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年滿60歲駕駛證新規定
法律分析:
年滿60歲駕駛證新規定:
1、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換領准駕車型為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年滿60歲駕駛證新規定:
1、年齡在6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和有軌電車;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換領准駕車型為小型汽車或者小型自動擋汽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年齡在70周歲以上的,不得駕駛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和輪式自行機械車;持有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駕駛證的,應當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車輛管理所換領准駕車型為輕便摩托車的機動車駕駛證。
2、年齡在6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准駕車型,或者年齡在70周歲以上,所持機動車駕駛證只具有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輪式自行機械車准駕車型的,車輛管理所應當注銷其機動車駕駛證。
3、校車駕駛人年齡超過60周歲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注銷其校車駕駛資格,通知機動車駕駛人換領機動車駕駛證,並通報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
法律依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七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應當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定期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按照本規定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換領機動車駕駛證時,應當接受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審驗。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持有本條第三款規定以外准駕車型駕駛證的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應當在本記分周期結束後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在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核發地以外的地方參加審驗、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衍生問題:
駕駛證異地可以換嗎?
可以的,駕駛證年審換證新規定可以在異地車管所更換駕駛證的,根據相關規定駕駛證可以在全國縣級或者市級車管所辦理年審換證和丟失補辦業務。更換駕駛證需要材料:1,身份證原件及身份證復印件,2、車管所指定醫院合格體檢表,3,一寸彩色照片三張,4,填寫更換駕駛證申請表及工本費十元。
㈡ 六十多歲可以考駕照嗎
法律分析:60歲以上可以考取駕照,根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二條的規定,60歲以上可以申請符合年齡的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 第十二條 申請機動車駕駛證的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1、申請小型汽車、小型自動擋汽車、殘疾人專用小型自動擋載客汽車、輕便摩托車准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70周歲以下;2、申請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普通三輪摩托車、普通二輪摩托車或者輪式自行機械車准駕車型的,在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3、申請城市公交車、大型貨車、無軌電車或者有軌電車准駕車型的,在2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4、申請中型客車准駕車型的,在21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5、申請牽引車准駕車型的,在24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6、申請大型客車准駕車型的,在26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7、接受全日制駕駛職業教育的學生,申請大型客車、牽引車准駕車型的,在20周歲以上,50周歲以下。