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廈門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指南
廈門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指南
戶籍,又稱戶口,是指國家主管戶政的行政機關所製作的,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也是我們每個公民的身份證明。以下是我為大家整理的廈門父母投靠子女落戶指南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辦理條件
一、投靠島內戶籍子女
(一)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需子(女)一方登記為廈門戶籍人口時間滿五周年且父母結婚登記時間滿五周年,父母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
(二)將戶口遷入集美區、海滄區、同安區、翔安區的,需子(女)一方登記為廈門戶籍人口時間滿三周年且父母結婚登記時間滿三周年。父母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
(三)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廈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房屋用途為住宅,且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0%)的房產;
(四)父母年齡要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五)父(母)年齡滿80周歲的,投靠廈門戶籍子(女)不受以上條件限制。
二、投靠島外戶籍子女
(一)將戶口遷入思明區、湖裡區的,需子(女)一方登記為廈門戶籍人口時間滿五周年且父母結婚登記時間滿五周年,父母復婚的以復婚登記時間作為夫妻婚姻關系存續時限的起算點;
(二)本人或配偶及被投靠子女或配偶在廈擁有《廈門市土地房屋產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房屋用途為住宅,且所有權份額所佔比例不得低於50%);
(三)父母年齡要求,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
(四)島外海滄區、集美區、同安區、翔安區因父母投靠成年子女移入島內思明區或湖裡區的,與市外遷入的結婚和來廈落戶年限要求一致。
辦理材料
(一)《申請入戶登記表》;
(二)父(母)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父母復婚或再婚的需提供《結婚證》;
(三)在廈子(女)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四)《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原件或市房管局出具的《廈門市城鎮房屋權屬登記查詢結果》原件和《廈門市土地房屋權證》復印件;(房產屬被投靠子女配偶的,還需提供子女的《結婚證》)
(五)在廈子女與父母的關系證明(由父母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並蓋戶口專用章)或公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公證書或親子鑒定。(通過「福建省治安管理信息系統」可以查詢到明確親屬關系的,不需提供父母戶籍地公安機關出具的親屬關系證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進行核驗,如涉及到省外派出所提供的材料需蓋派出所戶口專用章。
《申請入戶登記表》
辦理流程
1、進入i廈門政務服務平台,點擊「在線辦理」進行網上申報;
2、經公安人口管理部門網上預審並通過初審後,將申請材料原件送到擬落戶地區行政服務中心(擬落戶地在翔安區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戶政辦證大廳)戶口受理窗口辦理。
3、申請人帶齊材料向擬落戶地區行政服務中心(擬落戶地在翔安區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戶政辦證大廳)戶口受理窗口申請,經核准後,簽發戶口准遷憑證。
4、經核准遷入人員,憑《戶口准遷證》到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將戶口遷出後(原戶口在本省內不需到原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可直接持戶口准遷憑證),到擬落戶地派出所辦理落戶。
辦理時限與費用
即來即辦,免費(若戶口准遷證丟失補辦每證3元)
;2. 80歲以上老人補貼認證怎麼認證
1、年滿80歲的老人,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原件,並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銀行卡(折)等復印件各兩份、兩張一寸近期的免冠照到戶籍所在村(居)民委員會申請。
2、如委託他人代辦,代辦人需持申請人身份證及戶口簿原件,並提供申請人身份證、戶口簿、銀行卡(折)等復印件各兩份、兩張一寸近期的免冠照前往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申請。
3、已經享受高齡津貼的老人跨年齡段的則需要重新申請。
審核流程
1、申請80周歲以上老人高齡補貼以屬地管理為原則。符合條件的老年人由本人(其子女或委託他人)攜帶老人第二代身份證、戶口簿、近期免冠相片等材料向戶籍所在地村委(社區)提出申請。申請高齡補助以個人自願申請為原則,申請人年滿時申請的,從申請的當月起發放,年齡未滿提前申請的,從年滿周歲當月起發放,提前申請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兩個月。
2、受理、公示:社區、村委負責對申請人的材料進行調查核實,並在本轄區內張榜公示7天,無異議後報送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初審。
3、復審: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根據社區、村委報來的材料進行復審,有異議的,需重新審核和確認;無異議的,報送縣(區)民政部門、開發區管委會。
4、審核:各縣(區)民政部門、開發區管委會根據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報來的材料進行審核,無異議的,填寫意見。
5、公示:各縣(區)開發區每個季度坦吵在確定發放人員名單後,需將發放名單發回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核對,再由鄉鎮(街道辦)分發給村委(社區)公示3天,接受群眾監督,無異議後再發放。談侍
6、認證:領取高齡補助的老人,每年需開展2次信息審核認證。審核認證可採取以下3種方式進行。
(1)健康的老人自行到村委(社區)簽字確認,行動不便的可由家屬拿當地當天的報紙與老人在一起拍成相片交給村委(社區)工作人員確認,並由家屬或委託人簽字確認;
(2)村委(社區)對行動不便的老人也可上門認證,確認老人的信息屬實後,讓老人或家屬簽字:
(3)如老人不在本地居住的,可由親屬拿當地當天的報紙與老人在一起拍成相片交給村委(社區)工作人員進行確認,並由家屬或委託人簽字確認。
高齡補助發放標准:80-89周歲80元/月;90-99周歲150元/月;100周歲及以上400元/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三十三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讓侍侍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
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
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