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一家6口在浙江河道戲水遊玩遇難,其中4個孩子,怎樣增強大家的安全意識
一家6口在浙江河道戲水遊玩遇難,其中4個遇難者還是孩子,這件事情引發了眾人的重視。每年夏天來臨的時候總有人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預防溺水,但是到了夏天之後溺水的消息還是會一次又一次的被傳出來。可以看得出來大眾對於這些事情的安全意識確實不夠高,所以有關部門在宣傳的時候還是應該加強力度。而且在宣傳的時候不要輕飄飄的說一句不要玩水,要告訴大家玩水到底會造成怎樣的後果。
除此之外水域旁邊也應該放好各種急救的工具,這些工具至少能夠在必要的情況下有些用處。如果每次都等事情發生過後再感到惋惜的話這種事故永遠都不會停止,希望大家今後能夠真切的意識到玩水是一件多麼危險的事情。家長在教育孩子的時候也要告訴孩子不可以隨便出門游泳,平時自己也要做好榜樣,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全家人的安全。
Ⅱ 重慶開州,4個小孩偷偷下河洗澡溺水身亡,如何給孩子做好安全指南
溺水事件是家長和老師非常關注的一個方面,畢竟只有讓孩子充分認識到溺水事件的危害才能夠預防。但是有些孩子的行為舉止是不受到管控的,所以重慶開州4個小孩偷偷下河洗澡溺水身亡的信息讓小編為之震驚,也非常心痛,足以證明家長沒有給孩子做好安全指南。所以家長的主要任務就是幫助孩子正確認識到水的危害程度,其次要和老師聯合起來對孩子進行相應的教育,最後再給孩子看相應的事件。
另外在暑期家長一定要知道孩子的去向,知道孩子干什麼?也要知道孩子跟誰玩兒?這樣才能夠了解孩子的動向,不要讓小孩子結伴或者獨自出行,也會增加溺水事件的發生。家長也不要有僥幸心理,認為在暑期帶孩子去玩個水游個泳是非常好的,但是往往就是因為這樣不負責任的家長,才會導致孩子出現溺水事件,所以家長也要以身作則。
Ⅲ 蘇某在廢棄的河道挖沙,本應回填但未回填,造成大雨過後所挖的大坑積水,後有4個小孩被淹死,該如何處理
蘇某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
首先蘇某作為一個成年人能夠預見到因挖河沙造成的大坑會給他人造成危險,同時合同也約定了他挖完之後應該回填。但是蘇某因疏忽大意沒有預見,這是蘇某的過失。
其次,因蘇某的過失導致4個孩子被淹死,這是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的結果要件。
這裡面的因果關系,就是蘇某的行為導致四個孩子被淹死。中間有一個介入因素就是下雨,但是我認為下雨不能阻斷蘇某行為與孩子死亡之間的關系,因為下雨是自然想像。
希望對你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