也抱不動老人。
房屋租賃合同應該注意
1、查清房屋的產權人,以及房屋基本狀況。承租人需要注意與你簽訂合同之人是不是房屋的產權人,如果不是,則可能存在著代理關系或者轉租關系。若存在代理關系的,需要有產權人委託簽約人的授權委託書原件(最好經過公證)。
若存在轉租關系的,則需要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原件,並在合同中約定如產權人同意轉租的書面證明文件不真實時,轉租人應承擔何種責任。
2、清楚寫清楚租金和押金。在如何支付租金和押金的問題上,具體幾個月支付一期租金由各人自身狀況決定,在合同中必須約定清楚每期租金的支付時間和方式,以及逾期未支付的違約責任。
需要提醒的是,無論是支付租金還是押金,如果通過銀行劃賬方式支付的,最好直接劃入產權人名下的賬戶,並留好相關劃款憑證,以此進一步控制資金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