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農村60歲退伍老兵待遇
1. 法律分析:依據相關政策,退伍軍人根據其服役年限,每月可獲得相應的生活補助。2011年以後退伍的軍人,其補助以10元為基準,每服役一年,每月補助增加10元。例如,一位服役3年的退伍軍人在年滿60歲後,每月可領取30元的生活補助。
2. 法律依據:《關於給部分農村籍退役士兵發放老年生活補助的通知》。該通知規定,農村籍退役士兵是指在1954年11月1日實行義務兵役制後至《退役士兵安置條例》實施前入伍,年齡在60周歲及以上,且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退役士兵。
3. 補助標准:每服一年義務兵役(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每人每月發放10元生活補助。國家會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補助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