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60歲的老人如何才能夠辦理買房的商業貸款
60歲以來上的老人不能夠按自揭買房。
商業貸款因各地區政策不一樣,有些許差異,
一般情況所需條件為:
1. 年齡在18-60歲的自然人(港澳台及外籍亦可);
2.具有穩定職業、穩定收入,按期償付貸款本息的能力;
3.借款人的實際年齡加貸款申請期限不應超過70歲;
4.有合法有效的購買、建造、大修住房的合同、協議以及貸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
5.有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以上的自籌資金(對購買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籌資金比例為20%),並保證用於支付所購住房的首付款;
6.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和)有足夠代償能力的法人、其他經濟組織或自然人作為保證人。
借款人應提供的材料:
1. 夫妻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外地人需暫住證和戶口本;
2.結婚證/離婚證或法院判決書/單身證明2份;
3.收入證明(銀行指定格式);
4.所在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加蓋公章);
5. 資信證明:包括學歷證,其他房產,銀行流水,大額存單等;
6.如果借款人為企業法人的還必須提供經年檢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企業章程、財務報表。
『貳』 父母都是90歲的老人 神智清晰 不糊塗 父母名下的房子能正常交易嗎
只要老人意識清醒,神志清晰,不糊塗,父父母名下的房子可以正常交易,正常的辦理的
『叄』 父母年紀大了,需要把自己的存款交給兒女保管嗎
說說我家的情況。去年母親沒了,父親90歲,父親腦子很清楚,有十萬元存款,兩個哥哥不知出於什麼考慮,希望大姐幫助保管老爸的存款,知道錢放任何一個兒子處女兒肯定不同意(我們老家是兒子管父母養老,財產也歸兒子),其實,只是保管而已,誰也取不出錢。老爸也同意了,可是,還不到一個月時間,有次大姐買了東西來看老爸,老爸在小區里鄰居聚會處,就跟大姐說要看一下一張存摺快到期了,想取出利息轉存,大姐說老爸,你剛拿到老媽8000多元喪葬費,又有退休金,又不缺錢花,幹嘛要取出來,銀行會自動轉存的,這樣在外人面前你一句我一句,估計老爸說話也狠,最後父女倆鬧出了矛盾,大姐再也不睬老爸了,老爸也要不回自己的錢,大姐的理由是老爸私下塞錢給大哥(大姐跟大哥有矛盾),對小哥不公平,最後乾脆私自把存摺給了小哥。老爸一直不開心,老叫我問大姐把錢要回來,可大姐就是不給。直到有一天叫回二姐背著大姐從小哥處要回了存摺,老爸終於開心了,可大姐與老爸在同一個小區,見到老爸繞著走,再也不來看老爸了。我和二姐做思想工作也沒用。
我的想法是那個年代的老人大都都比較窮,到老了有點積蓄了也是個念想,想想自己有多少存款心情比較好,交給子女保管與放在自己身邊感覺不一樣,為了讓老人多活幾年,還是讓老人自己管吧,
確實需要。一是老人年齡大了,不會打理,去銀行辦業務排隊時間較長,遇上無良銀行就讓你買成理財或保險產品了。
二是老人防範詐騙意識差,弄不好就會被忽悠著買了保健品。
三是老人手頭放錢多了自己都不知道放哪了。舉一個真實的例子,父母在世時有一筆錢,放在了陽台的廢舊紙盒內,有一天來了收廢品的,母親把紙殼給賣了,父親回來以後急忙去找,還好找到這個收廢品的,挽回了損失,要不然幾千元就賣成了紙殼價錢。
第四錢交給家中負責任的子女,無論做什麼投資或理財定期在家庭群里公布帳目,贏得大家信任。
第五老人的大項開支可以從這些款項中支出,不用大家墊付,這樣家庭就會和諧很多。
第六如果某項投資盈利的比較多,大家湊時間可以聚聚。
總之,老人用途上先花這些錢,錢花的清清楚楚,賬算的明明白白,免得老人百年之後,大家為這生錢不愉快!
不!即便是再孝順的兒女,再通情達理的子女,我都不贊成父母把自己的財政大權過早的交給子女!無論是讓他們保管、借用或者提前過渡給他們,都是不妥當,十分愚蠢無知的行為:
首先必須知道,老年人你的身體,將一天天衰老,越來要越依賴別人!中國有句俗話:久病床前無孝子。我們誰也不敢保證自己不趕上這種事情。所以,隨著你的衰老,你是不可逆的變弱變小,那麼,你就越來越求助於人。不要認為你的孩子多麼聽話,那是小時候!所以,我建議你們的是:一定要牢記,要想自己越來越求助於人方便,有吸引力。那就必須把握好自己的財政。「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句話,對於將要依賴別人的人非常實用和適用。你手裡有錢,子女就可能孝順(但也可能不孝順)。但最少你掌握自己的主動權!實在不行,自己去養老院、雇保姆都是自己當家,不必看子女臉色行事。如果子女真的很孝順,又是獨生子女,可以預先寫好遺囑,一旦發現有生命危險時,請個公證人,自己簽個字就給他了!並不耽誤事情。現在已經發現許多農村父母早早的把財產給了兒子,可不給女兒留一點念想。自己忽然躺倒病床上了,兒子不管了,要求女兒來伺候!可這個時候女兒願意來嗎?你把女兒逼到了何種境地?她不管你,是她不孝,她心痛!她若管你,可父母心中沒有女兒呀!這種愚蠢無知父母晚年他能好受嗎?
所以,我建議自己的財政大權,特別是獨身的老人,堅決不能過早的把自己的財政交給子女,任他揮霍!否則,自己到了哭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的時候,法律都無能為力!這就是自作孽不可活呀!
這個問題要因人而異,一般說來只要自己還能夠打理,最好不要把錢交給子女,如果父母年齡太大,自己已經無法打理,交給子女是明智的選擇。
我有一個鄰居,他的老伴去世了,自己也沒有再找老伴,一段時間就跟著自己的孩子生活,自己在孩子家白吃白住感覺不好意思,就把自己的養老金交給了兒子和兒媳婦。
結果在一起生活了一年多,感覺生活還是不方便,後來這個老大爺就回到了自己的老家,自己的財政大權也沒有要回去,兒媳婦每月給他1000元的生活費,本來自己每月3000多元的退休金生活的非常舒服,把錢交給子女後自己就只能節衣縮食了。
通過上面的案例,我認為老年人不應該過早的把錢交給子女,哪怕是獨生子女,因為錢一旦到了孩子手裡,就不是你說了算的,如果你再想要回來,一種可能是把兒子和兒媳婦得罪了,另一種可能是根本就要不回來。
但是,如果老人年齡確實比較大了,甚至連到銀行取錢自己都去不了,這種情況只能依靠子女,但是最好也要賬目清楚,一是避免子女之間對財產產生誤會,二是說明財產所有權歸自己,子女只是幫著打理。
父母年紀大了,需不需要把存款交給兒女保管,具體問題具體分析,要看實際的情況。
子女孝順
如果說子女孝順,那麼父母把存款交給兒女保管,是沒有什麼問題的,相比於父母,子女被騙的概率遠遠下降,特別是對於那些保健品宣傳以及各種P2P理財宣傳的,很多老年人在一知半解的情況下,就被忽悠購買了,甚至把自己的養老本都給搭進去了,這類的案件,最近這幾年可謂是層出不窮,所以在子女孝順的情況下,將錢交由子女保管並無不妥,還可以降低風險。
子女不孝
如果子女不孝的,那麼把錢交給子女,那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了;再者就運算元女有孝(一日三餐不給餓著),但是子女濫賭成性或者酗酒的,那麼養老本交給這些子女,也是有去無回。
總結
交給子女保管,很多人還考慮的一點是以防意外去世,導致支取麻煩,對於這點其實現在並不算難題,我認為可以把密碼、自己共有幾本存摺存單,哪個銀行等等的信息提前告知子女或者自己保存在手機的加密文件上,把加密文件解鎖指紋加上子女的指紋,這樣有意外的情況下,子女也可以支取到賬戶中的錢。
老年人雖然防騙意識差一些,但這構不成剝奪老人管理自己錢財的權利,況且年輕的子女中照樣也有不少上當受騙的,關鍵還是要提高自身的防騙意識。就我個人觀點來說,在自己還能動,還能走的情況下,錢自己保管最好,即使是兒女,每次還得找他們要錢,總覺得有點麻煩與不習慣,特別是不住在一個地方的,比如一個城市裡,一個農村,難免有臨時需要用錢時,難道次次向鄰居周轉?
與其剝奪父母支配自身財富的財政大權,我認為子女給父母培訓相關的防騙知識或許會更好。
講講我自己,我父母都活到九十來歲才去世。開始他們做著伴去銀行存錢取錢,後來就自己處理不了了,就把管錢的任務交給了我。首先,我把每一筆收入和支出都記錄在本上,隨時給老媽匯報,其次,每次花錢都是寧可給他們添點絕不虧欠,再次,把存摺換成了儲蓄卡,方便了存取,把存單改成了一本通,避免了存單遺失。他們的錢只存定期不買理財,為的是防止用錢時取不出來。我們哥姐三人密碼都知道,從沒因為錢鬧矛盾。老人住院等用錢的時候,也從沒有耽誤過。當然,也得益於我母親比較寬容大度,誰表現好就多鼓勵,誰可信就多委以重任。要是老人糊塗,再遇上子女私心,就不好辦了。由於老人的財產提前委託給了我,他們去世後,在繼承和分配過程中,避免了許多麻煩。
我的姥姥在這件事上處理得非常明智。
她今年九十高壽了,在十多年前,她就把自己的財產分給了子女。她把房子賣了,把存款也分了,在我舅舅家房子隔壁租了一套小一點的房子住下,既不影響我舅舅他們的生活,也可以得到照顧。她自己有離休金,可以安排自己的生活,買一些日常用品,當然大部份存下來。她每個月還給我1000塊錢,說是因為我沒有工作又要帶孩子,給我的生活補貼。
她不像有些老人把錢看得很重,相反她懂得,錢留在她的手裡用處不大,不如分給正需要用錢的子女們,而自己的晚年生活,她也有信心交給她的子女們去安排,這份信任讓她和子女們關系很好,界限也很清晰。所以她把這件事整個理順了,現在她也不用操心什麼,安度晚年就好了。
她是個很有智慧的老人,她對於生死命運是一種隨緣的態度,有病積極去治療,但不亂買保健品。可能也是因為她住在孩子身邊,心裡有安全感,所以也不會隨便就被賣保健品的人忽悠,那些人能把高價的保健品買給一生節約的老人,往往是利用了他們子女不在身邊,內心空虛,於是就對他們噓寒問暖,花言巧語,很容易就獲得老人的信任,賺了他們的錢。
想要老人不要被騙,還是應該多陪陪他們,多關心他們,不要隨意指責。幫他們保管錢也要在他們同意的前提下,否則更加讓他們沒有安全感。
不能交啊,我今年75了,我的工資卡,存摺,房產證都在自己手裡,取工資,倒摺子都是自己去銀行,我也會用自動取款機,我認為人老了遇到新 科技 不要自動退縮,大膽的去嘗試,用幾次也就會了,不要因為自己老了為省心交給兒女,時間長了什麼也不想,腦子就會越來越退化。
另外,老了要守住老本,老窩,老伴,如果老伴去世了,老本老窩一定不能丟,那是自己養老的依靠,如果交給兒女,主動權就不在自己手裡了。老朋友們切記堅守。
奶奶患病前,她將自己一半的存款留給了大姑,另一半就交給我叔叔。後來奶奶病重,爸爸一直在家裡照顧著地,奶奶死的時候,需要4萬左右的殯葬費。幾兄妹商量每人出一萬,然而我叔叔卻說自己很慘,只能給1000元。
我大姑從夫家趕了過來,她從手提包中拿出一疊錢,一數有3萬之多。大伯和我爸都不明白,大姑為什麼出這么多錢。大姑說這些錢是奶奶生前給她的。奶奶說自己年老了,記性不好,怕自己手中的一些錢亂放,然後就忘記擺在哪裡了。
所以在她記得這些錢放在哪裡前,她交給了大姑一半的錢。這些年,大姑沒有花掉奶奶的一毛錢,她存了起來,就是怕不便之需啊!
大伯和我爸都感謝大姑,能在他們需要錢的時候,主動將錢拿出來,而不是獨吞了錢。大奶說,都是自己家人,這錢是奶奶的。任何一個人需要動用這筆錢的,她都會立即拿過來周轉的,因為每個人都會有困難的時候。幾兄妹,就不說客套話。
此時站在一旁的叔叔顯然一臉的不自在,大姑的手裡還有一封像遺書的信一樣,裡面清楚地交代好,幾個兄弟要相互的扶持,相親相愛的。
大姑最後叫了叔叔一聲,讓他交出奶奶生前給他的2萬元存款。大姑的話一出,大伯和我爸才恍然大悟,原來奶奶生前給過叔叔一筆錢。
叔叔整張臉漲得老紅,不肯承認奶奶給過錢他的事情,說大姑造謠。大姑將奶奶給錢叔叔的事情,一五一十說了出來。因為這些事都是奶奶清醒的時候,說給大姑聽的,她就是怕將來會發生這樣的事情,才將存款一分為二,交給兩個孩子保管。
任誰也沒想到,女兒有心兒子無情,兒子將這錢都花光了,女兒卻將這錢存著,以便自己的兄弟有需要用到。
叔叔最後吱唔的承認,自己將奶奶給的錢都花光了,他慚愧地低下頭來。
我爸的大伯心裡很感激大姑子,這些年沒有花掉奶奶留下來的那筆錢,反觀叔叔,卻光明正大地將錢都花了。所以在奶奶的葬禮上,大伯和我爸都堅持叔叔湊1萬出來。
因為叔叔一回來送殯就向大伯和我爸訴苦,賣慘的,搞到我爸和大伯本想只要叔叔1000元就算了,現在聽了大姑的話,大伯和我爸都不再可憐叔叔,都要叔叔湊份子錢。因為他已經提前花了奶奶生前給的2萬元了。
大伯說,大姑手裡的3萬元,等奶奶一年後用來裝山用的,現在就每人各湊1萬元份子錢將奶奶風光送走。
叔叔實在不好裝窮下去,也只好給了1萬元。
所以通過我家的這件事情可以看出,父母老了,手上的存款,可以給子女保存,但也要看人。人品真的很重要。因為作為父母,是最了解自己的孩子是一個什麼樣的人,所以錢要留給一個合適的人。
我家大姑,從小老實善良,疼愛父母,所以是一個值得託付錢的人。而我家叔叔,從小滑頭,喜歡裝窮,所以他就不是一個可以託付的人,我叔就將我奶奶給的二萬元全部花光了,而奶奶走後,送奶奶的錢都想省下來。
父母年紀大了,需要把自己的存款交給兒女保管嗎?
知子莫若父。年紀大了,把自己的存款交給兒女保管,是一種明智的做法。
最近聽到一個傳聞,某村一位老人去逝了,子女們為老人的遺產鬧得滿城風雨。老人是位退休幹部,身體也算健壯,可突發腦梗,因獨身一人生活,{老伴去世才半年},直到兒子去看他才知道老人身體己冰涼了。幾個兒子都知道老人有錢,可找不到放在那裡,無端產生諸多矛盾。更甚者,找到了老人的存款卡,卻不知密碼,凡此種種,成為人們對老人一生當領導卻不能妥善安排身後的方式產生議論。
我有位表叔,八十一歲去世,他一生務農,供三個女兒和一個兒子成家,由於身體允許,耕種著幾畝責任田,靠省吃儉用,加之自己做點小賣買,攢下了幾萬塊錢。去世前兩年,他把這些錢全部交給了兒媳。對此,他發表的看法是,將來一切都要靠他們,現在不湖塗,早點比晚點好。
處理這個問題,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這也是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