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70歲老人打人違法嗎會受到懲罰嗎
70歲的老人打人也是違法的。
1、《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 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
(一)結伙毆打、傷害他人的;
(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十四周歲的人或者六十周歲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2、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1)70歲的老人大戰19歲擴展閱讀
案例:
事發視頻時長2分40秒,拍攝者鏡頭由遠及近,固定在距離現場幾米處。
畫面顯示,一位黑衣老人和一位穿著校服的學生發生爭執,學生雙腿跨在自行車上,老人一邊大喊「你跑什麼」一邊抬手迎面掌摑,學生踉蹌了一下,旁邊另一位老人上前相勸,但黑衣老人繼續用手指著斥責學生,繼而突然用力拽學生讓其下車,學生踉蹌著回喊「我不下來」。
緊接著,老人再次掌摑學生,並拽著自行車龍頭大聲辱罵,言語污穢。
目前,臨清市公安局已對此事通報,通報稱該案系10月21日輕微交通事故引起的毆打他人案件,22日16時,視頻中被打學生家長到青年路派出所報警,派出所迅速出警,於16時30分找到另一方當事人並帶回派出所調查,查明情況後,已對涉案當事人予以治安行政拘留並處罰款處罰。
在網友幾乎一邊倒指責老人不該連打帶罵致使學生下跪的同時,也有人指出,整個事件中學生和老人都有錯,學生首先不該騎車不規矩讓老人摔倒,還有人認為,涉事老人也因為此事承受壓力,既然已經被警方帶走,希望網友也能得饒人處且饒人。
Ⅱ 70歲的老人經歷了哪些歷史
今年是2014年。從現在倒推70年,是1944年。
也就是說,出生沒多久,適逢日本鬼子投降。
緊接著,國共兩黨大戰四年。最後以共產黨1949年底勝利結束。這個老人這時5歲。
這個時候,所有的這些記憶,老人可能並不太清楚。他的父母會印象比較深刻。
49年到55年。中國改造封建主義。沒收地主啦,資本家的工廠,財產啥的。如果老人家是地主,可能會比較郁悶。如果是農民,會比較高興,因為分到了土地。
55年,是10歲左右。緊接著,碰到了三年自然災害(姑且按國家的說法這樣來說),應該是有三年的挨餓時期。這段時間,記憶會比較深刻。當然了,這三年之前的一年,吃大鍋飯,倒是一段讓人難忘的美好。
60-66年,老人15-20歲,這幾年比較平靜,全國人民在努力為前幾年吃空的國庫補充糧食。
66年-76,十年文革,這個的經歷,所有人都難忘記。老人應該是20-30之間。可能已經結婚。可能憑著自己的本事,混個文革主任啥的,也有可能家裡成分不好,被批鬥。
76年-80年。這一段時間的大事主要有:結束文革,打倒4人幫,農民土地承包等等。全國一片欣欣向榮的景象。從78年土地承包到90年這十幾年間,是中國農民最幸福的一段時光。物價穩定,收入雖然不,但通過努力的種地,也漸漸積累。
對於城裡人來說,小商販開始興起。中間有過一次嚴打,例如遲志強被判刑。
中間還有鄧小平要收回香港,收回澳門的談判等。
90年-2000年,這一段時間可以說是農民的次幸福時間,無數的農民蓋瓦房,也有一部分農民開始走向城裡。城裡的工人的漸漸拉開的農民的距離。
2000年。老人55歲。孫子,外孫應該是有了,或快有了。
當然了,2000年以後的變化,你也知道了。
Ⅲ 70歲以上的老人打傷人如何處理
經鑒定構成輕傷以上的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涉嫌故意傷害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故意輕傷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問題,即行為人主觀上只想造成輕傷結果,而實際上未造成或造成輕微傷結果的,不以犯罪論處。傷害意圖非常明顯(比如致人重傷、死亡),且已經著手實行傷害行為,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應按故意傷害(未遂)論處。
符合犯罪主體要件的行為人,在傷害故意支配下實施了傷害行為,造成他人身體傷害,達到輕傷程度的,即可認定為故意傷害罪的既遂。
故意傷害造成重傷的,包含兩種情況:
一是行為人明顯只具有輕傷的故意,但過失造成重傷;
二是行為人明顯具有重傷的故意,客觀上也造成了重傷。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結果加重犯。
故意傷害沒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認定為故意傷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觀上有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故意,應當認定為故意殺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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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十五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認指控的犯罪事實,願意接受處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理。
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
(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Ⅳ 70歲以上的老人和一個小夥子做了,會不會懷孕
不會
70歲,此時應該早就絕經了,不再排卵。沒有精子與卵子的結合,是不會懷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