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超過60歲能簽訂勞動合同嗎
結合我國對勞動者退休年齡的要求,在勞動者數姿已經年滿60歲的時候,不管是男職工還是女職工,其實此時都是可以退休了的,要是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尚衡畢指未到期,此時也會終止。那要是勞動者60歲之後還繼續工作的話,此時超過60歲還能簽訂勞動合同嗎?
超過60歲不能簽訂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咐配第二十一條規定,勞動者到達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也就是說,如果年滿60歲,已經不符合勞動者就業的法定年齡,勞動者與公司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❷ 60歲以上用工需要勞動合同嗎
法律分析:根據居民身份證及公安機關戶籍檔案記載的出生日期已經超過60歲,即已超過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勞動者不符合勞動者就業的法定年齡,也不符合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勞動者與公司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勞動關系,雙方之間應為勞務關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❸ 60歲以上簽勞動合同有效嗎
60歲以上簽勞動合同無效。超過60歲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無法建立勞動關系,但可以簽訂返聘協議,建立勞務關系。勞動者60歲已經超過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不符合勞動合同的主體資格。凡是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的都不能再簽訂勞動合同,即使簽訂了也不屬於勞動合同,雙方之間適用勞務關系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二十一條
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勞動合同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十八條
下列勞動合同無效: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勞動合同;
(二)採取欺詐、威脅等手段訂立的勞動合同。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確認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如果不影響其餘部分的效力,其餘部分仍然有效。
勞動合同的無效,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