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65歲到70歲補貼政策
60—70歲老人的補貼標准為每個月50—90元。
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農村有戶籍的老年人,可以按月領取養老金。
新農保制度實施時,已年滿60周歲、未享受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不用繳費,可以按月領取基礎養老金,但其符合參保條件的子女應當參保繳費;距領取年齡不足15年的,應按年繳費,也允許補繳,累計繳費不超過15年;距領取年齡超過15年的,應按年繳費,累計繳費不少於15年。
各省一般都有具體的規定,不過總的來說,60—70歲老人的補貼標准為每個月50—90元;70—80歲老人的補貼標准為每個月60—100元;80歲以上老人的補貼標准為每個月100元以上。具體標准要咨詢當地部門。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條,國家建立和完善老年人福利制度,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老年人的實際需要,增加老年人的社會福利。國家鼓勵地方建立八十周歲以上低收入老年人高齡津貼制度。國家建立和完善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農村可以將未承包的集體所有的部分土地、山林、水面、灘塗等作為養老基地,收益供老年人養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